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出仕(士) 第113节(1 / 4)
等下午黎池散值下衙回来后,黎海就将今天卖得的银钱,当面交给了他。“和周,这是一万七千两银票,外加六百两现银。”
黎池只接了银票过来,“兄弟之间,话要说透彻、说清楚,日后才不伤兄弟情分。海哥,我也就明说了,水泥作坊那里,我都是分你两成利润。这羊毛织物,若也分你两成……”
还没等黎池说完,黎海立即就接过话来:“和周,亲兄弟明算账,我明白的!这次的羊毛织物,一切都是你出的,我就只跑了跑腿而已,哪还能要两成利润!我若说不用给报酬,你怕是也不会答应,那就这样:你给我五两一个月的工钱就是。”
五两一月,这事忙了三个月左右,就是十五两银子的工钱。京城里雇个一般的掌柜就是至少五两银一个月,黎海可比一般的掌柜要得用太多,这酬劳要的少了。
“海哥,我就接下这些银票,那六百两的现银就给你了。”
“太多了!我就在外面跑一跑而已,哪里就能值六百两了?一百两就已是顶天够了!”
“一百两太少,五百两。”
“五百两太多,两百两!”
“海哥也别推了,三百两,刚好一月一百两,凑个整。”
“和周啊,你真是生怕别人吃亏了!拗不过你,那就三百两。”
于是最后两人达成一致,黎池付给黎海三百两银子的酬劳。
如此一来,黎池就得了一万七千三百两银子。除去人工费,租赁织毛线场地的租金,以及赁东市百宝楼的租金,算下来的话,赚了差不多有一万五千两。
虽之前白送给了周首辅等、半卖半送给其他同僚共计十几套,以及捎回黎水村老家二十几套,这些都没怎么收到银钱。可是却给出了人情,算来也不亏。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一千斤羊毛线是白得来的,没有花半文本钱。
作者有话要说: ——不负责任小剧场——
问:请问您知道您是有女粉的吗?
黎池:现在知道了,但我觉得我值得拥有男粉、颜粉、事业粉等。
问:那想拥有cp粉吗?
黎池:和谁的?
问:(看来他已经知道,他不止有一对cp了呢←_←)
第134章
贞文二十二年正月初一,又是一年大朝会日子。
不过对于参加过一次大朝会的黎池来说,已并不多稀奇了。不过是与平常五日一朝的寻常朝会相比,要起得更早——凌晨三点就起来,朝会上人数更多,礼仪规矩更繁琐。
若是硬要说与去年大朝会有什区别,那就是黎池因升了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在大朝会班列中的站位,往前挪动了一截。
还有一点也不同,群臣因有了羊毛四件套——大多甚至有六件套,羊毛袜、羊毛裤、羊毛衣通通穿身上,手套倒是没戴着——戴上后做事时于灵活度上有影响,还在朝服里面穿上羊毛衫,脖子上围着羊毛围巾,整个人穿得再厚实暖和不过了。在这寒冷天儿里,好受了不少。
并不是说在没有羊毛织物之前,群臣就没有保暖衣物可穿。虽然棉花还未传入中原,但还有木棉絮做的棉袄、动物皮草,以及前两年由俭王兴起的鸭绒袄等。
但羊毛织物有一个突出好处,那就是穿身上很服帖,保暖又不太臃肿,穿在里面比鸭绒袄和皮草等,看着更显风度。
官员们多数都很讲究体面,让他们穿的像只抱崽母鸡似的?他们宁愿穿上几件单衣,为风度硬生生地冻着!现在有了服帖的羊毛织物,温度与风度两不误,群臣们自然愿意穿,所以今年都不那么冷了,好受了许多。
庄重肃穆的大朝会上,群臣们却围着围巾、戴着手套……
黎池自然也是随大流这样穿戴的,可他心里觉得有些别扭,感觉这场景有一股无法言说的俗味,拉低了格调。 ↑返回顶部↑
黎池只接了银票过来,“兄弟之间,话要说透彻、说清楚,日后才不伤兄弟情分。海哥,我也就明说了,水泥作坊那里,我都是分你两成利润。这羊毛织物,若也分你两成……”
还没等黎池说完,黎海立即就接过话来:“和周,亲兄弟明算账,我明白的!这次的羊毛织物,一切都是你出的,我就只跑了跑腿而已,哪还能要两成利润!我若说不用给报酬,你怕是也不会答应,那就这样:你给我五两一个月的工钱就是。”
五两一月,这事忙了三个月左右,就是十五两银子的工钱。京城里雇个一般的掌柜就是至少五两银一个月,黎海可比一般的掌柜要得用太多,这酬劳要的少了。
“海哥,我就接下这些银票,那六百两的现银就给你了。”
“太多了!我就在外面跑一跑而已,哪里就能值六百两了?一百两就已是顶天够了!”
“一百两太少,五百两。”
“五百两太多,两百两!”
“海哥也别推了,三百两,刚好一月一百两,凑个整。”
“和周啊,你真是生怕别人吃亏了!拗不过你,那就三百两。”
于是最后两人达成一致,黎池付给黎海三百两银子的酬劳。
如此一来,黎池就得了一万七千三百两银子。除去人工费,租赁织毛线场地的租金,以及赁东市百宝楼的租金,算下来的话,赚了差不多有一万五千两。
虽之前白送给了周首辅等、半卖半送给其他同僚共计十几套,以及捎回黎水村老家二十几套,这些都没怎么收到银钱。可是却给出了人情,算来也不亏。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一千斤羊毛线是白得来的,没有花半文本钱。
作者有话要说: ——不负责任小剧场——
问:请问您知道您是有女粉的吗?
黎池:现在知道了,但我觉得我值得拥有男粉、颜粉、事业粉等。
问:那想拥有cp粉吗?
黎池:和谁的?
问:(看来他已经知道,他不止有一对cp了呢←_←)
第134章
贞文二十二年正月初一,又是一年大朝会日子。
不过对于参加过一次大朝会的黎池来说,已并不多稀奇了。不过是与平常五日一朝的寻常朝会相比,要起得更早——凌晨三点就起来,朝会上人数更多,礼仪规矩更繁琐。
若是硬要说与去年大朝会有什区别,那就是黎池因升了从五品的翰林院侍讲,在大朝会班列中的站位,往前挪动了一截。
还有一点也不同,群臣因有了羊毛四件套——大多甚至有六件套,羊毛袜、羊毛裤、羊毛衣通通穿身上,手套倒是没戴着——戴上后做事时于灵活度上有影响,还在朝服里面穿上羊毛衫,脖子上围着羊毛围巾,整个人穿得再厚实暖和不过了。在这寒冷天儿里,好受了不少。
并不是说在没有羊毛织物之前,群臣就没有保暖衣物可穿。虽然棉花还未传入中原,但还有木棉絮做的棉袄、动物皮草,以及前两年由俭王兴起的鸭绒袄等。
但羊毛织物有一个突出好处,那就是穿身上很服帖,保暖又不太臃肿,穿在里面比鸭绒袄和皮草等,看着更显风度。
官员们多数都很讲究体面,让他们穿的像只抱崽母鸡似的?他们宁愿穿上几件单衣,为风度硬生生地冻着!现在有了服帖的羊毛织物,温度与风度两不误,群臣们自然愿意穿,所以今年都不那么冷了,好受了许多。
庄重肃穆的大朝会上,群臣们却围着围巾、戴着手套……
黎池自然也是随大流这样穿戴的,可他心里觉得有些别扭,感觉这场景有一股无法言说的俗味,拉低了格调。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