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之私 第10节(1 / 4)
第9章 真神奇
身体还残留着退烧之后的酸软无力,以致于闻到从厨房飘出的阵阵食物香气,会有种身在梦里的不真实感。
最近一次使用厨房,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最近一次有人特意为我准备早餐,也忘记是谁了。
从三年前开始,失眠越来越严重,就算吃药也不是每次都管用。睡下的时候天亮,睁眼的时候天黑,几乎成为生活的常态。
明明睡了很久,身体却仍然疲惫。骨头、胃、还有心情,都非常糟糕。吃着东西,随时随地都像是会吐出来,挑食日益严重。
这样的情况下,早餐的时间用早餐,无形中成了一种奢望。而让我心平气和在早餐的时间坐上餐桌,更是堪比随手写一组数字,结果中了大乐透般的奇迹。
真神奇。我望着前方微微出神。无论是落地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还是厨房里忙碌的声音,都很神奇。
“鸡蛋,你要几分熟的?”
转向开放式厨房的方向,在看到炉灶前的纪晨风后,脑海里同时闪过“这个男人也很神奇”的想法。
正常人真的会因为工作单位的狗咬伤了人,就跑去照顾对方,并且在对方家过夜吗?
怎么可能。
外表再禁欲,说到底,这家伙不过是个放荡的男同性恋。只要声音好听一点,老二翘得比谁都高。
“随便。”
喝了口杯子里的热水,觉得实在寡淡,起身准备给自己泡杯美式,手才刚要按上咖啡机按钮,那边就响起纪晨风的声音。
“桑先生,你最好……不要喝刺激性的饮料。”
偶尔也会有只是约会了两次的女人,要求我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本以为那已经够烦人的了,想不到还有更烦人的。
只是过了个夜,连彼此的x器官都没有摸过,就觉得可以对我指手画脚,干涉我的喜好了吗?
“哦,好。”
拖长了音调回复的同时,粗鲁地将茶杯丢到料理台上,由于力气过大,把里头的水都甩了出来,还发出了刺耳的磕碰声。
难得的早餐是白粥配荷包蛋,简单到寒酸的程度,但入口之后,味道意外地还行。白粥薄厚适宜,米香浓郁,荷包蛋的火候也掌握得不错,咸淡正好。
我喝粥,纪晨风就打开外卖袋,吃昨天他给我带了又没有吃掉的烧味饭。
就算没有变质,但已经过去一夜,食物早就不新鲜,对我来说这种东西只配喂垃圾桶。可对纪晨风来说,这却是可贵的,必须要珍惜的食物。
本该是少爷的人,吃着残羹冷饭。而应该是仆人的人,却大摇大摆,坐享少爷亲手烹饪的美食。这种倒错感,真是比任何咖啡都要让人兴奋。
“好吃吗?”捧着粥碗,我故意问道。
纪晨风顿了顿,从塑料袋里抬起头——仿佛是为了不弄脏桌子,他没有把饭盒从袋子里拿出来,骨头也是直接吐在袋子里。
好像误会了我的意思,他咽下口中的食物,缓缓将少了一半米饭的烧味饭推到我面前。
“要吗?”
除了两根青菜,叉烧和烧鹅几乎没有少,还十分完整地铺在另一半米饭上。他小时候一定是那种会将草莓蛋糕上的草莓留在最后吃的小孩。
“谢谢。”笑了笑,哪怕并不感兴趣,我还是将大半的烧味扫进自己碗里。
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就是要承受被人横刀夺爱的风险啊。 ↑返回顶部↑
身体还残留着退烧之后的酸软无力,以致于闻到从厨房飘出的阵阵食物香气,会有种身在梦里的不真实感。
最近一次使用厨房,已经忘记是什么时候的事了。最近一次有人特意为我准备早餐,也忘记是谁了。
从三年前开始,失眠越来越严重,就算吃药也不是每次都管用。睡下的时候天亮,睁眼的时候天黑,几乎成为生活的常态。
明明睡了很久,身体却仍然疲惫。骨头、胃、还有心情,都非常糟糕。吃着东西,随时随地都像是会吐出来,挑食日益严重。
这样的情况下,早餐的时间用早餐,无形中成了一种奢望。而让我心平气和在早餐的时间坐上餐桌,更是堪比随手写一组数字,结果中了大乐透般的奇迹。
真神奇。我望着前方微微出神。无论是落地窗外冉冉升起的太阳,还是厨房里忙碌的声音,都很神奇。
“鸡蛋,你要几分熟的?”
转向开放式厨房的方向,在看到炉灶前的纪晨风后,脑海里同时闪过“这个男人也很神奇”的想法。
正常人真的会因为工作单位的狗咬伤了人,就跑去照顾对方,并且在对方家过夜吗?
怎么可能。
外表再禁欲,说到底,这家伙不过是个放荡的男同性恋。只要声音好听一点,老二翘得比谁都高。
“随便。”
喝了口杯子里的热水,觉得实在寡淡,起身准备给自己泡杯美式,手才刚要按上咖啡机按钮,那边就响起纪晨风的声音。
“桑先生,你最好……不要喝刺激性的饮料。”
偶尔也会有只是约会了两次的女人,要求我不要做这个,不要做那个,本以为那已经够烦人的了,想不到还有更烦人的。
只是过了个夜,连彼此的x器官都没有摸过,就觉得可以对我指手画脚,干涉我的喜好了吗?
“哦,好。”
拖长了音调回复的同时,粗鲁地将茶杯丢到料理台上,由于力气过大,把里头的水都甩了出来,还发出了刺耳的磕碰声。
难得的早餐是白粥配荷包蛋,简单到寒酸的程度,但入口之后,味道意外地还行。白粥薄厚适宜,米香浓郁,荷包蛋的火候也掌握得不错,咸淡正好。
我喝粥,纪晨风就打开外卖袋,吃昨天他给我带了又没有吃掉的烧味饭。
就算没有变质,但已经过去一夜,食物早就不新鲜,对我来说这种东西只配喂垃圾桶。可对纪晨风来说,这却是可贵的,必须要珍惜的食物。
本该是少爷的人,吃着残羹冷饭。而应该是仆人的人,却大摇大摆,坐享少爷亲手烹饪的美食。这种倒错感,真是比任何咖啡都要让人兴奋。
“好吃吗?”捧着粥碗,我故意问道。
纪晨风顿了顿,从塑料袋里抬起头——仿佛是为了不弄脏桌子,他没有把饭盒从袋子里拿出来,骨头也是直接吐在袋子里。
好像误会了我的意思,他咽下口中的食物,缓缓将少了一半米饭的烧味饭推到我面前。
“要吗?”
除了两根青菜,叉烧和烧鹅几乎没有少,还十分完整地铺在另一半米饭上。他小时候一定是那种会将草莓蛋糕上的草莓留在最后吃的小孩。
“谢谢。”笑了笑,哪怕并不感兴趣,我还是将大半的烧味扫进自己碗里。
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就是要承受被人横刀夺爱的风险啊。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