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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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虽然她想直接留在李寻欢身边,但是在他身边自己只能当一个丫鬟,在林诗音身边就能当闺蜜还有姐妹了。
  林草不用想就选择了后者。
  林草刚开始想着自己要改造林诗音,让她和李寻欢终成眷属,却不知道她自己本来就是个不着调的人,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经验,教人更是不着调。
  李寻欢和林诗音之间的关系别说更加的融洽了,比原著中还不如,这一切都是林草干的好事。
  比如一件事在李寻欢和林诗音的心中应该这么做,但是林草认为这件事应该那么做,所以就让林诗音那么做。
  林诗音本来不想这么做的,但是想想自己是局中人,但是林草却是局外人,说不定她看的更加的清楚,说不定李寻欢就是这么想的呢?就开始按照林草说的来办了。
  这样一做,事情自然越来越糟糕,不过这也有件好事,那就是林诗音和李寻欢的感情没有那么深了。
  毕竟原来他们是两个人,青梅竹马,一起长大,但是现在变成了三个人从小在一起,而且林草因为年纪小的原因,和李寻欢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长。
  在林诗音的心里,林草就是一直为她出谋划策的人,自己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话,可以让林草替自己说。
  林草一直就是自己的替补,所以当有一天替补站到了场中,自己成了替补之后,林诗音的愤怒是可想而知的。
  她对林草的恨意远远比,对李寻欢的恨意要多的多。
  林草倒是不觉得有什么,她反而觉得自己就是爽直的性子,自己想要什么,直接就说出来,直接就做出来了。
  自己之前一直以为林诗音能给李寻欢幸福,后来发现根本就不能,所以干脆自己上场了。
  这就好像男主回到过去当导演,拍电影的时候,刚开始找了男一号,结果发现这个男一号根本不行,所以自己就上场了,自己当了男一号。
  嘴上说着自己要忠于原著,当一个低调的人,其实有了热闹之后,跑的比谁都快,就希望亲身经历一下。
  她对着林诗音直接讽刺道:“寻欢哥哥永远值得最好的东西,你比我可差多了,我什么都能替他做,你能吗?别说你没有那个心,你就是有,也没有能力做啊。”
  一个大家闺秀能为一个武林人士做什么呢?所以能配得上李寻欢的是自己!
  后来也证明了她说的确实没有错。
  她陪着李寻欢一起游历江湖,和他一起处理各种案子,和他一起救助别人,那段日子真的很快活。
  直到后来,自己拥有的修仙空间不知道怎么被人发现了,最后自己失去了这个金手指,但是刚开始的时候,她虽然惋惜,但那也只是轻微的。
  因为自己虽然失去了金手指,但是成功的嫁给了李寻欢,这个好消息,绝对可以压过其他的坏消息了。
  他们结婚之后,仍然在江湖上面游历,之前就是漫无目的的游玩,现在是去各地寻找有名的神医,为自己医治手。
  如果有自己的金手指,重新长出来新手,只不过是分分秒的事情,但是在这个世界却成了谁也办不到的事情,最后自己只能拥有了一只义肢。
  镶上去之后,十分的疼,而且一点也不美观,没有什么人造皮,和肌肤其他的颜色有些不同,很容易就让人看出来不一样。
  这让林草十分在意自己的手,不轻易的用它,就是用了,也要遮遮掩掩的。
  这就好像手上长了一个疮似的,直接露出来该干什么就干什么,当然好的很快,如果一直遮掩住,好的当然会很慢。
  林草越不用它,就越不熟练,越不熟练,就越不想用它。
  而且虽然还是在江湖上面流浪,但是这一次和上一次过的生活一点都不一样,可谓是天壤之别!
  之前两人的生活十分的潇洒,他们从来没有为银钱担心过,李寻欢是真的没有担心过,对他来说吃的再好,穿的再好,住的再好,和再差都没什么关系。
  因为他之前就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后来又在江湖上闯下这么大的名声,和他吃苦耐劳是有一定关系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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