第一百六十二章 悟性不同(1 / 2)
虽然卓一凡重回了墨家巨子的位子,但依旧每天要去荣华饭店打工。
照例做着开门,打扫卫生,买菜帮厨的工作,兼任苏蓉蓉的高级助理,苏小小的家庭教师。
晚上等饭店关门之后,每天还要进行两个小时左右的暗器练习。
自从冯三受伤之后,他就坚信一点,自己要变强,只有这样才不用总是让身边的人去犯险。李十一有惊无险的那次受伤,更加坚定了他的信念。
于是除去晚上的训练,他还刻意给自己加了训练的时间。身上总是带着削好的竹签,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拿出来练习,甚至连骑自行车的时间也不放过。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能轻松的把竹签刺入西瓜一半的深度,但按照老马的要求,这一点似乎不大够,因为老马的要求是竹签刺入西瓜,至少应该保证半分钟的时间不会有汁液顺着竹签流出来。
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力度和速度还远远不够,竹签不能完全把西瓜的裂口堵住。
至于腕力的练习,老马还算是满意,因为卓一凡手里的白蜡杆已经加长到了接近三米的长度,杆头上的重物也增加到了三十斤。
卓一凡现在已经能端着杆坚持二十分钟持平,这对于一个使用暗器的人来说,腕力已经算是有了小成。不仅如此,他还主动加入了左手的练习,这让老马忍不住又是一通冷嘲热讽。
“右手都练不好,还练左手?想要左右开弓?就你那点悟性,能练好一只手就不错了。”
卓一凡不为所动,依旧每天左右手交替着练习,从不间断。
今天晚上月朗星稀,也是难得的好天气。
只是因为进入了冬季,站在野外会感到寒气逼人。
老马手里拿着一个篮球,用绳子栓到了一根树杈上,然后把卓一凡叫过去,“该练眼力了,你就站在这里,把篮球推出去,让它自己荡回来,眼睛一直盯着,不许眨眼。”
卓一凡便调整了一个让篮球不会砸到自己脸上的距离,然后把篮球推了出去,篮球像是荡秋千一样的荡了回来,卓一凡虽然努力的克制,但还是在篮球快要到面前的时候下意识地眨了一下眼睛。
“心中虚无,眼中便是虚无,练眼力其实也是在练定力。肌肉是大脑通过神经来控制的,想要不眨眼,你首先要骗过自己的大脑。”
老马走过来,随随便便一站,用手一推篮球,再荡回来的时候,篮球几乎是擦着他的脑门荡了上去,老马的眼睛一眨不眨。
这份眼力,还有对距离的估算,简直恰到好处,卓一凡心里佩服的很。
他只是对老马刚才的说法有些困惑,什么叫骗过自己的大脑?
老马像是看出了卓一凡的心思,嘿嘿一笑,“你觉得自己身上最聪明的器官是哪个器官?”
卓一凡想了想,“是大脑吧。”
老马又问:“是谁告诉你,你最聪明的器官就是大脑的?”
