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约翰尼·韦弗利历险记(4 / 5)
应波洛的要求,她随我们来到一间小晨室。波洛请她详细介绍了仆人,特别是特雷德韦尔的情况,她承认自己很讨厌那个管家。
“他喜欢摆架子,装腔作势的。”她解释说。
接着他们又聊了聊二十八号晚上韦弗利太太吃的东西,柯林斯小姐说她在楼上起居室里吃的是同样的食物,毫无不适之感。
她起身要离开的时候,我轻轻地碰了碰波洛,“问问小狗的事。”我低声说。
“啊,对了,小狗!”他一副笑逐颜开的样子,“小姐,这里是不是碰巧养着狗?”
“是的,外边的狗房里有两条猎犬。”
“哦,我说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小狗,当作玩具的狗。”
“没有,没有这种狗。”
波洛表示她可以走了,他按铃叫管家来。他对我说:“那位柯林斯小姐没说实话,不过设身处地地想想,我可能也会这样。现在我们问管家吧。”
特雷德韦尔具有老式管家的那种尊严。他不动声色地叙述了自己的故事,与韦弗利先生的故事大体相同。他不否认自己知道客厅里的秘密藏身处。在我们的谈话过程中,他自始至终保持着庄重的神情。
他离开后,波洛探询地看着我,“黑斯廷斯,听了他们的话,你有什么想法?”
“先说说你的想法吧。”我反守为攻。
“哎呀,你何必这么前瞻后顾的,怎么想就怎么说呗,说错了有什么关系,只有肯动脑子,脑子里的小灰色细胞才会越来越灵。好吧,你不是怕我戏弄你吗,那就一起来推理吧。让我们想想,整个过程中有哪些事情很可疑,不合逻辑,没法解释呢?”
“有一点让我百思不解,”我说,“为什么绑匪要从南面出去呢?如果从东面出去根本不会有人看到。”
“说得好,这一疑点很重要,黑斯廷斯,你注意到了很不简单。我的疑点与它相似,就是绑匪为什么要事先警告韦弗利夫妇?绑了孩子就走,然后索要赎金不是更简单吗?”
“如果父母肯付钱他们就不用绑走孩子了,可能他们也不想动粗。”
“可是,谁会被吓唬吓唬就乖乖付钱呢?”
“那么,他们是想用十二点这个时间锁定人们的注意力,这样那流浪汉出来搅局被逮住时,绑匪从藏身地出来,浑水摸鱼,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孩子。”
“他们有必要把绑架孩子这件事搞得这么复杂吗,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假如他们不提出具体的时间,只是守株待兔,伺机而动,那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们只要在合适的时间和场合,比如孩子和看护在外边散步时,上来夺过孩子用汽车带走就是。”
“那倒是。”对此矛盾之处我也无法解释。
“这么看来,是有人蓄意弄成这样的局面。我们换个角度来分析,发生的每件事都表明绑匪在这幢房子里有同谋。首先,韦弗利太大莫名其妙地中了点毒;第二,几次在枕头上放信;第三点,把精准的大钟拨快了十分钟,这些都发生在房子里面。还有一个事实你可能忽略了,藏身处没有灰尘,是打扫过的。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房子里的四个人,不包括那个看护,因为虽然她有可能干前面的三件事,却不可能去打扫藏身处。这四个人是韦弗利夫妇,管家特雷德韦尔和柯林斯小姐。先说柯林斯小姐吧,目前并没有什么指向她的线索,只是我们对她不大了解,她这人很聪明,而且到这里只有一年。”
“你不是说在小狗的问题上她没说实话吗?”我提醒他。
“噢,不错,小狗的事。”波洛诡异地笑了笑,“现在我们接着分析特雷德韦尔,有好几个疑点指向他。首先,那流浪汉指认他就是在村里把包裹交给他的人。”
“可是那个指认站不住脚,特雷德韦尔有不在现场的证据。”
“就算他有不在现场证明,也不排除他会给韦弗利太大下毒,会把便条别在枕头上,会拨快时针,会打扫藏身处。可是换个角度想,他是在这幢老宅里出生并长大的,一直为韦弗利家族服务,再怎么说他也不可能参与绑架主人儿子的密谋,所以不会是这种情况。”
