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5节(1 / 2)
顾升闻言,当即噤声了,他又不是傻子,董家那样的人家,可不是他能对抗得起了,再加上这回董元正确实被周氏冤枉了,董家说要管这个事,他们也没有反对的权力。
“说来说去,还是怪周氏!要不是那个恶毒的女人,我们也不至于把董家扯进来。”顾升脑子里全是惩罚周氏的事情,说的话也是三句不离这个事情。
顾富贵郁闷地吐了一口浊气,头疼地揉了揉脑袋,挥挥手示意顾升离开,他还是回去跟自家老爹商量商量比较实在。
顾富贵走的时候还吩咐两个村里的村妇看着周氏,轮流监视周氏的情况,等一切安排妥当了,临走之前,他还把宗祠的大门从外边锁上,以防万一。
顾水秀领着董元正回了顾家,一路无话,傻子都能看出顾水秀心情不好,董元正更是识趣地躲得远远的,一进顾家便借着想睡觉的借口,马上跑回房间。
顾水秀倒是没有制止他,而是让董四在董元正房门口盯着他,不许他离开自己的房间半步。
赵氏听了顾水秀的安排没有什么异议,着急地问道:“怎么样了?村长他们怎么说?”
“娘,您想要村长他们怎么处置周氏?”顾水秀好笑地看了赵氏一眼,情绪不高。
赵氏被顾水秀一堵,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气结道:“当然是沉塘了!这些在我们村历来都是有迹可循的,只要是女子偷汉子,害人,虐待公婆,全都要沉塘,最轻的也要打五十大板,休回娘家,这些都是惯例,这次周氏犯的可是害人的大罪,沉塘已经很便宜她了!
要我说,就该沉塘,然后再休了她,让其他人引以为戒,省的太平日子过久了,大家就忘了这些规矩了!”
顾水秀认真地看了看赵氏,好一会儿才无力地说道:“娘,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先不说别的,咱们官府对于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处你们知道吗?”
第四卷 行军篇 第七十章 律法,周氏的挟持
赵氏听到官府这两个字显然瑟缩了一下,旋即摆摆手,不耐烦地说道:“官府怎么判我怎么可能知道!咱们只是平头老百姓,各个村都有自己的村规,这个是大家默认的,就是我们真的把周氏沉塘了,官府也不能说什么,这可是有先例的!”
“先例,先例……”顾水秀蹙眉嘀喃,气结道:“娘,咱们大梁就有明文规定,不许私设刑罚,若是周氏罪不至死,你们却把人弄死,那就是你们合伙杀人了,懂不懂?
这周氏还是良民,又不是买卖的奴隶,你们这么做,跟谋杀有什么区别!到时候姚氏周氏的娘家真的闹起来,把这件事情闹到官府去,官府判定周氏是真的罪不至死,那咱们村子就完了!那些参与沉塘的人都要进大牢,还要给周家赔偿损失费,咱们村都是穷人,谁出得起这个银子?还有,谁愿意去坐牢?”
“这……”赵氏被顾水秀的话吓得脸都白了,半天都回不过神来,不过,她的思想还是没能转过弯来,不服气地嘀咕道:“以前也沉塘过其他妇人,不是好好的!”
顾水秀这会儿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赵氏说话了,干脆直接闭嘴。
晚些时候顾明德回来,赵氏因为弄不明白,还特地找顾明德说了一声,不解地问道:“当家的,水秀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我们不能把周氏沉塘了?周氏这情况可是比偷汉子还严重!”
顾明德皱着眉头沉思,显然他需要好好捋一捋,并没有直接回答赵氏。
就在赵氏等得不耐烦的时候,顾明德才缓缓说道:“水秀这意思是,我们村自己的村规比不上大梁的律法,如果律法上面周氏真的罪不至死,那我们就相当于设私刑杀人了,要是周氏的娘家反扑,不管不顾地去告发我们,县太爷追求起来,我们确实会进大牢。”
“还真的是!”赵氏惊呼道,尔后就是一阵庆幸,赶紧追问道:“当家的,那周氏还活着吧!要不你们还是把人送到县衙去好了,这样也省的被这件事情连累了,就算周氏真的罪不至死,关上几年也是可能的,再让顾升休了她,看她以后还怎么折腾!