是啊,凭什么就认定自己身上最聪明的器官是大脑?除非是……
卓一凡像是豁然开朗,笑着说道:“我明白了,老爷子,要说身上最聪明的器官是大脑,本来就是大脑告诉我的。它既然能误导我,我也能骗过它。”
老马眼神里闪过一丝赞许,但嘴上却依旧是揶揄道:“你这木头疙瘩还不能完全算是朽木。”
说完便走向另外一边打拳的李十一,他还是更愿意跟那个天赋异禀的少年在一起,
李十一自小受到丁媛姗的教导,学的功夫很杂。这是因为丁媛姗本就天赋极高,她父亲给她请的老师也是各门各派的宗师级人物,所以丁媛姗的一身功夫便很驳杂,几乎都有涉及。
这与老马的功夫在精不在多就有些背离,于是老马传授了李十一一套极为高深的八极拳,要求李十一返璞归真,化繁为简。
“功夫的真谛在与以不变应万变,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要制敌。用那么多花花招式除了吓唬人,屁用没有,还浪费自己的体力。”
老马一边看着李十一打拳,一边在旁边训诫道:“心之所想,便是拳之所向。做到这一点才能无往不利,所向披靡。” ↑返回顶部↑
照例做着开门,打扫卫生,买菜帮厨的工作,兼任苏蓉蓉的高级助理,苏小小的家庭教师。
晚上等饭店关门之后,每天还要进行两个小时左右的暗器练习。
自从冯三受伤之后,他就坚信一点,自己要变强,只有这样才不用总是让身边的人去犯险。李十一有惊无险的那次受伤,更加坚定了他的信念。
于是除去晚上的训练,他还刻意给自己加了训练的时间。身上总是带着削好的竹签,只要一有时间就会拿出来练习,甚至连骑自行车的时间也不放过。
不到两个月的时间,他已经能轻松的把竹签刺入西瓜一半的深度,但按照老马的要求,这一点似乎不大够,因为老马的要求是竹签刺入西瓜,至少应该保证半分钟的时间不会有汁液顺着竹签流出来。
也就是说他现在的力度和速度还远远不够,竹签不能完全把西瓜的裂口堵住。
至于腕力的练习,老马还算是满意,因为卓一凡手里的白蜡杆已经加长到了接近三米的长度,杆头上的重物也增加到了三十斤。
卓一凡现在已经能端着杆坚持二十分钟持平,这对于一个使用暗器的人来说,腕力已经算是有了小成。不仅如此,他还主动加入了左手的练习,这让老马忍不住又是一通冷嘲热讽。
“右手都练不好,还练左手?想要左右开弓?就你那点悟性,能练好一只手就不错了。”
卓一凡不为所动,依旧每天左右手交替着练习,从不间断。
今天晚上月朗星稀,也是难得的好天气。
只是因为进入了冬季,站在野外会感到寒气逼人。
老马手里拿着一个篮球,用绳子栓到了一根树杈上,然后把卓一凡叫过去,“该练眼力了,你就站在这里,把篮球推出去,让它自己荡回来,眼睛一直盯着,不许眨眼。”
卓一凡便调整了一个让篮球不会砸到自己脸上的距离,然后把篮球推了出去,篮球像是荡秋千一样的荡了回来,卓一凡虽然努力的克制,但还是在篮球快要到面前的时候下意识地眨了一下眼睛。
“心中虚无,眼中便是虚无,练眼力其实也是在练定力。肌肉是大脑通过神经来控制的,想要不眨眼,你首先要骗过自己的大脑。”
老马走过来,随随便便一站,用手一推篮球,再荡回来的时候,篮球几乎是擦着他的脑门荡了上去,老马的眼睛一眨不眨。
这份眼力,还有对距离的估算,简直恰到好处,卓一凡心里佩服的很。
他只是对老马刚才的说法有些困惑,什么叫骗过自己的大脑?
老马像是看出了卓一凡的心思,嘿嘿一笑,“你觉得自己身上最聪明的器官是哪个器官?”
卓一凡想了想,“是大脑吧。”
老马又问:“是谁告诉你,你最聪明的器官就是大脑的?”
是啊,凭什么就认定自己身上最聪明的器官是大脑?除非是……
卓一凡像是豁然开朗,笑着说道:“我明白了,老爷子,要说身上最聪明的器官是大脑,本来就是大脑告诉我的。它既然能误导我,我也能骗过它。”
老马眼神里闪过一丝赞许,但嘴上却依旧是揶揄道:“你这木头疙瘩还不能完全算是朽木。”
说完便走向另外一边打拳的李十一,他还是更愿意跟那个天赋异禀的少年在一起,
李十一自小受到丁媛姗的教导,学的功夫很杂。这是因为丁媛姗本就天赋极高,她父亲给她请的老师也是各门各派的宗师级人物,所以丁媛姗的一身功夫便很驳杂,几乎都有涉及。
这与老马的功夫在精不在多就有些背离,于是老马传授了李十一一套极为高深的八极拳,要求李十一返璞归真,化繁为简。
“功夫的真谛在与以不变应万变,不出手则已,一出手便要制敌。用那么多花花招式除了吓唬人,屁用没有,还浪费自己的体力。”
老马一边看着李十一打拳,一边在旁边训诫道:“心之所想,便是拳之所向。做到这一点才能无往不利,所向披靡。”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