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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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倒是我看了她一眼。
  斯成已经开始提笔在卷子上划重点。
  他的声音,在谈论正事的时候,冷静、缜密、坚硬,仿佛某种远古兵器,透着一股冰凉的幽寒:“法学院第一年,除去基础的科目,你们会开始接触到大量的案子,你和你的同学们要开始学会忽视其中令人心酸、愤怒、同情引起情感起伏的部分,要学会冷静的解读它,寻找相关事实,并开始对人类冲突悲欢离合的故事保持一定冷静的距离。”
  斯成侧过脸看了我一眼:“我说的你明白?”
  我点点头。
  这么近看他的脸,白皙脸庞,挺直鼻梁,侧脸的线条非常瘦削,真是令人心神荡漾的美色。
  斯成说:“对于受过法律培训的大脑而言,本案例的核心所在是法律权威们如何抵达最终决定的繁复层次。举例而言,在这个案例中,看上去似乎文本由上诉法院撰写而成十分重要,不是由监督审讯的。”
  “比如,法典——”
  我说:“《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斯成答:“嗯。”
  斯成飞快地在我的试卷上做记号,写下一串流利的英文。
  “小豫儿?小豫儿?”
  我愣住:“啊——”
  我早走了神,他的手指太好看。
  于是赶紧速速收回神智,我开始痛苦而飞快地记着笔记,大脑简直是光速运转了,才勉强跟上斯成明显放慢的速度。
  趁着我在写字,斯成起身,推开自己办公室的门,将两份刊物递给了我,我展开,一份是《经济观察报》,还有一份是英文的《the eists》。
  “比起阅读法律周刊,定期阅读两至三份主流经济杂志和报纸更有用,”斯成说:“你以后做民商法学,提早感受一下商业社会,对了,还有《financial time》,这些我让钟楚益给你都定一份,你带去学校做reading。”
  我眼瞪瞪地望着他。
  斯成抬眸,嗓音低沉平静:“有问题?”
  我立刻敬礼,响亮地答:“没有。”
  斯爽在一旁用平板玩游戏,闻言幸灾乐祸哈哈地笑:“小豫儿,落我大哥手里,你惨了。”
  ☆、第14章 十四
  大学的第二年很快过去。
  时光飞逝如箭,一切都很平静。
  教授们乐此不疲地用各种各样的案子来折磨我们,他们一遍一遍地要求我们像验尸官一样把案例翻来覆去细细解剖,一遍一遍地要求我们把注意力集中在阅读案例中最奇怪的方面,然后就是阅读报告,小组辩论,阅读报告,小组辩论。
  我终于把三大本读透了一遍。
  reading的作业每天五十页。
  坊间谣传老爷子要钦点斯成接任银山运营总裁。
  期末,周阆为笑着将奖学金的证书颁给我。
  我同他握手,他竟然认得我,微笑着说:“好好努力,我从硕导开始带你。”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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