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1 / 4)
当朝太傅出身西京百年世家,是当今名士,学识冠绝天下,这点常识我还是有的。
虽然瞧不见他的脸,但这回连脖颈都是粉的,我却看得分明。
他带着点困倦的鼻音生气道:“世家的礼法,也不用你操心!”
我看着浑身粉色的姜冕,不由舔了舔嘴角,继续拿手指戳、戳、戳……
戳得他愤然起身,掀了被子就要下地,觉都不睡也要远离我的模样。
我忙扑上去将他压回枕上,好言相劝:“好吧好吧,我错了我错了,你继续睡,我不提问了……”
他还是愤怒得脸红脖子粗,想将我推到一边,又不好下手,只虚碰着我的腰背:“那你要压着我到什么时候……”
我趴在他胸腹上,弯肘托腮:“那你不是要我扮作你的侍妾么?压你一下你都不乐意,那我还想扮得像一点呢,不预演一下,在别人面前露出破绽怎么办?”
他震惊了。
看他的这番反应,我又不怕死地道:“所以说,你根本不知道怎么扮一个夫婿呀!”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补昨天的嘤嘤嘤~
下午赶火车之前争取再赶一章。。。
☆、陛下的回宫之旅九
面对我无情的揭穿,谁知他反倒不怒了,沉默着且毫不客气将我从身上推下,迅速拿被子一裹将我摁住,再丢进床里侧。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他接着睡下,翻个身背朝里,彻底不言语了。
承认真相并不可耻呀,我觉得。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扮好一个侍妾嘛,知识这个东西,就是要互相探讨的嘛。
显然他并不想跟我探讨。
算了,来日方长。打个哈欠闭眼睡,一夜再无话。
翌日,我睡到很晚才睁眼,睁眼就见姜冕拿一卷书在桌边看。从书卷翻过的厚度,可推测他看了至少有一顿卤煮的时间。我从床上跳下地时,他狠狠搁了书卷,眼神杀到:“袜子穿了么?”
那眼神太可怕,我默默倒回,重又跳上床。
姜冕从桌边起身,从他那只神奇的乾坤袋里翻出一只中央画着胖胖又金灿灿的元宝标识的锦袋抱出来,打开锦袋一阵挑,挑出了一双袜子一双鞋子。
捧到床边时,我看得瞪圆了眼。这样精致漂亮的鞋袜,这辈子都没有见过。
他了解我乡鄙村姑没什么见识,对我的吃惊无多少反应,蹲到床边地上,拿过我一只脚穿袜子。极其名贵柔软的丝罗袜,大小刚好,一点也不磨砺皮肤和脚趾,舒适如水。我拿手摸了摸,第一次触到蚕丝质地,这就是传说中的罗袜呀。
他拿过另一只脚继续要套袜子,手指碰到那朵盛开的桃花痕便一滞,指腹趁机摩挲了一下,描摹桃花的轮廓,描得我一阵发痒,缩了缩脚。抬头看他一眼,见他低着头,屏着呼吸,很专注地把这只脚纳入手心里。五指收拢,握紧,揉了一揉,捏了一捏。
我托腮望房梁。看在他这些天尽心尽力服侍的份上,姑且让他玩玩吧,只要别太用力。
终于待他玩够,意犹未尽恋恋不舍,慢吞吞给套上另一只袜子。
最后拿起床头的一双精致小鞋,圆头高履,很像是戏本上描画的大户小姐的金蹙重台屦。姜冕助我穿上,又是大小刚好合脚,仿如量脚定做。
他在鞋子上前后按了按,见无多少空隙,不甘地嘀咕一声:“又叫那混账太医算准了……”
几次都听他提到混账太医,我穿好鞋袜蹬蹬迈了几步,一面感受这种奢华质感一面问他:“太医很了解我么,连我穿多大鞋袜多大裙子都知道,他还知道什么?” ↑返回顶部↑
虽然瞧不见他的脸,但这回连脖颈都是粉的,我却看得分明。
他带着点困倦的鼻音生气道:“世家的礼法,也不用你操心!”
我看着浑身粉色的姜冕,不由舔了舔嘴角,继续拿手指戳、戳、戳……
戳得他愤然起身,掀了被子就要下地,觉都不睡也要远离我的模样。
我忙扑上去将他压回枕上,好言相劝:“好吧好吧,我错了我错了,你继续睡,我不提问了……”
他还是愤怒得脸红脖子粗,想将我推到一边,又不好下手,只虚碰着我的腰背:“那你要压着我到什么时候……”
我趴在他胸腹上,弯肘托腮:“那你不是要我扮作你的侍妾么?压你一下你都不乐意,那我还想扮得像一点呢,不预演一下,在别人面前露出破绽怎么办?”
他震惊了。
看他的这番反应,我又不怕死地道:“所以说,你根本不知道怎么扮一个夫婿呀!”
作者有话要说: 这是补昨天的嘤嘤嘤~
下午赶火车之前争取再赶一章。。。
☆、陛下的回宫之旅九
面对我无情的揭穿,谁知他反倒不怒了,沉默着且毫不客气将我从身上推下,迅速拿被子一裹将我摁住,再丢进床里侧。整个过程一气呵成。
他接着睡下,翻个身背朝里,彻底不言语了。
承认真相并不可耻呀,我觉得。
因为我也不知道怎么扮好一个侍妾嘛,知识这个东西,就是要互相探讨的嘛。
显然他并不想跟我探讨。
算了,来日方长。打个哈欠闭眼睡,一夜再无话。
翌日,我睡到很晚才睁眼,睁眼就见姜冕拿一卷书在桌边看。从书卷翻过的厚度,可推测他看了至少有一顿卤煮的时间。我从床上跳下地时,他狠狠搁了书卷,眼神杀到:“袜子穿了么?”
那眼神太可怕,我默默倒回,重又跳上床。
姜冕从桌边起身,从他那只神奇的乾坤袋里翻出一只中央画着胖胖又金灿灿的元宝标识的锦袋抱出来,打开锦袋一阵挑,挑出了一双袜子一双鞋子。
捧到床边时,我看得瞪圆了眼。这样精致漂亮的鞋袜,这辈子都没有见过。
他了解我乡鄙村姑没什么见识,对我的吃惊无多少反应,蹲到床边地上,拿过我一只脚穿袜子。极其名贵柔软的丝罗袜,大小刚好,一点也不磨砺皮肤和脚趾,舒适如水。我拿手摸了摸,第一次触到蚕丝质地,这就是传说中的罗袜呀。
他拿过另一只脚继续要套袜子,手指碰到那朵盛开的桃花痕便一滞,指腹趁机摩挲了一下,描摹桃花的轮廓,描得我一阵发痒,缩了缩脚。抬头看他一眼,见他低着头,屏着呼吸,很专注地把这只脚纳入手心里。五指收拢,握紧,揉了一揉,捏了一捏。
我托腮望房梁。看在他这些天尽心尽力服侍的份上,姑且让他玩玩吧,只要别太用力。
终于待他玩够,意犹未尽恋恋不舍,慢吞吞给套上另一只袜子。
最后拿起床头的一双精致小鞋,圆头高履,很像是戏本上描画的大户小姐的金蹙重台屦。姜冕助我穿上,又是大小刚好合脚,仿如量脚定做。
他在鞋子上前后按了按,见无多少空隙,不甘地嘀咕一声:“又叫那混账太医算准了……”
几次都听他提到混账太医,我穿好鞋袜蹬蹬迈了几步,一面感受这种奢华质感一面问他:“太医很了解我么,连我穿多大鞋袜多大裙子都知道,他还知道什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