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节(2 / 4)
只见帷帽女子赶忙从车里拿出一顶帷帽,欲让红衣女子戴上,女子却并未接下,并道:“我又不是小偷,为何要这般遮遮掩掩。”
声音宛若莺啼,婉转入耳。
大佑民风开放,女子亦可上街游逛。只是富贵人家的女子多会带上帷帽遮掩,以防登徒子调戏,坏了闺誉。这红衣女子看这穿着绝非一般出身,却行为大胆,根本不顾别人目光,我行我素,被人盯着瞧也毫不在意,倒是与京中其他名门闺秀有所不同。
“看什么呢?”
庄重回过神来,尴尬笑了笑,“欣赏美景。”
封焕顺眼望去,眼底闪过一丝恼怒,语气不善,“不过是两个乳臭未干的丫头,瞧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庄重怎么觉得被说成个恋-童癖的色狼似的,这两个女子虽美对他而言确实太幼-齿。“哪有你说的这般,不过正好瞧见而已。”
封焕意味不明道:“那红衣女子乃礼部尚书之女,年芳二八,若你瞧上了我可为你做媒。”
庄重啧啧道:“她若年芳二十八我尚且还会考虑,这般年纪娶回当闺女养呢。”
封焕望着庄重的眼神都不对劲了,“看不出你竟是这般口味。”
“说说而已,我乃出家人,不思凡尘事。”庄重说这话时正在那夹肉喝酒。
封焕摸摸下巴,“做和尚好似也挺不错的。”
“噗——”庄重将嘴里的酒一口喷了出来,“王爷,您别吓我。”
若封焕一时想不开出家,查出罪魁祸首是他,他还要不要命了!
封焕未搭理他,拍开酒坛子封泥,重重的放至庄重眼前,“喝!不醉不归!”
庄重这次是真喝多了,回到太学脑子还有些晕乎。
江逊也在屋子里,庄重愣了愣,“你回来啦?元兄的后事办得可顺当?”
江逊与元良骏是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又一同考入太学,关系自然更加不同。元良骏遇害,江逊自从身子骨恢复,一改平日独来独往不管他人事的作风,后事都是他协助元良骏家人操办的。后来更是与元家人一同扶灵回乡,不管是为何,倒也让人刮目相看。
江逊比之前更加消瘦,眼神却恢复了神采,不似疯魔之后那般空洞。
“嗯,只白发人送黑发人,难免……哎,即使抓到真凶也于是无补。”江逊眼底闪过一抹苦涩,随即摇了摇头,道:“听闻你破了四海钱庄盗银案,元兄的案子亦是瞧出你不一般,如今看来果然不同。此乃大佑之幸,少些冤魂才能世道太平。”
庄重明显感到经历这场风波,江逊与以往有了很大变化。不再愤世嫉俗,为人也宽和了不少。若是从前,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凡事尽力而已。”
江逊笑了笑,“你无需谦虚。从前我只以为你是草包,总觉得富贵人家子弟就知游手好闲,每次瞧见就忍不住明嘲暗讽,如今才知大错特错。其实不过我心胸狭窄,总觉得老天不公,才会行事偏激,落了下乘。”
庄重诚恳道:“江兄如今醒悟也不晚。”
“我命由我不由天,嫉恨他人有的,不若想想自己能争取的。”江逊说完这话,眉间阴郁已是散得一干二净。
庄重虽之前对江逊不喜,见他这般心里也十分高兴。江逊很有才华,若非钻进了死胡同,以后必定是个有所作为之人。现如今看他似乎已经有所不同,却也是件好事。谁没有傻逼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到了死还是那么傻逼,若中间幡然醒悟,依然是条汉子。
可庄重现在只觉得头晕欲裂,便道:“今日喝多了,我先躺一会,醒来我还要上书,必是要将那狗官拉下马!”
“你说的可是官大威?”
