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3 / 4)
“哦。”
叶凤歌捋了捋有些发皱的外袍,揉着脸打了个呵欠,竟当真转身就要走。
衣摆却被人紧紧拽住了。
“五爷还有吩咐?”叶凤歌回首,秀气的面上有看不出喜乐的淡笑。
傅凛虚弱地横她一眼,浅声轻嚷:“本公子都还没发脾气呢,你倒先声夺人了?”
让她出去她就出去,旁的事没见她这么听话呢?
“你还想怎么发脾气?嗯?”叶凤歌倏地转回身来,忍无可忍地轻捏了他苍白的脸颊,摆出“姐姐”的嘴脸,“我不过就晚回来两日,你就故意不喝药,是打算死给我看吗?”
她走时曾与他约好归期,结果临时有事耽搁了两日,昨日午后一回来就听说这家伙已自行断药两日,连饭也没吃几口。
“撒手,”傅凛着恼轻瞪着她,口齿含混地辩解道,“我没有故意,只是忙忘了。”
这两年傅凛身子大有好转,他自不愿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便想法子开始做些买卖。
不过他到底精力不如常人,在外抛头露面的事都交给旁人打理,自己就在家中运筹帷幄,虽说每日只是看看商情,对对账册,倒也半点不闲。
“再说了,替我侍药是你的事,你既不在,我凭什么要喝药?”
他理直气壮的模样换得叶凤歌翻了个白眼,松开他的脸颊,好气又好笑地在他发顶随手揉了揉。
“入冬后你就十九了,这么大个人,怎么还是不讲理?说得跟你乖乖喝药是为了我能长命百岁似的。”
这座宅子位于桐山半山,是前任临州守军主帅傅雁回名下的别业,七年来就住了傅五公子这么一位正经主人。
傅凛打小身子骨病娇娇,傅家将他安置在此独居静养已有七、八年,每月会有人来送钱送物,却总是来去匆匆,从不逗留。
如今虽有管事大娘领着十几个小竹僮、小丫头照应洒扫起居,但叶凤歌作为客居于此的侍药,是这宅子里唯一被傅凛允许随意出入北院的人。
当年叶凤歌初来时,傅凛还是个十一岁的小毛头,常年卧病在床使他的身量瞧着才与寻常七八岁的小小子差不多;而那时叶凤歌已快满十四,出落得亭亭玉立,在异常瘦小的傅凛面前自然就是个大人的模样。
那时叶凤歌虽有着一定要留下来的私心,却也是真心怜爱这病怏怏的小孩儿,不忍见他被家人放在此地自生自灭,两两相加之下,便拿他当亲弟弟似地照拂,任他再闹脾气也只是耐心地哄着护着。
人心都是肉长的,七年下来,两人就这么相依为伴,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了。
“你也说我是大人了,就别再像小时那样随意在我头上‘动土’。”傅凛有些不自在地垂眸,轻轻拨开她按在自己头顶的手。
这样并不过分的亲昵在两人之间算不上突兀,毕竟七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可不知为何,近来他心底对叶凤歌的这类动作总有些排斥。
他确定那绝不是厌恶,却又说不清是为什么。
抛开那股子叫人心浮气躁的困惑,傅凛眸底湛湛,轻声又问,“你晚归的这两日,是去哪儿浪荡了?”
叶凤歌用脚尖勾过一旁的雕花圆凳,顺势在床前坐下。
“我不是去绣庄送图样嘛,绣庄的东家好心替我引荐新门路,说有书坊想让我给一些书册画点人像画片儿。”
她别无所长,唯擅丹青,时常画些新鲜花样卖给临川和清芦两城的绣坊,赚些零碎银钱。
“谁缺你那点儿钱养家是怎么的?”傅凛嘀咕了一句,又有些不满地抬眼质问,“所以,你是花了两日时间,当场画完才回来的?”
