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2章 我本不是英雄(1 / 2)
林志咕咚咕咚喝光一瓶啤酒,这才说道:“我要有良心,也活不到今天了。”
钟灵生气了一会儿,终究是少女心性,气不长久,笑嘻嘻地走过来,指着自己的脑袋:“林志哥哥,你这里是不是有些问题?”
林志道:“怎么,你怀疑我说的话是吹牛皮?是在骗你?根本没有什么末日?”
钟灵拿起一串牛肉,一边吃着,一边说:“要不然呢?我的林志哥哥。”说完,做了个鬼脸。
林志道:“我也没指望你相信。”
钟灵道:“不说这些了,刚才我买酒的时候,看见一个人凶巴巴的,吃了烤串不给钱,老板问他要,他还要揍老板。”
林志道:“喝醉了?”
钟灵道:“也许吧,他还胡言乱语地叫嚷,说是救世主派他来拯救世界的。”
林志一下站起:“他长什么样?”
钟灵道:“怎么了?我当时吓坏了,没有留意他相貌。”
林志道:“快,带我去看看!”
钟灵道:“来不及了,老板说要报警,那人一溜烟就跑了,简直比兔子还快。咦,你怎么这样激动?”
林志缓缓坐下,心道:“王帝在月亮城的时候,石格生等人都称他为救世主,钟灵遇到的这个醉汉,他是胡乱叫嚷,还是王帝派他来的?莫非穿越时空的人,并非只有自己一个?”
钟灵道:“隔壁摊位的老板说,醉汉好像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说不定过几天,还会来的。”
林志点了点头,说道:“以后吃烤串,我跟你一起去。”
随后几晚,林志都和钟灵一起去烧烤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他出手大方,老板对他招待得殷勤备至,但再也没有看见那醉汉。
这一晚,两人照例来到吃顺口的烧烤摊,老板一见到他,赶紧递上一根烟,又掏出火机点火。
林志点上烟,右手食指在老板手背上点了点,老板一阵忙活,送上了烤肉和啤酒,刚吃了几串,隔壁座就闹了起来,两个女孩单独宵夜,却被六七个小地痞纠缠不清。
林志抬头看了一眼,一名女孩背对着自己,另一名女孩胖乎乎的,掏出手机说:“你们……你们再这样,我就叫我哥哥来了,他可是练拳的,很……很厉害。”
六七个小地痞嘻嘻哈哈,跟本不叼,一个脖子上纹着青龙的地痞说:“小胖妞,哥哥们对你没胃口,你要走,就走你的吧。”说着,将手搭在背影纤细的女孩肩上,流里流气地说,“只要她留下就好。”
钟灵见女孩瘦削的双肩不住发抖,显然极是害怕,不由心生同情,对林志说:“你就这样坐着看?”
林志嘴里嚼着一块肉,含含糊糊地说:“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快吃你的。”说完,端起杯子一口喝光了杯中的啤酒,烤肉麻辣,啤酒甘冽,别提有多爽。
钟灵哼了一声:“我原本以为你是个男子汉,没想到是个懦夫。”
林志漫不经心地说:“抱歉,让你失望了。”
钟灵听他随口敷衍,更是气恼,抓起面前的碟子,连肉带碟就砸向纹身的地痞。
七八个小地痞见钟灵美貌,早就躁动火燎,只是见林志不动声色,拿不准他的底细,不敢轻易招惹,钟灵一出手,他们要是咽下了这口气,那以后也不用在这小小的苍狼县城混了。
纹身地痞是这一伙人的头,还算是有一点江湖阅历,他见林志看似平静的脸上,隐隐带着一股杀气,这种杀气说不清,道不明,是佯装不出来的,只有在杀过人的人的身上,才能感应得到。
纹身地痞一抬手,刷地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其余地痞也亮出家伙,朝林志逼了过来。
钟灵一时冲动,也知道闯了大祸,赶紧躲在林志身后。
“朋友,你混哪里的?”纹身地痞道。 ↑返回顶部↑
钟灵生气了一会儿,终究是少女心性,气不长久,笑嘻嘻地走过来,指着自己的脑袋:“林志哥哥,你这里是不是有些问题?”
