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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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懂她,也打算与她慢慢地接受她,为什么在他想通一切,想要与她好好过下去的时候,她却要说出这样的话来。
  ”江漠,人的心境会随着环境的改变而改变,我已经不爱你了。“
  ”我不信,柳恕,以前,是我对不起你,是我辜负了你,我不该把自己做下的错事,让你一个来承担,你何其无辜,孩子何其无辜,所以,跟我回去吧!让我们重头开始,可好?“
  从头开始,江大少爷真是说笑了,她们之间从未开始,也未结束,哪来的重头开始?
  柳恕从擦着泪水,从床沿上站起身,垂下眼瞳,第一次,居高临下地望着他,第一次,体会到了高高在上的感觉。
  ”不需要了,我妈已经为我找了一个男人,那男人虽然条件不及你好,可是,却对我很好,处处心里有我,甚至为了我,可以不惜舍弃自己的性命,女人一辈子求什么呢?不是只求能找到一个爱自己入骨髓的男人么?所以,你将玉儿带走吧!我去收拾一下孩子的生活用品,噢,也不用了,你们江家是大户人家,要什么没有呢?“
  她话里充满了冷冷讥诮的味道,积压在心头的这口恶气,她怎么也吞不下?她不可能就这样放过江漠,为了他,她不止一次给母亲吵,为了他,她差一点与苏月月,兄弟绝裂,为了他,她几乎没有尊严地活着,在他们江家的眼里,她是什么?就是一块抹桌子都嫌脏的破布,她永远也无法忘记离婚的那段苦日子,他与那个凌宵宵风流快活,整日在酒店里乱搞,甚至不为了那个女人断了双腿,玉儿高烧烧到了四十度,她却没钱去医院看病,为了能重回江家,他甚至拿钱雇她当保姆,十三年了,她嫁给他整整十三年了,而他,从未真正正眼看一眼自己,在他眼中,她就是一只可厌的赖皮狗。
  听到她要嫁给别人,江漠的心一颤,落寞一笑,轻启薄唇:”原来是这几年,我不在,红杏出墙了啊!“
  柳恕听着这句话,心口的怒意像油田引爆一样轰地炸开。
  ”江漠,不要话这么酸溜溜的,我们已经离婚了,我就算是找百个千个男人,一双玉臂千人枕,与你也没有关系,难不成,你以为,我柳恕只配做你身边的一条狗,就没有追求幸福的权利么?“
  这女人几时这么有脾气了?他不过是才说了一句,她就有这么多的话等着他,真是奇怪了?江漠摸了摸鼻子,尴尬道:”我……不……是那个意思……柳恕,外面还有人呢!“
  他用眼神示意她给自己留一点面子,然而,此刻,气火攻心地柳恕可没想那么多,她气恼发瞪了他一眼,迈步正欲从他身边走开,没想到,男人伸手,一把就拽住了她的衣角,用着近乎乞求的眼神望着她,高高在上,养尊处忧的江漠居然乞求她,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她硬着心肠选择了漠视。
  一把挥开了他握住自己衣角边缘的手掌,跑出了那间非常狭窄的小房间,门口两鬓白发的妇人,拄着那支拐棍,抿着干涸的嘴唇,一语不发,她也觉得女儿这一次做得对,就是不能轻易跟这个男人回家去,人要活得有尊严,女儿不幸的婚姻,让她的人生观,世界观大大改变,见着柳恕在婚姻泥潭里苦苦挣扎,她这个当妈的,无论再怎么想让女儿去金窝窝里享福,可是,却害了女儿一生,就连是玉儿,也是给江漠下药才怀上的,早知道如此,她就不会那样做了,早离早好,也不会让女儿吃这么多的苦头,你说,嫁一个什么样的男人不好?就算是一般普通的人家,只要不是少胳膊缺腿,只要脑子好使,能赚钱,女儿也会幸福,没想到啊!这是她经常对街坊邻居说的话。
  其实,在这条深巷子里,她也就成了一个笑话,大家都在背地里嘲笑她,要不是有一颗贪婪的心,女儿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吗?