庄重已躺在床上,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回答,“是,就是他。这糊涂官在那位置一天,就会有更多人受害。哎,我这文笔不成,醒来可得好好琢磨怎么写才行,还得寻其他人一起,哎,可我又不是太学生,也不知别人是否买我的账……”
庄重说着说着就睡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不知今夕何夕。 ↑返回顶部↑
声音宛若莺啼,婉转入耳。
大佑民风开放,女子亦可上街游逛。只是富贵人家的女子多会带上帷帽遮掩,以防登徒子调戏,坏了闺誉。这红衣女子看这穿着绝非一般出身,却行为大胆,根本不顾别人目光,我行我素,被人盯着瞧也毫不在意,倒是与京中其他名门闺秀有所不同。
“看什么呢?”
庄重回过神来,尴尬笑了笑,“欣赏美景。”
封焕顺眼望去,眼底闪过一丝恼怒,语气不善,“不过是两个乳臭未干的丫头,瞧你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庄重怎么觉得被说成个恋-童癖的色狼似的,这两个女子虽美对他而言确实太幼-齿。“哪有你说的这般,不过正好瞧见而已。”
封焕意味不明道:“那红衣女子乃礼部尚书之女,年芳二八,若你瞧上了我可为你做媒。”
庄重啧啧道:“她若年芳二十八我尚且还会考虑,这般年纪娶回当闺女养呢。”
封焕望着庄重的眼神都不对劲了,“看不出你竟是这般口味。”
“说说而已,我乃出家人,不思凡尘事。”庄重说这话时正在那夹肉喝酒。
封焕摸摸下巴,“做和尚好似也挺不错的。”
“噗——”庄重将嘴里的酒一口喷了出来,“王爷,您别吓我。”
若封焕一时想不开出家,查出罪魁祸首是他,他还要不要命了!
封焕未搭理他,拍开酒坛子封泥,重重的放至庄重眼前,“喝!不醉不归!”
庄重这次是真喝多了,回到太学脑子还有些晕乎。
江逊也在屋子里,庄重愣了愣,“你回来啦?元兄的后事办得可顺当?”
江逊与元良骏是拐了好几个弯的亲戚,又一同考入太学,关系自然更加不同。元良骏遇害,江逊自从身子骨恢复,一改平日独来独往不管他人事的作风,后事都是他协助元良骏家人操办的。后来更是与元家人一同扶灵回乡,不管是为何,倒也让人刮目相看。
江逊比之前更加消瘦,眼神却恢复了神采,不似疯魔之后那般空洞。
“嗯,只白发人送黑发人,难免……哎,即使抓到真凶也于是无补。”江逊眼底闪过一抹苦涩,随即摇了摇头,道:“听闻你破了四海钱庄盗银案,元兄的案子亦是瞧出你不一般,如今看来果然不同。此乃大佑之幸,少些冤魂才能世道太平。”
庄重明显感到经历这场风波,江逊与以往有了很大变化。不再愤世嫉俗,为人也宽和了不少。若是从前,绝对不会说出这样的话。
“凡事尽力而已。”
江逊笑了笑,“你无需谦虚。从前我只以为你是草包,总觉得富贵人家子弟就知游手好闲,每次瞧见就忍不住明嘲暗讽,如今才知大错特错。其实不过我心胸狭窄,总觉得老天不公,才会行事偏激,落了下乘。”
庄重诚恳道:“江兄如今醒悟也不晚。”
“我命由我不由天,嫉恨他人有的,不若想想自己能争取的。”江逊说完这话,眉间阴郁已是散得一干二净。
庄重虽之前对江逊不喜,见他这般心里也十分高兴。江逊很有才华,若非钻进了死胡同,以后必定是个有所作为之人。现如今看他似乎已经有所不同,却也是件好事。谁没有傻逼的时候,最怕的就是到了死还是那么傻逼,若中间幡然醒悟,依然是条汉子。
可庄重现在只觉得头晕欲裂,便道:“今日喝多了,我先躺一会,醒来我还要上书,必是要将那狗官拉下马!”
“你说的可是官大威?”
庄重已躺在床上,整个人迷迷糊糊的回答,“是,就是他。这糊涂官在那位置一天,就会有更多人受害。哎,我这文笔不成,醒来可得好好琢磨怎么写才行,还得寻其他人一起,哎,可我又不是太学生,也不知别人是否买我的账……”
庄重说着说着就睡了过去,再次醒来的时候整个人都是懵的不知今夕何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