林志道:“怎么,你怀疑我说的话是吹牛皮?是在骗你?根本没有什么末日?”
钟灵拿起一串牛肉,一边吃着,一边说:“要不然呢?我的林志哥哥。”说完,做了个鬼脸。
林志道:“我也没指望你相信。”
钟灵道:“不说这些了,刚才我买酒的时候,看见一个人凶巴巴的,吃了烤串不给钱,老板问他要,他还要揍老板。”
林志道:“喝醉了?”
钟灵道:“也许吧,他还胡言乱语地叫嚷,说是救世主派他来拯救世界的。”
林志一下站起:“他长什么样?”
钟灵道:“怎么了?我当时吓坏了,没有留意他相貌。”
林志道:“快,带我去看看!”
钟灵道:“来不及了,老板说要报警,那人一溜烟就跑了,简直比兔子还快。咦,你怎么这样激动?”
林志缓缓坐下,心道:“王帝在月亮城的时候,石格生等人都称他为救世主,钟灵遇到的这个醉汉,他是胡乱叫嚷,还是王帝派他来的?莫非穿越时空的人,并非只有自己一个?”
钟灵道:“隔壁摊位的老板说,醉汉好像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说不定过几天,还会来的。”
林志点了点头,说道:“以后吃烤串,我跟你一起去。”
随后几晚,林志都和钟灵一起去烧烤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他出手大方,老板对他招待得殷勤备至,但再也没有看见那醉汉。
这一晚,两人照例来到吃顺口的烧烤摊,老板一见到他,赶紧递上一根烟,又掏出火机点火。
林志点上烟,右手食指在老板手背上点了点,老板一阵忙活,送上了烤肉和啤酒,刚吃了几串,隔壁座就闹了起来,两个女孩单独宵夜,却被六七个小地痞纠缠不清。
林志抬头看了一眼,一名女孩背对着自己,另一名女孩胖乎乎的,掏出手机说:“你们……你们再这样,我就叫我哥哥来了,他可是练拳的,很……很厉害。”
六七个小地痞嘻嘻哈哈,跟本不叼,一个脖子上纹着青龙的地痞说:“小胖妞,哥哥们对你没胃口,你要走,就走你的吧。”说着,将手搭在背影纤细的女孩肩上,流里流气地说,“只要她留下就好。”
钟灵见女孩瘦削的双肩不住发抖,显然极是害怕,不由心生同情,对林志说:“你就这样坐着看?”
林志嘴里嚼着一块肉,含含糊糊地说:“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快吃你的。”说完,端起杯子一口喝光了杯中的啤酒,烤肉麻辣,啤酒甘冽,别提有多爽。
钟灵哼了一声:“我原本以为你是个男子汉,没想到是个懦夫。”
林志漫不经心地说:“抱歉,让你失望了。”
钟灵听他随口敷衍,更是气恼,抓起面前的碟子,连肉带碟就砸向纹身的地痞。
七八个小地痞见钟灵美貌,早就躁动火燎,只是见林志不动声色,拿不准他的底细,不敢轻易招惹,钟灵一出手,他们要是咽下了这口气,那以后也不用在这小小的苍狼县城混了。
纹身地痞是这一伙人的头,还算是有一点江湖阅历,他见林志看似平静的脸上,隐隐带着一股杀气,这种杀气说不清,道不明,是佯装不出来的,只有在杀过人的人的身上,才能感应得到。
纹身地痞一抬手,刷地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其余地痞也亮出家伙,朝林志逼了过来。
钟灵一时冲动,也知道闯了大祸,赶紧躲在林志身后。
“朋友,你混哪里的?”纹身地痞道。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