虽说眼下他手中的生意才初具规模,但叶凤歌画图样赚的那点钱在他眼中仍是不够塞牙缝的。 ↑返回顶部↑
叶凤歌捋了捋有些发皱的外袍,揉着脸打了个呵欠,竟当真转身就要走。
衣摆却被人紧紧拽住了。
“五爷还有吩咐?”叶凤歌回首,秀气的面上有看不出喜乐的淡笑。
傅凛虚弱地横她一眼,浅声轻嚷:“本公子都还没发脾气呢,你倒先声夺人了?”
让她出去她就出去,旁的事没见她这么听话呢?
“你还想怎么发脾气?嗯?”叶凤歌倏地转回身来,忍无可忍地轻捏了他苍白的脸颊,摆出“姐姐”的嘴脸,“我不过就晚回来两日,你就故意不喝药,是打算死给我看吗?”
她走时曾与他约好归期,结果临时有事耽搁了两日,昨日午后一回来就听说这家伙已自行断药两日,连饭也没吃几口。
“撒手,”傅凛着恼轻瞪着她,口齿含混地辩解道,“我没有故意,只是忙忘了。”
这两年傅凛身子大有好转,他自不愿饱食终日无所事事,便想法子开始做些买卖。
不过他到底精力不如常人,在外抛头露面的事都交给旁人打理,自己就在家中运筹帷幄,虽说每日只是看看商情,对对账册,倒也半点不闲。
“再说了,替我侍药是你的事,你既不在,我凭什么要喝药?”
他理直气壮的模样换得叶凤歌翻了个白眼,松开他的脸颊,好气又好笑地在他发顶随手揉了揉。
“入冬后你就十九了,这么大个人,怎么还是不讲理?说得跟你乖乖喝药是为了我能长命百岁似的。”
这座宅子位于桐山半山,是前任临州守军主帅傅雁回名下的别业,七年来就住了傅五公子这么一位正经主人。
傅凛打小身子骨病娇娇,傅家将他安置在此独居静养已有七、八年,每月会有人来送钱送物,却总是来去匆匆,从不逗留。
如今虽有管事大娘领着十几个小竹僮、小丫头照应洒扫起居,但叶凤歌作为客居于此的侍药,是这宅子里唯一被傅凛允许随意出入北院的人。
当年叶凤歌初来时,傅凛还是个十一岁的小毛头,常年卧病在床使他的身量瞧着才与寻常七八岁的小小子差不多;而那时叶凤歌已快满十四,出落得亭亭玉立,在异常瘦小的傅凛面前自然就是个大人的模样。
那时叶凤歌虽有着一定要留下来的私心,却也是真心怜爱这病怏怏的小孩儿,不忍见他被家人放在此地自生自灭,两两相加之下,便拿他当亲弟弟似地照拂,任他再闹脾气也只是耐心地哄着护着。
人心都是肉长的,七年下来,两人就这么相依为伴,不是家人却胜似家人了。
“你也说我是大人了,就别再像小时那样随意在我头上‘动土’。”傅凛有些不自在地垂眸,轻轻拨开她按在自己头顶的手。
这样并不过分的亲昵在两人之间算不上突兀,毕竟七年都是这么过来的。
可不知为何,近来他心底对叶凤歌的这类动作总有些排斥。
他确定那绝不是厌恶,却又说不清是为什么。
抛开那股子叫人心浮气躁的困惑,傅凛眸底湛湛,轻声又问,“你晚归的这两日,是去哪儿浪荡了?”
叶凤歌用脚尖勾过一旁的雕花圆凳,顺势在床前坐下。
“我不是去绣庄送图样嘛,绣庄的东家好心替我引荐新门路,说有书坊想让我给一些书册画点人像画片儿。”
她别无所长,唯擅丹青,时常画些新鲜花样卖给临川和清芦两城的绣坊,赚些零碎银钱。
“谁缺你那点儿钱养家是怎么的?”傅凛嘀咕了一句,又有些不满地抬眼质问,“所以,你是花了两日时间,当场画完才回来的?”
虽说眼下他手中的生意才初具规模,但叶凤歌画图样赚的那点钱在他眼中仍是不够塞牙缝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