“那么,就剩下他们夫妇两人了。”
“别着急,我们要有条不紊地梳理线索,要符合逻辑地推理,虽然推理出来的事情似乎很荒诞。就说韦弗利太太吧,她很富有,钱都是她的,就是她出钱修复了这幢破旧的老宅。她为什么要绑架自己的儿子,然后再拿出自己的钱付赎金给自己?没这个道理嘛。于是就要说到她丈夫,他的处境截然不同,虽然有个富有的妻子,但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富人,钱不是他的,不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说句实话,我觉得那位太太很在意自己的钱,或者说比较抠门,想让她拿出钱来,非得有个好借口才行。而且,你能看出来吧,韦弗利先生是个花花公子,喜欢吃喝玩乐这些事。”
“这不可能。”我简直难以置信。
“怎么不可能?是谁把仆人们打发走的?是韦弗利先生。此外,他可以写便条放在自己枕头上,可以很方便地给妻子下毒,可以把大钟指针拨快,可以替他的忠实老仆特雷德韦尔提供不在现场证明,堵住所有人的嘴。特雷德韦尔根本就不喜欢韦弗利太大,他只把韦弗利先生当作主人,忠心耿耿地为他服务,听他吩咐。本案涉及三个人,韦弗利、特雷德韦尔和韦弗利的某个朋友。警察就是在这点上失误了,他们本来已经逮住那个驾驶灰色轿车的人,一看他车上的孩子不是小约翰尼,就抬手放过了他,没有进一步盘问,而这个司机就是那第三个人。他在附近大街上找了个孩子去兜风,特意找有淡黄色卷发的男孩。他依照约定时间将车从东边开进来并从南边开出去,还唯恐没人发现地挥手喊叫。因为距离较远,别人看不到他的脸和车牌号,显然也看不到孩子的脸。之后,他故意驶往伦敦方向,招摇过市,留下让警方入套的踪迹。与此同时,特雷德韦尔也按照吩咐完成自己那份任务,他找了个流浪汉去送包裹和便条。他用假胡子化了妆,那流浪汉很难认出他的本相,即使认出来也不要紧,主人会为他提供不在现场证明。 韦弗利先生自己干了什么呢?外边的喧闹声一起,警督就开始往外冲,他趁机快速将孩子藏到秘密藏身处,也跟在警督身后出去了。那天晚些时候,警督离开了,柯林斯小姐去陪伴太太了,他就不慌不忙、从容不迫地开车把孩子送到了某个安全稳妥的地方。”
“那小狗是怎么回事?”我问,“柯林斯小姐不是没说实话吗?” ↑返回顶部↑
“他喜欢摆架子,装腔作势的。”她解释说。
接着他们又聊了聊二十八号晚上韦弗利太太吃的东西,柯林斯小姐说她在楼上起居室里吃的是同样的食物,毫无不适之感。
她起身要离开的时候,我轻轻地碰了碰波洛,“问问小狗的事。”我低声说。
“啊,对了,小狗!”他一副笑逐颜开的样子,“小姐,这里是不是碰巧养着狗?”
“是的,外边的狗房里有两条猎犬。”
“哦,我说的不是那个,我说的是小狗,当作玩具的狗。”
“没有,没有这种狗。”
波洛表示她可以走了,他按铃叫管家来。他对我说:“那位柯林斯小姐没说实话,不过设身处地地想想,我可能也会这样。现在我们问管家吧。”
特雷德韦尔具有老式管家的那种尊严。他不动声色地叙述了自己的故事,与韦弗利先生的故事大体相同。他不否认自己知道客厅里的秘密藏身处。在我们的谈话过程中,他自始至终保持着庄重的神情。
他离开后,波洛探询地看着我,“黑斯廷斯,听了他们的话,你有什么想法?”
“先说说你的想法吧。”我反守为攻。
“哎呀,你何必这么前瞻后顾的,怎么想就怎么说呗,说错了有什么关系,只有肯动脑子,脑子里的小灰色细胞才会越来越灵。好吧,你不是怕我戏弄你吗,那就一起来推理吧。让我们想想,整个过程中有哪些事情很可疑,不合逻辑,没法解释呢?”
“有一点让我百思不解,”我说,“为什么绑匪要从南面出去呢?如果从东面出去根本不会有人看到。”
“说得好,这一疑点很重要,黑斯廷斯,你注意到了很不简单。我的疑点与它相似,就是绑匪为什么要事先警告韦弗利夫妇?绑了孩子就走,然后索要赎金不是更简单吗?”
“如果父母肯付钱他们就不用绑走孩子了,可能他们也不想动粗。”
“可是,谁会被吓唬吓唬就乖乖付钱呢?”
