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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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良骏是正义感爆棚的人,虽平日喜欢玩笑,但内心却和庄重的父亲很相似,眼里揉不得沙,老革命型。若知道捐躯可为祖国效力,也是义不容辞的。完全不像一般的文人,秀才造反三年不成。若他得知自己的死引来这些后续,兴许也不会那么憋闷,没有一展抱负的时候就死去。
  庄重心里虽然依然沉重,却也比方才舒坦了不少,看到封焕也没那么反感了。庄重站起身,恭恭敬敬的为封焕斟酒,“王爷,方才我行事不妥,还请莫要放在心上。”
  封焕并未刁难,直接将那杯酒喝下,“你虽年岁不大,可这般不沉稳实乃大忌,这么多年的经书白念了。”
  庄重笑道:“可不是白念了,又荤又酒早早就破了戒。以后若是再娶个媳妇,就齐全了。”
  封焕扫了庄重一眼,摇头道:“头发都没长齐,就想女人了。”
  在大佑女子大多十七-八岁左右出嫁,男子则是二十岁左右。因婚嫁之事复杂繁琐,所以女子十五岁、男子十七-八岁就开始议亲,至少需要准备一两年才能最后成亲。
  “我这是自己剃的!我头发长得快,没多久也是长发及腰了。”庄重现在已经是刺猬头,不再似从前一样晚上都不用点灯。想起以后要留长发庄重就十分烦闷,这得多难洗头啊。还没有吹风筒,到了冬天更是要命了。
  封焕望向窗外,手中捏着酒杯,“成婚有何意思,不过是各取所需,没劲。”
  说罢,一饮而尽。
  庄重觉得自个好像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八卦,大佑第一金龟婿竟然不想结婚?如此嚣张的人竟然在婚事上也如此无奈?原来再张狂之人,在婚事上也逃不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庄重笑道:“连王爷对婚事都做不得主,其他人岂不是更难过?”
  封焕巴掌在桌上一拍,竟唤来店小二点了了几坛子店里最好的酒,“喝酒!”
  庄重哭笑不得,“王爷,莫非我喝酒的样子很好看?”
  封焕也笑了起来,倒也不隐瞒,“几次遇见你都装得人模狗样,本王就是想要看看你疯癫之时是什么样子。”
  庄重嘴角抽了抽,“您还真是够无聊的,有这精力为何不把官大威这种朝中败类拿下。”
  气氛正好,庄重毫不客气的趁机给官大威下眼药。既然封焕对他感兴趣,有座大山给他靠,他不知道珍惜资源,那就白被灌这么多酒了。
  封焕若深潭一般的眸子紧紧盯着庄重,气氛瞬间冷却。
  庄重却并未退缩,声音抑扬顿挫,“我认为他不配为官,只为功绩而不管事实如何,只要寻到个替罪羊就当是案子已破。这般行事与那些草菅人命的罪犯有和差别?甚至更为可恶!那些罪犯侵犯的不过是少数人的利益,而这样的官员不仅侵犯了许多人利益,还给损坏了朝廷的招牌,这等于是在一步步毁了江山社稷。”
  封焕嘴角微微勾起,“你以为本王今日出现在这里是为何?”
  庄重愣了愣,他能说因为脑抽风吗?
  封焕用手指在庄重额头上一弹,白皙的皮肤顿时通红。庄重倒吸一口气,真他娘的疼啊,他现在是小鲜肉,皮肤嫩得能掐出水,只怕现在已经红肿得不像话了。
  封焕没头没尾的来了一句,“明日去大理寺报到,能不能将官大威拉下马就看你自个有没有这样的本事。”
  庄重愣神,“什么意思?”
  封焕微挑下巴,“你说他草菅人命,糊涂官判糊涂案,那就证明给大家看他是不是这样的人。大理寺里有他从前断案的所有卷宗,你只要能找出他的纰漏,就能将他拉下马。找到越多,拉下来的人也就越多,糊涂官也就越少。”
  “等等,那到时候我岂还有命在?”庄重承认自己不是视死如归的人,只比贪生怕死的境界高那么一点点。
  封焕目光凌厉,“怕死还敢挑衅朝中大臣?”
  庄重理直气壮,“我是怕出师未捷身先死。”
  封焕冷哼,“有本王在谁敢动你!况且你还是文渊候嫡长子,又不是乡下没名没姓的小和尚,没那么容易死去。”
  庄重要的就是这句话,不过——
  “可我就只会验尸,刑侦断案能力不足,律学才刚上了几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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