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节(1 / 4)
“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死了,这次,我是彻底摆脱了她和他的阴影。我感觉到非常高兴,有些事如果我不说,肯定会被我带到棺材里去。施学兵并不是我杀的,我遇见他的时候他已经快要死了,那个时候街上都是古惑仔,有个小混混打了他一顿,他想去医院,但是被人赶了出来,那个时候我在街上讨饭,和他抢饭吃,他躺在垃圾桶旁边,问我能不能去给他接点水,然后他就和我说了他的故事,他说他不想回家,他想外婆了。
我和他说,其实我很羡慕他,因为他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而我没有,我没有户口,没有家庭,什么都没有,他说反正他都要死了,就把施学兵这个身份让给我。他死了以后,我把他的尸体搬到工厂里,偷了人家的油烧掉了,因为没有人认领,很快就被火化了,我把他接了出来,葬在南城的殡仪馆里,每年清明的时候我都会去看他。
虽然我只认识了他一天,但是我很感激他,他给了我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机会,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我一辈子都是施学兵。
看到乐文的时候,我知道我必须尽快离开那里了,在别墅的时候,我就很怕他,他嘴上叫我弟弟,但是我知道他想把我赶走,其他的兄弟们都是被他用了手段送走的,他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所以他会去奉承那个老女人,他要她的财产,然后成为人上人,很可惜的是,我不能被赶走,被赶走就要回到我以前的孤儿院里,吃不饱穿不暖还会被毒打,我知道乐红是我的机会,我一定要留下来,哪怕付出任何代价。
乐文杀乐红我并不奇怪,我也知道他会除掉我,我留了一个心眼,带走了他杀死乐红的凶器,也许我是怕他的,所以从来没有想过和他产生正面冲突,所以我第二次逃跑了。
周大志是我第二个机会,我不是一个好人,周大志不是我杀的,我只是在他想要我拉她一起走的时候,掰开了他的手,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愧疚,我也不会给自己找借口说两个人走都不能活,我在那一刻很清楚地意识到了,他是我的一个机会。
我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死。我丑恶吗,或许是的,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这样自私,轮到你的时候,也许你会和我做一样的选择。
唯一不在我们预料得是,我和乐文都没有想过,在乐红死后那么长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办法彻底摆脱她。
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从杀第一个人开始,就有预感会和他见面,原本想做一个了解,没有想到你会破坏了我的计划。
既然是你破坏了这一切,那我只能把结尾交到你的手上,这是宿命。”
杨绵绵看完后,心情十分复杂:“吴乐是逃跑了吗,我真没有想到他会是乐文的儿子。”
“我们一开始也都从乐姓开始查,乐文并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收养文件上的领养人是一个根本不知情的残疾老人,他早就留了一手,防着我们查到他身上,如果吴乐没有对你动手,那他其实是安全的,可是他迫不及待了。”
杨绵绵想说个笑话:“怎么和我表白的不是警察就杀人犯,这也太好笑了。”她想笑笑,但发现真的太难了,脸上的肌肉僵硬,根本动都动不了。
荆楚就叹了口气,把她抱在怀里:“没事的,乖啊。”
杨绵绵听不见,她靠在他的怀里,却再也听不见他的心跳声,只能把手摁在他胸膛上,感受他的呼吸起伏:“我什么都听不见了,你说话的声音,它们说话的声音,我都听不见了。”
她感觉到荆楚用力地抱紧了她,因为听不见,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把话说出口了,这样下去,她会不会连说话都忘记了。
荆楚在她手心里写字,这种猜字游戏以前他们经常玩,但从来没有今天那么伤感过:“小羊,不会有事的,我一定会治好你。”
“人的大脑是很神秘的,我们现在了解得太少,更不用说是治病了,我可能永远都好不了了。”杨绵绵难受极了,这两天她一直很害怕去想这件事,因为想要逃避,连杨小羊都不会再提起来,他说要看医生,她就乖乖配合,但是内心深处她却是觉得,也许再也治不好了。
“我觉得这是因为我以前听见的太多了,把以后能听见的都透支了,上天还是很公平的。”
荆楚弹了弹她的额头,又亲了一口,眼里表达着显而易见的不满意。
杨绵绵把海盗搂到怀里,不说话了。
这两天,邹奕和薛邵来看过他,但因为事务繁忙又要赶到国外去拍戏,只能通过微信交流,但现在文字的交流让她觉得更轻松一点。
邱襄和其他班委也代表同学来探望过她,对她差点遭遇谋杀表示震惊和意外,校方也派人来过,这件事学校也要负责任,辅导员过来说赔钱的事,荆楚对此倒是无所谓,他只是希望校方保证无论如何都不会中断她的学业,她可以随时回去上课。
“上课?我还能继续回去上课吗?”杨绵绵问这句话的时候,他们刚刚从一个国内著名的脑科专家办公室走出来。
那位专家表示,从数据看,她的大脑有异于常人,但是做过ct之后并没有发现存在什么血块肿瘤导致这样的病变。
要知道,她除了ct、磁核共振之外,其他测血压、血常规、颈椎都测了一遍,除了稍微有点贫血之外压根看不出来有问题,五官科更是看过好多遍了,一点问题都没有。
荆楚拉着她的手,问她:“绵绵,我们出国看,好不好?”
