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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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小时多的车程,段霜晖到了目的地。
  乔笋穿了身迷彩服,还带了帽子,刻意有点女扮男装,但是,只有电视剧里的女扮男装才不会被发现。首长让她跟着,自己带了猎枪和两条猎狗,进山去了。
  虽是夏天,但是进了山就凉快起来,不知名的鸟在不知名的地方发出各式各样的叫声,只闻其声,不见其身。乔笋顾着抬头看,脚底下不怎么注意,伴着根藤,差点摔倒。段霜晖见状,笑道,“看什么呢,这认真?”
  “哪儿才有鸟啊?”
  “还不是地方。”段霜晖不抬头,人家认认真真走路,见乔笋还是不死心抬头乱看,也无奈,只能拉着她的手。
  他的手心有茧,不似现下一些娇生惯养的小年轻那般软细,早年部队生活艰苦,他的手粗糙间只有一番男人的硬气。
  走了大概二十几分钟,段霜晖放了条猎狗出去,好嘛,那条黑色的猎狗七钻八钻,到了个矮丛后,开始摇尾巴。
  这就是有了。
  段霜晖放开了乔笋的手,端枪上膛。
  猎狗扑了进去,惊起起码四五只雉鸡!一只窜进草丛里不见了,三只飞了起来。乔笋的心真是像小学生作文里写的一样,提到了嗓子眼,她小媳妇似的紧紧抱着旁边一棵树,拳头还握紧得像是要找人拼命。
  “砰!”
  “砰!”
  “砰!”
  弹无虚发。
  端着枪的男人向来帅气,野性和杀气相结合,散发着雄性生物称霸争斗的危险气息。枪托一下一下撞着他的右边锁骨位置,可人家早就习惯了这样的后坐力,丝毫不为所动,照样冷静地瞄准,射击。段霜晖那一身的迷彩,脖颈间麦色肌肤上点点汗珠,压低的帽檐下冷峻严肃的神情,扣动扳机时手臂绷紧的肌肉,臂膀间森冷的枪管,霸气,杀气!一想当年,峥嵘岁月。要不怎么说,战场上的男人,才是真正的男人。
  段霜晖并非靠着家族势力混吃等死的堕落太子党,今天的成就,真枪实弹,摸爬滚打,自己一手打拼,射击,根本不在话下,许久未端枪,却风采依旧。
  就一个字,帅。
  三枪了结猎物,两只猎狗忙着把雉鸡叼回来。段霜晖目光定在垂死的雉鸡上,勾了勾唇角。
  这两人进山,一路扫荡,若不是段霜晖手下留情,沿途只要是看得见的动物还不得被他一枪结果。好在这位爷只是图个乐子,不想赶尽杀绝,一开始三枪,已经过了瘾,后面就是漫不经心了,几个小时下来,又打了一只刺猬、十几只山雀,就不再开枪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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