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节(3 / 4)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因为两人的落脚点不同,没多久就分道扬镳。
  再相遇,已是多年之后。
  葵花给王傲隽服了一些麻沸散,让他睡下了,动作迅速的剜肉剔骨,把坏死的有毒的部分清除掉,缝线。
  等王傲隽一觉醒来,她已经包扎好伤口离开,白纱布缠绕在手臂,手法干净利落远超这个时代。
  王傲隽摸摸纱布,沉默了一会,闭上了眼。
  小半月之后,他的前臂已经愈合得七七八八,往日放血驱毒的伤口只留下一个浅浅的疤痕。
  预计在义城待满七天的王傲隽,生平第一次犹豫不决地滞留了。
  县太爷黄峄橖下了衙门就往医馆赶,没见到人,在隔壁花店看到义兄与自家姐姐相谈甚欢,姹紫嫣红的花丛间,眉目温和的中年男女,如画中人,端的是良缘佳偶。
  与他一道的彭弦璋,已经从一个小捕快成为义城县衙的师爷,主管农业专业技术的头儿。彭弦璋没有黄峄橖心中那般旖旎的心思,高高兴兴地叫了声:“娘!”
  黄峄橖这才咳嗽了一声:“王大哥,身体可好了?”
  花丛中的两人回过头来,王傲隽磊落大方地捉了一片草药,点头道:“好了很多,黄夫人医术高明,愚兄请教一二。”
  彭弦璋刚满十八,与他同龄的世家子弟已经躲有成亲当爹,他却还是小孩儿心性,对各种新奇的事物极为上心,除去水稻,葵花所经手的花和草药,他都懂得几分。
  听到王傲隽一说,快步走过来,很赞成地点头道:“娘很厉害呢!”
  小孩子炫耀的模样。
  王傲隽倒真的是找葵花询问药材的事。
  本朝还没有用到麻沸散,他对于葵花给他剔骨时感觉不到疼痛十分惊奇,要知道,有许多疾病,就是生理上太疼痛而得不到治疗。若是能在医治时让人没有疼痛感,那对于战场上的伤员是极大的帮助。
  至于他热衷于这方面,与王傲隽的身份有莫大关系,他是北漠戍守边疆的元帅。
  曾经声望极高,风评甚好的摄政王。
  曾经的摄政王对国事是十分敏锐的,他此行的真实目的,是义城近两年突然高产的水稻。
  彭弦璋显摆了一回娘亲的花与药材,又显摆了一回他和舅舅的水稻研究团,睁大眼询问王傲隽的本事。
  美大叔看上去就是个极有本事的人物。
  王傲隽拿了一柄红缨枪耍了两套功夫,武得虎虎生风,英姿飒爽,美大叔身材高挑,看上去像个清瘦苍白的书生,一耍枪却非常刚劲有力,如同沙场大将点兵,气势逼人。
  十七八岁的少年对武力的崇拜是非常热情的,彭弦璋学习能力强,学神级别的他,总是轻而易举地拿下所有的优,葵花让他练的基本功他也妥妥地搞定了。基本功没什么花式,此时王傲隽一手漂亮的枪法,瞬间收伏了学神,成为他的跟班小弟。
  等王傲隽启程去往漠北,他身后的队伍里多了两个人。朝气蓬勃满心期待的彭弦璋,他把义城师爷的职位辞掉了,一身豪气要跟去漠北立军功,保家卫国。
  其实这个年代,当兵并不是美差,拉壮丁,兵匪武夫之类的,很多言辞都是对士兵的蔑视。
  一般的父母是不大愿意让儿子去军营的,葵花不是原来的黄葵花,没有那样的心思。
  她对便宜儿子彭弦璋持放养态度,只要他心态积极健康,不会歪成断袖,就随他心意,让他自由自在地做他喜爱的事。
  所以他要到王傲隽手下当小兵,葵花并不阻拦,反而同样谋了个大夫的职位,一起随军。王傲隽对她客客气气的,能制成麻沸散的军医,很难得。
  从雨水充沛的西南到干燥的西北地区,湿润的丘陵变成平坦一望无际的绿色草原与荒漠,彭弦璋快乐地翻跟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能够亲身走遍大好河山,是每个人心底的野望。
  战事并不多,王傲隽在边疆的名气很大,他就像一杆旗帜矗立在那里,让敌军望而却步。快准狠的作战手段让漠北的游牧民族没了脾气,原本他消失将近三个月,存粮不够的牧民蠢蠢欲动。王傲隽一回来,就都偃旗息鼓。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