  经过了一番煎熬,她也看开了,无所谓了,江漠出狱了,江政勋恢复原职了,江家人又要摇武扬威了吧!不过,她也再去沾他们的一点贵气,所以,她赞成女儿的决定,让玉儿跟江漠回江家,玉儿毕竟是江家的后代。
  ”妈,你就让姐这样胡闹?“苏月月见柳恕从屋子里跑出来,把江漠晾在一边,眉毛都急得皱成了一堆儿,这个傻大姐又在发什么疯?真是的,都苦熬了这么多年,终于可以出人头地了,又在那儿倔强什么?还要去嫁给那个婆婆为她相的农民工?脑子烧坏了?
  苏月月见婆婆一径沉默,气得跺了一下脚,然后,就钻进自己的房间里去,再也不见出来。
  江漠就这样被晾在了小客房里,直至等到玉儿回来,可是,玉儿不愿意跟着他回去,这十年来,他没给玉儿亲近过,女儿的脸散开了,没有了小时候的婴儿肥,女儿长得很漂亮,有八分像他,只是,这个阔似自己的女儿与自己很生份,她几乎是用一种非常陌生的眼光打量着自己的,而他坐在轮椅上,被女儿那样的眸光望着,他都想挖一个地洞立刻躲进去。
  那天,江漠没能按回柳恕母女,回去后,还被江政勋骂了一通,江政勋骂他那时候的胡作非为,莫不是要让江家失去孙女玉儿?江漠只能坐在轮椅上保持着沉默,这样的结局,是他一手铸成,他能说什么?他已经后悔了,已经看开了,醒悟了,可是,柳恕已经不在原地等着他了,面对这样的结局,他也不知道要怎么办?心想着,来日方长,他就不相信柳恕会嫁给那个农民工?放着他这样优秀的男人不要,可是,他还优秀吗?
  望着自己一双早已失去知觉的一双腿?他不禁哑然失笑,这条腿,是那个叫凌宵宵的女人给他的纪念,他一辈子也会忘记,只是,他很后悔,如果早知道,他真的不会爱上她,注定是这样悲惨的结局。
  幡然醒悟之时,一切已经太迟了,太迟了……
  *
  糖糖配来,张着一对水汪汪的大眼睛,眼睛倒映着一张张陌生的脸孔,这些人都是谁啊?为什么一个都不认识?
  ”外孙女儿,你终于醒了,太好了,太好了。“黄佩珊见孩子醒来,急切地扑过来,紧紧地握住了小孩子的手,她一个人呆在e市五年,寂寞的很,要不是静知打电话告诉她,她还不知道发生了这么多的事?原来,她都已经有了一对双胞胎的外孙,一个外孙女,一个外孙,他们长相可以说是惊为天人,比她的女儿静知还要漂亮好几分呢!听说外孙女儿高烧四十度,她就立刻订了机票,匆匆忙忙从e市飞了过来。
  她甚至刚把行李提进来,外孙女儿就醒过来了,怎么让她不激动呢?手上的行李袋一落地,她整个人就腾地扑了过来。
  ”妈,别吓坏了孩子。“静知也是即高兴又激动,见女儿望着她们一屋子的人,小身子缩了缩,所以,她急忙提醒着老妈别把糖糠吓坏了。
  ”呃!瞧我,太心急了,糖糖,我给你带了一些核桃过来?“她急忙回身捡起行李袋,一把撕开了拉链,从里面拿出一个大红的铁盒子,打开盖盒,盒子里全是一个又一个白色的核桃。
  ”糖糖,宝仔,外婆经过精挑细选的呢!来,尝一个。“她拿起了个核桃,塞往嘴里一咬,核桃很脆,一下子就破开了,露出了饱满的颗粒,本来宝仔还怯生生地望着陌生的她,可是,见到这有趣的一幕,他捂着嘴笑了。
  ”外婆,很脏的。“
  ”噢!外婆习惯了。“黄佩珊冲着漂亮的外孙儿盈盈一笑,被小外孙儿这样一指责,也觉得自己这习惯似乎不太好,以后,想要与她们生活,总得将这些不良习惯改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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