“那么,他们是想用十二点这个时间锁定人们的注意力,这样那流浪汉出来搅局被逮住时,绑匪从藏身地出来,浑水摸鱼,神不知鬼不觉地带走孩子。”
“他们有必要把绑架孩子这件事搞得这么复杂吗,这不是多此一举吗?假如他们不提出具体的时间,只是守株待兔,伺机而动,那事情就简单多了。他们只要在合适的时间和场合,比如孩子和看护在外边散步时,上来夺过孩子用汽车带走就是。”
“那倒是。”对此矛盾之处我也无法解释。
“这么看来,是有人蓄意弄成这样的局面。我们换个角度来分析,发生的每件事都表明绑匪在这幢房子里有同谋。首先,韦弗利太大莫名其妙地中了点毒;第二,几次在枕头上放信;第三点,把精准的大钟拨快了十分钟,这些都发生在房子里面。还有一个事实你可能忽略了,藏身处没有灰尘,是打扫过的。现在,我们来分析一下房子里的四个人,不包括那个看护,因为虽然她有可能干前面的三件事,却不可能去打扫藏身处。这四个人是韦弗利夫妇,管家特雷德韦尔和柯林斯小姐。先说柯林斯小姐吧,目前并没有什么指向她的线索,只是我们对她不大了解,她这人很聪明,而且到这里只有一年。”
“你不是说在小狗的问题上她没说实话吗?”我提醒他。
“噢,不错,小狗的事。”波洛诡异地笑了笑,“现在我们接着分析特雷德韦尔,有好几个疑点指向他。首先,那流浪汉指认他就是在村里把包裹交给他的人。”
“可是那个指认站不住脚,特雷德韦尔有不在现场的证据。”
“就算他有不在现场证明,也不排除他会给韦弗利太大下毒,会把便条别在枕头上,会拨快时针,会打扫藏身处。可是换个角度想,他是在这幢老宅里出生并长大的,一直为韦弗利家族服务,再怎么说他也不可能参与绑架主人儿子的密谋,所以不会是这种情况。”
“那么,就剩下他们夫妇两人了。”
“别着急,我们要有条不紊地梳理线索,要符合逻辑地推理,虽然推理出来的事情似乎很荒诞。就说韦弗利太太吧,她很富有,钱都是她的,就是她出钱修复了这幢破旧的老宅。她为什么要绑架自己的儿子,然后再拿出自己的钱付赎金给自己?没这个道理嘛。于是就要说到她丈夫,他的处境截然不同,虽然有个富有的妻子,但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个富人,钱不是他的,不能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说句实话,我觉得那位太太很在意自己的钱,或者说比较抠门,想让她拿出钱来,非得有个好借口才行。而且,你能看出来吧,韦弗利先生是个花花公子,喜欢吃喝玩乐这些事。”
“这不可能。”我简直难以置信。
“怎么不可能?是谁把仆人们打发走的?是韦弗利先生。此外,他可以写便条放在自己枕头上,可以很方便地给妻子下毒,可以把大钟指针拨快,可以替他的忠实老仆特雷德韦尔提供不在现场证明,堵住所有人的嘴。特雷德韦尔根本就不喜欢韦弗利太大,他只把韦弗利先生当作主人,忠心耿耿地为他服务,听他吩咐。本案涉及三个人,韦弗利、特雷德韦尔和韦弗利的某个朋友。警察就是在这点上失误了,他们本来已经逮住那个驾驶灰色轿车的人,一看他车上的孩子不是小约翰尼,就抬手放过了他,没有进一步盘问,而这个司机就是那第三个人。他在附近大街上找了个孩子去兜风,特意找有淡黄色卷发的男孩。他依照约定时间将车从东边开进来并从南边开出去,还唯恐没人发现地挥手喊叫。因为距离较远,别人看不到他的脸和车牌号,显然也看不到孩子的脸。之后,他故意驶往伦敦方向,招摇过市,留下让警方入套的踪迹。与此同时,特雷德韦尔也按照吩咐完成自己那份任务,他找了个流浪汉去送包裹和便条。他用假胡子化了妆,那流浪汉很难认出他的本相,即使认出来也不要紧,主人会为他提供不在现场证明。 韦弗利先生自己干了什么呢?外边的喧闹声一起,警督就开始往外冲,他趁机快速将孩子藏到秘密藏身处,也跟在警督身后出去了。那天晚些时候,警督离开了,柯林斯小姐去陪伴太太了,他就不慌不忙、从容不迫地开车把孩子送到了某个安全稳妥的地方。”
“那小狗是怎么回事?”我问,“柯林斯小姐不是没说实话吗?”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