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成立集团公司(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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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的这些地的话,不仅仅是地势平坦,而且土地还比较肥沃,至少说王可凡以后承包下来之后,不用说再做过多的改造了,因为这些地真的是非常的好。
  况且旁边就有一条河,到时候用来灌溉这些地也是完全够的。只需要在地里面修上一个水坝,到时候拦上一些水就可以进行灌溉了。
  而且河水里面的水也并不小,至少说这些水的水流也是挺不错的,而且这些水也是没受什么污染的。
  甚至以后王可凡在这里面弄一个小型发电站,就用来供给这1300多亩地用电的话,也是绰绰有余的。
  所以当即,王可凡就拍板决定了,准备就将这1320多亩地全部给承包下来。
  “周叔,那这件事情我就拜托给你了,这些土地的话,我还是按在王岗村给他们承包土地一样的,80块钱一亩地每年的承包费用来进行承包。如果可以的话,到时候再过两天我就过来和村民们签合同,不过一些村民如果不太想将土地承包出来的话,还希望你们能够给他们做一做思想工作。”
  逛了一圈,逛下来之后,王可凡这时候对着周国维说道,而周国维在听了之后也是点了点头。
  原本他也没想到王可凡会这么轻易的就拍板决定的,因为他觉得这1320多亩地,再怎么说那也是需要慎重考虑的。而且一次性要拿出这么多钱来的话,想想都觉得有点吓人了。
  不过王可凡并没有做过多的考虑,既然已经看上这块地了,所以说王可凡直接就拍板决定要将这块地拿下来了,因此就直接对着周国维说了。
  之后,几人便离开了这里,然后王可凡便和王晓一起回去了。而周国维则是回到村子当中,召集了村会计和村村首,然后一起讨论起来,要将这件事情讨论一个章程出来,然后才好说给村民们讲解,然后才好对村民们进行劝解。
  而王可凡带着王晓回到村子里面之后,却是着手进行一件事情的筹备。
  随着王可凡的产业越来越多,而且产业规模在不断的扩大。王可凡知道,如果说再按这种模式发展下去的话,那以后自己的这些产业也是以一种游离形式存在的,因此王可凡这一次回来之后,就想要成立一个集团公司了。
  成立这个集团公司,不仅仅要搞餐饮,同时还要向其他的产业开始发展。以前的话,因为王可凡的资本并不是很多,所以说王可凡倒是没往这方面考虑。但是现在随着自己的产业在不断的扩大,自己的资本也在不断的充实着,所以说王可凡决定,还是要将自己的集团公司给成立起来。
  这段时间只单单卖蔬菜的话,王可兰已经收入好一大笔钱了。自从那500亩蔬菜投产之后,产量在不断的提高着,王可凡和部队的供货也在不断的进行着。
  而王可凡的农家乐消耗蔬菜量也是在不断的扩大着。甚至这段时间王可凡的那三辆货车,都是在不间断的在跑着,从早到晚,基本上一直都在路上进行着运输。
  王可凡的三个农家乐当中,每天要消耗的蔬菜,就是将近15吨的蔬菜。在市里面的那一个农家乐更是消耗的多,每天基本上都要消耗5,6吨的蔬菜。
  镇里面的和农村里面的这一个农家乐就消耗的比较少了,但是这段时间人流量比较多,所以说消耗的也是挺多的。但是至少说村子里面的这一个农家乐,它消耗蔬菜可以直接从菜地里面摘取。但是另外两个农家那里面的蔬菜的话,就要用车拉过去了。
  而吃蔬菜大户的,却是王可凡的那两个蔬菜超市。每天王可凡的那两个蔬菜超市当中,都要用掉将近30吨的蔬菜。因为蔬菜超市当中的蔬菜真的是太火爆了,只要一上架,基本上就陷入一种疯抢的状态。也幸好说每天有源源不断的蔬菜往这边运,不然的话,王可凡的那蔬菜超市都要被挤爆了。
  这还是因为王可凡只开了两个超市的原因,而每天基本上超市里面的蔬菜都是会被卖完的,有时候卖完的早的话,中午的时候就基本上卖完了。
  所以一般情况下,下午的时候员工们都是可以进行休息的。因为超市里面虽然说还是卖一些东西,但是超市里面的那些东西并不是最主要的,所以说只需要一些值班人员在那里就可以了。
  第2天,王可凡亲自到县城里面去了。王可凡这一次到县城里面来,不仅仅是来看望陈妙涵,更是要来寻找一个地方,他们用来以后做集团公司的一个办事处。
  而且现在王可凡觉得,集团公司的总部还不成熟,还不好成立,以后有钱了之后到省城里面去成立一个总部就可以了。于是,王可凡这一次来的目的就是找一个集团公司的驻地。
  不得不说,王可凡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因此在当初成立自己的农家乐这些的时候,他在工商局里面注册的就是一个集团公司。
  在县城当中转了一个上午之后,最终王可凡选定了国贸大厦。国贸大厦那里其实原本是一个大型的商业超市的,但是由于它是国有产业,后来国贸大厦里面的国有产业慢慢的收回了之后,就开始租给私人了。
  国贸大厦可以说是县城里面除了菜市场以外的最大的交易的场所了,因为王可凡他们这里的人还是比较多的。再说,国贸大厦占地面积还是比较庞大的。
  如果说国贸大厦占地再加上他的停车场的话,至少是两个足球场的大小。而且国贸大厦总共有8层楼高,第一二层就是完全是那些各种各样的商店,第3层则是超市,而往上的话,则是租给其他的公司用的。
  王可凡在国贸大厦的5楼选好了一个空着的,并没有人租的地方。因为那个地方租金比较贵,那个地方的租金的话一年要130多万的租金,所以说很多人就没有想去租那个地方了。
  那个地方是因为风景比较好,而且它的面积还比较大,那么与其他的地方相比的话,它的面积都多大了100多平米。但是相比于其他的地方,他的租金则是多了三十几万,所以两相对比下来,其他人自然而然的就要选比较划得来的地方了。
  但是王可凡不缺这点钱,所以当天中午的时候,便到县政府那里去签订了合同,而且一次性王可凡就租用了10年。
  也就是说这10年当中,这里王可凡是有使用权的,中途不得变卦。如果说政府到时候要在这里做什么的话,违约金是要赔给王可凡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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