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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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玉文听了连忙摆手,“应该的,一家人别来这套,乐乐是我儿子,飞飞是我侄子,我不管着谁……”
  他还没说完,许乐拿着酒杯就扑腾一声跪了下来,曹飞就坐在他旁边,一见之下,也毫不犹豫的跪了下来。一家人顿时慌了神,黑妹和杜小伟都起来去拉扯,可许乐和曹飞就跟长在了地上似得不肯起来。
  曹平小声的问曹远,“三哥,二哥和大哥在干什么?”
  已经十岁的曹远认真的回答,“在谢谢小叔和婶子。”
  曹平问,“那我们要谢吗?”
  曹远说,“今天是大哥和二哥的庆祝会,他们谢吧。咱们记在心里就是了。叔和婶养咱们不容易,咱以后听话,好好学习,跟哥哥似得考好大学,孝敬他们,就是谢他们了。”
  曹平似懂非懂的点点头,旁边的曹佳佳却一直歪着头听着,最后低下了头,不知道在想什么。曹远瞧见她的表情,小大人似得叹了口气,心中暗想,这家伙不知道听懂了没有。
  瞧着两个人都不肯起来,曹玉文挥了挥手,“别拉了,都是长辈,他们的跪也受的起,乐乐,你说吧。”
  许乐举着酒杯说,“爸,这杯酒是我早就想敬给你的了。我谢谢您将我从泥沼中带出来,给我一个温暖的家,让我有了爸妈奶奶,舅舅,和兄弟。谢谢您在飞飞妈去世,我亲妈来闹的时候,没有放弃我,您不知道,我那时候多害怕你们觉得我是扫把星,不带来好事,把我赶走。也没有嫌弃我有心脏病,想法子给我治,爸,谢谢您两年前对我的宽容,给我那么多时间,我知道我现在没法报答您,但我心里都明白。爸,我不会让您失望的。”
  许乐说完,就把一杯酒整个闷了,然后把酒杯放在了一边,坑坑坑给曹玉文磕了三个头。
  一家人早就流泪了,连最不相干的杜小伟的老婆,眼睛都湿润了。老太太抹着泪说,“好好的日子说这些干什么。你什么样,家里人能不知道吗?起来吧,玉文,让孩子起来吧。”
  曹玉文却没动,而是看向了曹飞,“你想说什么?”
  曹飞不是许乐那种话多的人,一共就一句话,“叔,您在我心里就是我爸。”说完,他也跟许乐似得,一口闷了酒,在瓷砖地上,用力砸了三个头。
  黑妹和杜小伟都在旁边等着了,两个孩子一磕完头,立刻就上手去把他们拽了起来,一边替他们普拉着衣服,一边说,“一家人,弄这套干什么?太客气了,可就不是一家人了,不亲了,就这一次。”
  正说着,却听见曹平在旁边喊,“三哥,姐,你们干啥呢?”
  转回头,就看见曹远也跪在了曹玉文面前,曹佳佳跟着他后面跪下的。曹远还回头瞪她一眼,小声训斥她,“你跟着我干什么,跟屁虫。”曹佳佳嗤之以鼻,“你不说以后谢吗?”曹远的小胖脸就有些红,结果说话的机会就被曹佳佳抢去了。
  她拿着饮料杯子冲着老太太和曹玉文说,“奶奶,小叔,今天是大哥和二哥的庆祝会,我知道我不该这时候说,可我想说。我来家里两年多了,其实一开始我觉得小叔特别偏心,喜欢大哥和三哥,不喜欢我,哥哥们也不愿意理我。后来我才知道我妈我爸做了那么多你们不喜欢的事儿,我现在小,什么也做不了,但我跟奶奶和叔婶保证,我会好好学习,当个好姐妹,做个孝顺女儿。我不会让你们失望的。”
  许乐就站在她旁边,这丫头比起两年多来的样子已经变化很大了。这两年多,曹玉文不知道带她跑了多少次医院,刚中药渣就能把院子里的地铺满,终于调养过来。这丫头如今不比同龄人矮和瘦弱了。她又随了曹玉武的五官,已经能看出是个美人胚子了。
  最重要的是,这两年多的日子,学舞蹈,练演讲,让她变得开朗大方起来,不再是胆怯的样子,就从刚才她敢抢曹远话就能看出来,这精气神不知比原先好了多少。许乐还听说,她今年上了三年级,是四年级的曹远同学大队长职务的有力竞争者,所以,两人的关系才越发不好。
  不过,她能说出这番话,一家人还是挺意外,毕竟,这孩子在罗小梅和曹玉武手中养了六年多,即便老太太他们坚持接过来,也是害怕在养出个他父母那样的人。
  曹佳佳说完了,就想给几个人磕头,可被一旁松了口气的黑妹给抱了起来,哄着她说,“这三个头你留着,等着你跟哥哥们考上好大学的时候,再给磕。行了,别闹腾了,吃饭吧。好好的日子,都成了忆苦思甜了,饭菜都凉了。”
  一家人顿时又热闹起来。曹飞直接上去,就想把曹远给抱起来。可曹远还挺委屈,嚷嚷着说,“你们都说了,就不让我说,不带这样的。”曹平也跟着起哄,“我也没说。”曹飞一把把他提溜起来,放在座位上问他,“你想说啥?在这儿也一样。”
  瞧了一家人都在看他,曹远哼了声,“你们都说了的,我才不说呢,我们老师说了,行动永远比语言重要。我就一个事儿,叔,我哥上学去,我能跟着去吗?”
  曹远这个要求,最终得到了满足,同时要求能够跟着去的,还有已经五岁了,天天精力旺盛的曹平。曹佳佳倒是自觉,虽然瞧着是满脸羡慕,连坑都没吭声。
  这整个暑假,许乐都是自己住了一间屋,曹飞和曹远住一间屋。曹玉文始终没对两人的关系做出任何的询问或者是表态,两人也就不敢越雷池一步,甚至为了避嫌,连两个人单独出门都不敢。
  好在,两年多的分离,已经让他们彼此太过渴望对方了。即便只是用眼睛看着,呼吸共同的空气,他们就已经能够情意绵绵,尤其是在家人都不注意的小地方,偶尔手与手相握,或是一个碰触不到一秒钟的吻,就让他们满足异常。
  等着日期翻到了八月末,行囊终于打好的时候,最后离家前的一夜,曹玉文才终于松了口,他将他们叫到花园里,在那次跟许乐摊牌的地方,拍了拍两个人的肩膀说,“大学期间不准同居,好好过日子,别让我操心。别的事儿,有我呢。”
  直至一直到了北京,进了许乐的宿舍,两个人都还沉浸在惊喜之中,甚至偷偷打算,一个星期见几次面,直至一个白皙瘦弱与许乐有五分像的男孩推门进来,冲着许乐,曹飞,曹远,曹玉文和黑妹一家,微微一笑说,“呦,你终于来了。你好,我是你的同班同学,我叫金哲。哦,我的小名,叫胜胜。”
  ☆、第99章
  如果说金哲的大名还让几个人没什么反应,那么胜胜这个小名,几乎让在场的所有老曹家人顿时想了起来,胜胜不就是柳芳的小儿子吗?就是那个要换肾的那个?居然跟乐乐长得这么像啊。他活着?这是治好了?可瞧着他的样子,也就是十二三吧,怎么会现在就上大学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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