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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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逼到绝路上了,自己家,关起门来,人设。
  来,我们背一背抄袭侵权的害处:
  抄袭侵权与其他侵权行为一样,需具备四个要件:
  第一,行为具有违法性;
  第二,有损害的客观事实存在;
  第三,和损害事实有因果关系;
  第四,行为人有过错。
  由于抄袭物需发表才产生侵权后果,即有损害的客观事实,所以通常在认定抄袭时都指已经发表的抄袭物。因此,更准确的说法应是,抄袭指将他人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窃为己有发表。
  ——
  1.违法没有?
  2.违法客观事实存在没有?署名了吗?
  3.没有。
  4.在本文里没有。
  5.她哥哥姐姐那两首诗是我本人创作,这是符合她兄姐人设的。如果可以,我也愿意为女主原创一首,但是这样你们不觉得ooc了吗?点在哪里?
  以上。
  黑的没脑子,黑的莫名其妙,心中一万句mmp不想讲
  ☆、〇〇四交际花风采
  这时连林俞也不禁看着自己不足十岁的小女儿,满脸的讶异。她过分白的皮肤,端正秀丽的五官,像极了自己从前那个妻子,林俞承认这辈子并没有给她多少爱——只有尊敬 。若不是为了给宠爱的妾室遮风挡雨,他此生断然不会娶妻——因为那个时代不允许他将一个出身如此微贱的女子纳为正室。
  她也如所有大家闺秀一般,举止得体大方,端庄有余、可爱不足,所以终其一生未曾得到林俞一丁点的疼爱。可她确实是个再好不过的母亲,至少梓桐与允焉寄养在她膝下时,她是尽了十二分主母的诚意去教导疼爱的。
  若不是楚望的出世,他为梓桐与允焉悉心经营的完美温室也不会破碎……
  当初说要将嫡女许配给斯家的许诺,本以为永不会实现。楚望出生后,他看着那个同时也带走了他妻子生命的婴孩,没有一粒花生大的脚指,心里不由得此生唯一一次生出对已逝妻子的一丁点疼爱,但这一丁点疼爱却不足以支撑他取消楚望与时年仍在外颠沛流离的斯家的婚约。
  可没想到,他硬着心肠作下的决定,如今却成就大江南北的一段佳话:林家于斯家有雪中送炭之恩,斯家青云直上便也依旧不忘扶持林家一把。
  此刻他盯着小女儿的眼睛,不由得心想,难道真的是亡故发妻在天之灵在护翼庇佑她唯一的骨肉?
  待林俞嘱咐林梓桐携几位弟弟妹妹去院子里玩耍后,乔太太便给林俞使了个眼色,道,“三丫头确实很像她娘当年。”
  林俞也点头,碍于挚友在一旁,说道,“确实很是聪明。”
  斯应似乎对未来儿媳颇有些满意,便问道,“此去北平,你便只带上梓桐一人?若是林兄放心将楚望交与我,便不如我出资送她与言桑一同去留学,待言桑大学毕业,楚望也高中毕业,便一同回国举行婚礼。”
  林俞脸色一沉,摇摇头道,“三丫头尚且还太小了,语言也不通。你此行不同去,言桑也是个半大孩子,怕是自己也未必照顾得好。况且三丫头最淘气,只会徒然添乱。”
  斯应便又问道,“那这两个丫头……”
  林俞道,“这两个丫头没母亲,渐渐大了,我这个做父亲的未必能教的好。绍兴是个小地方,便想着这两年将她两托付给大姑母,学些香港上流人家女孩子应该学习的。英文,法文,钢琴,待人接物等等。再有几年二丫头也该嫁人了,那位亲家儿子也在日本留学,便也使那位少爷不至于学成归来,便嫌弃我们守旧人家的闺女思想过于陈腐,跟不上时代。”
  他这话说的是另一位亲家,斯应便也听到心里去了,不禁也陷入沉思。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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