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孽(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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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下来的内容皆与方才记载的差不多,写了他们从相识相爱以及分离的过程。
  但閺归的部分却多出了一点——原来,他在今日前早已为顾莲若赎身,并且为她买了一座宅子让她颐养终老。
  然而,顾莲若什么也不知道便已死去,怀着「他不爱她」的心情而死去。
  箐儿不敢置信那个淡泊无情的男子,竟也会为一个女子付出真心,儘管他还是辜负了她。
  他们相识于五年前的一个夜晚,地点便是这里,根据歆水的记载,二人相遇只有寥寥数笔。
  因为他们仅仅因一记擦肩而过的眼神而生出第一丝情意。
  箇中情思只有他们明白,即管是纪录情债的人也无法窥看。
  「閺归为什么要离开顾莲若?」箐儿见她纸上并无道明,不由问。
  「不知道。」歆水一手将仙笔还给蒲宇,一手将神纸收好,「我们只是负责将所听所看的记上,其馀的不会过多干涉。」
  她与蒲宇已跟了这桩案子差不多五年,由于閺归修为在他们之上,二人在这段时间里无法隐身接近,只能以卖艺之名接近他们,或向各路精灵打听消息。
  「那他们......还有下一世吗?」
  莱惜曾跟她说过,欠下情债的人会在下一世还给对方,一日还不清,便世世纠缠。
  「不会,他们这段是孽缘,一个是妖魔一个是凡人,这本是天理不容的情缘,自然也没必要继续下去。」
  箐儿忽然愣住了,口中不自觉重复那两个字。
  「如果一个是神仙,一个是凡人,那么......也是孽缘吗?」
  歆水点头:「对,五界有五界的规矩,除非顾莲若成了妖才能与他相爱。不过閺归并没在这一世告诉她真实身份,她也自然不会在投胎时放弃凡人的身份。」
  顾莲若会忘记一切,然后开始新的一世。
  或许这就是閺归所愿。
  箐儿的脑袋有点混乱,因为「万鸟同飞」到「夕花落红」都只处理凡人的情债,只有「抄阳一闕」才负责其馀四界情债,因此她从不知孽缘这一说。
  她本以为自己与南止不能相恋的原由,是因为神仙不得动凡心,但如今,似乎又多了一个原因。
  孽,有罪,是天理不容。
  「这又是谁立的规矩?」她衝口而出,「是风月宫吗?」
  歆水眉头紧皱:「小箐,这些你毋需知道。」
  驀然被训斥,箐儿咬咬唇便低下头。
  「但我能告诉你,许多事情在远古之时已有先例,我们只不过是顺应天道行事。」
  可她仍然不明白,比远古更早前,又是谁定下的规则。如果可以,她真想在天地未分之时窥看一下这个宇宙,看看到底是何人何物,赋予这世间万物一切的意义。
  她也知道自己总爱问这些问题,但为何每每皆无人能解答自己的疑惑,除了南止。
  箐儿心思千回百转,没有来就涌上一股思念。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歆水语气软了软,「我们还要回去找小苓,你自己小心点,如果遇到困难,可以找我们帮忙。」
  她将一颗蓝光小珠递给了她,道:「这颗珠子是『暗香』的信物,除此之外,就算是『暗香』以外的精灵看见后,也会愿意帮你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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