要我说,这样的惩罚都算是便宜她的!心狠的毒妇,对那样的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还敢污蔑我们家元正!”
顾明德因为赵氏这一番话,睡也谁不知道了,干脆直接再跑一趟村长家,两人商量到深夜才离去。
第二天一早,村长仍是把一些宗亲召集过来,拿出钥匙打开宗祠的大门,打算对周氏的事情做个了结,可惜众人进了祠堂才发现,昨天看着周氏的那两个妇人正被周氏绑着,周氏还拿着一根尖利的竹子对着其中一个妇人的脖子,在祠堂大门打开的时候,周氏便得意地大声说道:“站住!拿上给我让开!放我离开,否则,我现在马上让这两个女人给我陪葬!”
那两个妇人拼命的挣扎,奈何手脚被绑着,嘴巴被堵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那惊恐的眼神把众人吓得不知所措。
“周氏!你这是打算一错到底了是吗?”顾富贵大声喝道,脸色铁青,在他上任的时候竟然出了这么一个毒妇,这件事情要是不好好处理,以后谁认他这个村长!
周氏狞笑道:“一错到底?村长,你是觉得我蠢,还是你们太天真的,我要是不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下一步就是被你们沉塘对吧?孰轻孰重,难道我不会分吗?
都给我让开,马上给我准备马车,要不我就杀了她们!”
周氏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只要有人靠近一步,她手上的竹子就靠近人质的脖子一寸,吓得围观的村民不知所措。
正在这个时候,周氏突然痛苦地扔了手上的竹子,抓着自己的手一个劲儿的鬼哭狼嚎,众人还没看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两个人质见周氏的竹子掉了,赶紧在地上滚了两圈,远离周氏。 ↑返回顶部↑
“说来说去,还是怪周氏!要不是那个恶毒的女人,我们也不至于把董家扯进来。”顾升脑子里全是惩罚周氏的事情,说的话也是三句不离这个事情。
顾富贵郁闷地吐了一口浊气,头疼地揉了揉脑袋,挥挥手示意顾升离开,他还是回去跟自家老爹商量商量比较实在。
顾富贵走的时候还吩咐两个村里的村妇看着周氏,轮流监视周氏的情况,等一切安排妥当了,临走之前,他还把宗祠的大门从外边锁上,以防万一。
顾水秀领着董元正回了顾家,一路无话,傻子都能看出顾水秀心情不好,董元正更是识趣地躲得远远的,一进顾家便借着想睡觉的借口,马上跑回房间。
顾水秀倒是没有制止他,而是让董四在董元正房门口盯着他,不许他离开自己的房间半步。
赵氏听了顾水秀的安排没有什么异议,着急地问道:“怎么样了?村长他们怎么说?”
“娘,您想要村长他们怎么处置周氏?”顾水秀好笑地看了赵氏一眼,情绪不高。
赵氏被顾水秀一堵,竟是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气结道:“当然是沉塘了!这些在我们村历来都是有迹可循的,只要是女子偷汉子,害人,虐待公婆,全都要沉塘,最轻的也要打五十大板,休回娘家,这些都是惯例,这次周氏犯的可是害人的大罪,沉塘已经很便宜她了!
要我说,就该沉塘,然后再休了她,让其他人引以为戒,省的太平日子过久了,大家就忘了这些规矩了!”
顾水秀认真地看了看赵氏,好一会儿才无力地说道:“娘,你真的是这么想的吗?先不说别的,咱们官府对于这种情况会怎么判处你们知道吗?”
