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四章 秒杀刑天彪(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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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天彪果然一怔:“火星的号角?”
  这一瞬间的疑惑,让他眼睁睁的看着叶真吹响了号角,却什么也没做。
  结果,恐怖的次声波集束,刹那间如大海一般将他包裹,全身的血液都激荡如沸,脑中好似忽然被开水烫过,每一个细胞都熟了,好似一切都在膨胀,狭小的身躯再也容纳不下那么多的血液——
  蓦然一口鲜血狂喷而出!
  刑天彪可没有喀秋莎那么强大的防御。
  当日在佛蒙特的时候,其实号角对喀秋莎的作用有限,因为喀秋莎的羽毛,天生是最好的防御铠甲。
  不但能防御音波攻击,还能防御精神攻击,所以那一战,才那么艰难。
  即便如此,喀秋莎都被号角重创,失去了记忆。
  虽然刑天彪和喀秋莎的修为相当,但防御能力相差太远。
  这一瞬间的疑惑,就像敞开了大门,被敌人直接登堂入室,绞碎了一切!
  刑天彪的战斗力,瞬间去了十之七八!
  紧随其后,刑天彪便看到一个山岳大的拳头,迎面砸了过来。
  “啊!”刑天彪震骇惊呼,却逃无可逃,挥拳硬抗的同时,号角的小头儿,已经插入了他的丹田,直接洞穿而过,好似腹部盛开了一朵喇叭花!
  叶真从来没见过,比号角更坚硬的东西,那天在王莽宝藏里,可是万斤闸门都能支撑住,没有丝毫损伤。
  刑天彪和叶真的脸颊相距不过三尺,两人目光同样森寒。
  “你才是真神种子,盘龙是内奸。”
  “你知道的太晚了。”
  刑天彪的目光饱含着不甘,慢慢暗淡。
  叶真抽出号角的同时,翻手刺入刑天彪的咽喉,再次洞穿而过。
  刑天彪,眼睛瞬间暴睁,死不瞑目,他可是开慧后期。
  一招未出,就彻底失去了生机。
  叶真没有拔出号角,而是就这么握着,让刑天彪的身躯不倒。
  “给喀秋莎喝他的丹田血。”叶真示意梦莲。
  梦莲赶紧把半昏迷的喀秋莎凑过来,让她的嘴对着丹田的窟窿,那鲜血喷涌的倒是不多,但那雄浑的真元之气,却浓郁至极,比灵石都浓郁。
  而且,对喀秋莎来说,开慧境精血才是最好的疗伤圣药。
  喀秋莎果然瞬间恢复了清醒,对着那伤口猛地一吸,只是吸了一口,就有了力气,蓦然挣脱梦莲的怀抱,双爪如钩,挂住了刑天彪的身躯,几乎把头都拱进丹田去。
  而叶真,却另一只手按住了刑天彪的头颅,开始查看记忆。
  这画面似乎静止了,在黑夜的山林中显得无比诡谲。
  如果此时有人经过,这里必将诞生闹鬼的传说。
  足足过了一刻钟。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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