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节(3 / 4)
“高哥,你后一句说的什么?”元贝忽然问道,她好像隐隐约约的知道了什么。
“我后一句?哦,是如果一出生就夭折的男婴是不能上族谱的。”高俊宇又重复了一遍。
“夭折?”元贝若有所思。
噗通,有落水声,打断了元贝的思绪。三人都是连忙向河里看去,好嘛。落水的不是别人,就是小黄鼬崽崽,崽崽正在水里噗通个不停,浑身湿漉漉的,好像在抓什么。
“吱吱吱吱!”
“吱吱吱 !”
原来是崽崽见元贝三个人在聊事情,它又听不懂,没人陪它玩。它瞧见河里有鱼游来游去,起来玩心,蹲在河边伸爪子够了几次也没有抓到,最后还没蹲稳闪进了河里。
河水不深很浅,崽崽掉进去一愣,后来干脆就在河里抓起了鱼,鱼有鱼鳞滑的很,崽崽是怎么抓也抓不到,气的鼓鼓的直叫。
崽崽这一出打破了元贝三人之间严肃的气氛,元贝看着崽崽那蠢样都不好意思承认那是她养的。
“崽崽,回来,别玩了。”在不想承认那也是自家的崽,元贝无奈的喊道。
“吱吱吱!”崽崽抓鱼。
元贝扶额,这个小捣蛋一疯起来就不听话。高俊宇不知道怎么想的,找了一个树杈,卷起裤角就下了河,叉起了鱼。
一人一崽配合的还挺默契,崽崽赶鱼过来,高俊宇就拿树杈叉鱼,玩的不亦乐乎。
林可看着这一幕双眸透着暖意,嘴角含笑,不再是那种淡淡的笑容,好似拿尺量过的公化式笑容。
托这一人一崽的福,晚上元家吃的很丰盛,有猪肉,有鱼,还有崽崽扑到的野鸡。
第38章
农村人的饭桌上没有那么多规矩, 吃饭也也不耽误聊天说话,这不, 晚上的伙食好, 元爱国还从供销社打了一斤白酒回来,几个男人小酌一杯。
吃饭时林可高俊宇跟着盘腿坐下炕上,没有因为是农村就不适应或者怎么样。
林可常年住在山上,条件比农家还艰苦,因为不靠谱的师傅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
高俊宇现在虽说是锦衣玉食的, 但小时候也吃过苦, 他爷爷是那辈是闯关东闯到这边的。
以前是个地主,当时藏了不少金条一起带过来, 也是能忍,□□三年愣是没拿出来, 一大家子三年都是吃的半饱。
后来饥荒年过去了,缓和没两年紧接着就是文化改革,高俊宇爷爷也就是高少涛见事情不好,立马联系人花了三分之一金条带着三个儿子冒险偷渡出国, 剩下的妻女留在了青山市。
家里的男人都走了,剩下的一个女人领着两个半大的闺女日子可知其有多难过。
等事情过去了,高少涛才像模像样的装作成功人士回了国, 做起了生意洗白金条接回妻女。
恰巧他们回国那年,林可的母亲就是高少涛的二女儿和丈夫意外死亡, 高少涛疼惜这个失孤的外孙子, 接到身边抚养了半年, 后来又被林可的师傅老道接带上了山。
“这都是农家菜,咱家也没有啥好酒好菜,小伙子别嫌弃,到这了就跟到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别客气。”元爱国作为元家的大家长热情的招呼客人。
“大叔客气了,我哥俩不客气,这野鸡闻着好香啊,馋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高俊宇半真半假的笑着说道。
听高俊宇说野鸡炖的香,元爱国心里得意,嘴上谦虚道:“这野鸡是大叔我做的,没啥好手艺,凑合吃别嫌弃就行。”说是谦虚但元爱国脸上的笑容也出卖了他真实的情绪。
“不嫌弃,肯定好吃。”高俊宇配合道。
张兰白了元爱国一眼:“行了,别叨叨了,让孩子们赶紧动筷吃饭,凉了就不好吃了。”这是有外人在,张兰给元爱国面子,没有直接说他假惺惺的。 ↑返回顶部↑
“我后一句?哦,是如果一出生就夭折的男婴是不能上族谱的。”高俊宇又重复了一遍。
“夭折?”元贝若有所思。
噗通,有落水声,打断了元贝的思绪。三人都是连忙向河里看去,好嘛。落水的不是别人,就是小黄鼬崽崽,崽崽正在水里噗通个不停,浑身湿漉漉的,好像在抓什么。
“吱吱吱吱!”
