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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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扬州几天了,安佳氏竟然从来没有露出对扬州的熟悉!
  敏宁继续帮他把衣服脱下来,放到旁边的桌子上边叠边说。
  “是的,说起来我小时候在扬州可是待了有五年时间。”
  四爷没有开口,凝神看她。
  敏宁刚叠好的衣服放在一旁,拉着他的手让他在一旁坐下。
  “爷,我也不瞒着你了,小时候我被拐到扬州来,就被卖到一户大户人家做女儿。读书习字,学习管家,就这样过了三年,某一次突然生了一场大病。那户人家怕我病死就将我随手给了人牙子。”说是做女儿不过是好听话,扬州这边人心里都清楚,卖给大户人家做女儿以后的出路会是什么?
  四爷一直生活在京城,自然不知道敏宁这句话隐晦的含义。
  他握住敏宁的手像是在无声安慰她。
  敏宁像是回忆一样继续开口,“那段时间我一度以为自己会死,当时就觉得自己还没有找回家人,人生才刚开始开头,不想年纪轻轻就死了,努力撑了过来。病好后,奉承人牙子,在人牙子家里努力干了两年活。”
  “养到了十岁,人牙子不愿意再养了,就想将我卖掉。而这时候扬州来了一位大官,因为大富人家送女儿给大官做妾的行为,惹怒了那位大官的妻子,整个扬州开始了打击拐卖人口的行为。只要是人牙子手中有身份来历不明的全都查明。”
  说到这里,敏宁对着四爷笑了一下,四爷揽住她的肩膀,让她的头靠在自己肩上。
  “要是不想说就别说了,将这些不好的记忆全都忘了吧。”
  “不。”敏宁缓缓的摇了摇头,“不,有爷在,我已经能够面对这些不好的记忆。”她手指与他的手指相交缠。
  “我是从小被拐卖来的,身份自然是来历不明,眼看在那位大官夫人在扬州还要呆上几年,一时之间也出不了手,那人牙子索性带着我以及其他人北上。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来京师,却觉得非常亲切。”
  她抬头看到四爷的侧脸,以及他下巴上的一颗浅浅的圆痣,“爷,您知道我们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吗?”她伸出另一只手去摸他下巴上的那颗痣。
  四爷抓住她调皮的手,低下头问她,“什么时候?”
  敏宁像是想到什么笑了一下,“那个时候的我因为吃不饱,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干瘦的跟个七八岁的孩子一样。第一次见到爷的时候,就觉得这个少年一定出生富裕家庭。当时是我面临人生中最大危机的时刻,与我同在的孩子都被人牙子卖了,只留了我一个品相不好的。人牙子想省事,就想把我卖的烟花之地。后来我就逃了,在逃跑的路上,刚好撞到了爷……”
  四爷开口,“所以,后来我把你买下来了?”
  敏宁摇了摇头,“不,当时买下我的是大皇子,只是他把我转赠给了爷。”
  “就算是现在,我还记得当初的情景,那时候我碰到爷,就发现爷身上佩戴的玉佩材质非常好,就明白若是想要逃脱这场危机只能够求助爷。”
  四爷听她说起大皇子,脑海里有了隐约印象,记忆中老大好像是请过他喝了一次花酒,不过当时半路上遇到了一些事,他趁机将脱身了。
  原来那是他和她第一次相遇。
  “当时我向爷求救,不过爷还没有开口,一旁的大皇子就扔了块银子打发了那人牙子。对于你们来说,那笔钱可能还不够一顿饭,但是对于我来说救命之恩。”
  四爷不由撑着头,原来这就是她所说的救命之恩?
  敏宁扁了扁嘴,“后来因为爷当时还住在宫,就把我随手安排到小汤山那边的庄子上。”
  “这么说来,救你的应该是大哥才对。”
  敏宁摇了摇头,一把抱住了他的腰,“不管,反正我当时是向爷求救的,大皇子也是看在爷的面子上把我买下来,后来不又把我赠给爷了吗?”
  “所以就是爷救了我!”敏宁固执的将救命之恩戳在四爷身上,至于大皇子那出银子的恩情,以后她自会报答。
  四爷一听她这么一说,竟然附和的点了点头,“是,是我救了你。”自己的女人,四爷自然不愿意将救命之情推到别人身上,就算是他大哥也不行。
  “那你说说为何之前没有告诉我?若不是这回汗阿玛说起,我竟然都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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