第四卷 行军篇 第七十章 律法,周氏的挟持
赵氏听到官府这两个字显然瑟缩了一下,旋即摆摆手,不耐烦地说道:“官府怎么判我怎么可能知道!咱们只是平头老百姓,各个村都有自己的村规,这个是大家默认的,就是我们真的把周氏沉塘了,官府也不能说什么,这可是有先例的!”
“先例,先例……”顾水秀蹙眉嘀喃,气结道:“娘,咱们大梁就有明文规定,不许私设刑罚,若是周氏罪不至死,你们却把人弄死,那就是你们合伙杀人了,懂不懂?
这周氏还是良民,又不是买卖的奴隶,你们这么做,跟谋杀有什么区别!到时候姚氏周氏的娘家真的闹起来,把这件事情闹到官府去,官府判定周氏是真的罪不至死,那咱们村子就完了!那些参与沉塘的人都要进大牢,还要给周家赔偿损失费,咱们村都是穷人,谁出得起这个银子?还有,谁愿意去坐牢?”
“这……”赵氏被顾水秀的话吓得脸都白了,半天都回不过神来,不过,她的思想还是没能转过弯来,不服气地嘀咕道:“以前也沉塘过其他妇人,不是好好的!”
顾水秀这会儿是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跟赵氏说话了,干脆直接闭嘴。
晚些时候顾明德回来,赵氏因为弄不明白,还特地找顾明德说了一声,不解地问道:“当家的,水秀这话是什么意思?什么叫做我们不能把周氏沉塘了?周氏这情况可是比偷汉子还严重!”
顾明德皱着眉头沉思,显然他需要好好捋一捋,并没有直接回答赵氏。
就在赵氏等得不耐烦的时候,顾明德才缓缓说道:“水秀这意思是,我们村自己的村规比不上大梁的律法,如果律法上面周氏真的罪不至死,那我们就相当于设私刑杀人了,要是周氏的娘家反扑,不管不顾地去告发我们,县太爷追求起来,我们确实会进大牢。”
“还真的是!”赵氏惊呼道,尔后就是一阵庆幸,赶紧追问道:“当家的,那周氏还活着吧!要不你们还是把人送到县衙去好了,这样也省的被这件事情连累了,就算周氏真的罪不至死,关上几年也是可能的,再让顾升休了她,看她以后还怎么折腾!
要我说,这样的惩罚都算是便宜她的!心狠的毒妇,对那样的孩子都能下得去手,还敢污蔑我们家元正!”
顾明德因为赵氏这一番话,睡也谁不知道了,干脆直接再跑一趟村长家,两人商量到深夜才离去。
第二天一早,村长仍是把一些宗亲召集过来,拿出钥匙打开宗祠的大门,打算对周氏的事情做个了结,可惜众人进了祠堂才发现,昨天看着周氏的那两个妇人正被周氏绑着,周氏还拿着一根尖利的竹子对着其中一个妇人的脖子,在祠堂大门打开的时候,周氏便得意地大声说道:“站住!拿上给我让开!放我离开,否则,我现在马上让这两个女人给我陪葬!”
那两个妇人拼命的挣扎,奈何手脚被绑着,嘴巴被堵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那惊恐的眼神把众人吓得不知所措。
“周氏!你这是打算一错到底了是吗?”顾富贵大声喝道,脸色铁青,在他上任的时候竟然出了这么一个毒妇,这件事情要是不好好处理,以后谁认他这个村长!
周氏狞笑道:“一错到底?村长,你是觉得我蠢,还是你们太天真的,我要是不想办法离开这个鬼地方,下一步就是被你们沉塘对吧?孰轻孰重,难道我不会分吗?
都给我让开,马上给我准备马车,要不我就杀了她们!”
周氏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只要有人靠近一步,她手上的竹子就靠近人质的脖子一寸,吓得围观的村民不知所措。
正在这个时候,周氏突然痛苦地扔了手上的竹子,抓着自己的手一个劲儿的鬼哭狼嚎,众人还没看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两个人质见周氏的竹子掉了,赶紧在地上滚了两圈,远离周氏。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