“吱吱吱 !”
原来是崽崽见元贝三个人在聊事情,它又听不懂,没人陪它玩。它瞧见河里有鱼游来游去,起来玩心,蹲在河边伸爪子够了几次也没有抓到,最后还没蹲稳闪进了河里。
河水不深很浅,崽崽掉进去一愣,后来干脆就在河里抓起了鱼,鱼有鱼鳞滑的很,崽崽是怎么抓也抓不到,气的鼓鼓的直叫。
崽崽这一出打破了元贝三人之间严肃的气氛,元贝看着崽崽那蠢样都不好意思承认那是她养的。
“崽崽,回来,别玩了。”在不想承认那也是自家的崽,元贝无奈的喊道。
“吱吱吱!”崽崽抓鱼。
元贝扶额,这个小捣蛋一疯起来就不听话。高俊宇不知道怎么想的,找了一个树杈,卷起裤角就下了河,叉起了鱼。
一人一崽配合的还挺默契,崽崽赶鱼过来,高俊宇就拿树杈叉鱼,玩的不亦乐乎。
林可看着这一幕双眸透着暖意,嘴角含笑,不再是那种淡淡的笑容,好似拿尺量过的公化式笑容。
托这一人一崽的福,晚上元家吃的很丰盛,有猪肉,有鱼,还有崽崽扑到的野鸡。
第38章
农村人的饭桌上没有那么多规矩, 吃饭也也不耽误聊天说话,这不, 晚上的伙食好, 元爱国还从供销社打了一斤白酒回来,几个男人小酌一杯。
吃饭时林可高俊宇跟着盘腿坐下炕上,没有因为是农村就不适应或者怎么样。
林可常年住在山上,条件比农家还艰苦,因为不靠谱的师傅经常饥一顿饱一顿的。
高俊宇现在虽说是锦衣玉食的, 但小时候也吃过苦, 他爷爷是那辈是闯关东闯到这边的。
以前是个地主,当时藏了不少金条一起带过来, 也是能忍,□□三年愣是没拿出来, 一大家子三年都是吃的半饱。
后来饥荒年过去了,缓和没两年紧接着就是文化改革,高俊宇爷爷也就是高少涛见事情不好,立马联系人花了三分之一金条带着三个儿子冒险偷渡出国, 剩下的妻女留在了青山市。
家里的男人都走了,剩下的一个女人领着两个半大的闺女日子可知其有多难过。
等事情过去了,高少涛才像模像样的装作成功人士回了国, 做起了生意洗白金条接回妻女。
恰巧他们回国那年,林可的母亲就是高少涛的二女儿和丈夫意外死亡, 高少涛疼惜这个失孤的外孙子, 接到身边抚养了半年, 后来又被林可的师傅老道接带上了山。
“这都是农家菜,咱家也没有啥好酒好菜,小伙子别嫌弃,到这了就跟到自己家一样,多吃点,别客气。”元爱国作为元家的大家长热情的招呼客人。
“大叔客气了,我哥俩不客气,这野鸡闻着好香啊,馋的我口水都要流下来了。”高俊宇半真半假的笑着说道。
听高俊宇说野鸡炖的香,元爱国心里得意,嘴上谦虚道:“这野鸡是大叔我做的,没啥好手艺,凑合吃别嫌弃就行。”说是谦虚但元爱国脸上的笑容也出卖了他真实的情绪。
“不嫌弃,肯定好吃。”高俊宇配合道。
张兰白了元爱国一眼:“行了,别叨叨了,让孩子们赶紧动筷吃饭,凉了就不好吃了。”这是有外人在,张兰给元爱国面子,没有直接说他假惺惺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