谁知道杨绵绵沉默了片刻,摇了摇头:“我不想看了,我看不好了。”她的语气里终于流露出了绝望。
她不敢相信自己以后变成一个聋子会怎么样,可又忍不住去想这件事,她的情绪压过了理智,已经开始处于崩溃边缘。
荆楚想起那位脑科专家曾经建议让杨绵绵去看心理医生,他认为听不见可能是因为她遭受了太大的刺激,这是心理疾病而不是生理,但荆楚拒绝了他的建议。 ↑返回顶部↑
我和他说,其实我很羡慕他,因为他有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而我没有,我没有户口,没有家庭,什么都没有,他说反正他都要死了,就把施学兵这个身份让给我。他死了以后,我把他的尸体搬到工厂里,偷了人家的油烧掉了,因为没有人认领,很快就被火化了,我把他接了出来,葬在南城的殡仪馆里,每年清明的时候我都会去看他。
虽然我只认识了他一天,但是我很感激他,他给了我作为一个正常人的机会,如果可以,我也希望我一辈子都是施学兵。
看到乐文的时候,我知道我必须尽快离开那里了,在别墅的时候,我就很怕他,他嘴上叫我弟弟,但是我知道他想把我赶走,其他的兄弟们都是被他用了手段送走的,他是知道自己要什么的人,所以他会去奉承那个老女人,他要她的财产,然后成为人上人,很可惜的是,我不能被赶走,被赶走就要回到我以前的孤儿院里,吃不饱穿不暖还会被毒打,我知道乐红是我的机会,我一定要留下来,哪怕付出任何代价。
乐文杀乐红我并不奇怪,我也知道他会除掉我,我留了一个心眼,带走了他杀死乐红的凶器,也许我是怕他的,所以从来没有想过和他产生正面冲突,所以我第二次逃跑了。
周大志是我第二个机会,我不是一个好人,周大志不是我杀的,我只是在他想要我拉她一起走的时候,掰开了他的手,奇怪的是,我并不觉得愧疚,我也不会给自己找借口说两个人走都不能活,我在那一刻很清楚地意识到了,他是我的一个机会。
我要活下去,所以他必须死。我丑恶吗,或许是的,因为人的本性就是这样自私,轮到你的时候,也许你会和我做一样的选择。
唯一不在我们预料得是,我和乐文都没有想过,在乐红死后那么长时间里,我们都没有办法彻底摆脱她。
后来的事情,你都知道了。我从杀第一个人开始,就有预感会和他见面,原本想做一个了解,没有想到你会破坏了我的计划。
既然是你破坏了这一切,那我只能把结尾交到你的手上,这是宿命。”
杨绵绵看完后,心情十分复杂:“吴乐是逃跑了吗,我真没有想到他会是乐文的儿子。”
“我们一开始也都从乐姓开始查,乐文并没有办理领养手续,收养文件上的领养人是一个根本不知情的残疾老人,他早就留了一手,防着我们查到他身上,如果吴乐没有对你动手,那他其实是安全的,可是他迫不及待了。”
杨绵绵想说个笑话:“怎么和我表白的不是警察就杀人犯,这也太好笑了。”她想笑笑,但发现真的太难了,脸上的肌肉僵硬,根本动都动不了。
荆楚就叹了口气,把她抱在怀里:“没事的,乖啊。”
杨绵绵听不见,她靠在他的怀里,却再也听不见他的心跳声,只能把手摁在他胸膛上,感受他的呼吸起伏:“我什么都听不见了,你说话的声音,它们说话的声音,我都听不见了。”
她感觉到荆楚用力地抱紧了她,因为听不见,她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把话说出口了,这样下去,她会不会连说话都忘记了。
荆楚在她手心里写字,这种猜字游戏以前他们经常玩,但从来没有今天那么伤感过:“小羊,不会有事的,我一定会治好你。”
“人的大脑是很神秘的,我们现在了解得太少,更不用说是治病了,我可能永远都好不了了。”杨绵绵难受极了,这两天她一直很害怕去想这件事,因为想要逃避,连杨小羊都不会再提起来,他说要看医生,她就乖乖配合,但是内心深处她却是觉得,也许再也治不好了。
“我觉得这是因为我以前听见的太多了,把以后能听见的都透支了,上天还是很公平的。”
荆楚弹了弹她的额头,又亲了一口,眼里表达着显而易见的不满意。
杨绵绵把海盗搂到怀里,不说话了。
这两天,邹奕和薛邵来看过他,但因为事务繁忙又要赶到国外去拍戏,只能通过微信交流,但现在文字的交流让她觉得更轻松一点。
邱襄和其他班委也代表同学来探望过她,对她差点遭遇谋杀表示震惊和意外,校方也派人来过,这件事学校也要负责任,辅导员过来说赔钱的事,荆楚对此倒是无所谓,他只是希望校方保证无论如何都不会中断她的学业,她可以随时回去上课。
“上课?我还能继续回去上课吗?”杨绵绵问这句话的时候,他们刚刚从一个国内著名的脑科专家办公室走出来。
那位专家表示,从数据看,她的大脑有异于常人,但是做过ct之后并没有发现存在什么血块肿瘤导致这样的病变。
要知道,她除了ct、磁核共振之外,其他测血压、血常规、颈椎都测了一遍,除了稍微有点贫血之外压根看不出来有问题,五官科更是看过好多遍了,一点问题都没有。
荆楚拉着她的手,问她:“绵绵,我们出国看,好不好?”
谁知道杨绵绵沉默了片刻,摇了摇头:“我不想看了,我看不好了。”她的语气里终于流露出了绝望。
她不敢相信自己以后变成一个聋子会怎么样,可又忍不住去想这件事,她的情绪压过了理智,已经开始处于崩溃边缘。
荆楚想起那位脑科专家曾经建议让杨绵绵去看心理医生,他认为听不见可能是因为她遭受了太大的刺激,这是心理疾病而不是生理,但荆楚拒绝了他的建议。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