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节(3 / 4)
芳书芳莲都低头不语,琅嬛笑道:“我还小,不懂这些事,但我听着姑娘说,却觉得还是姑娘有见地。您都能去写书了,这后面几句话,我就好像是看见眼前出现了那样的情景一般,只是要再添上几声狗叫就好了,村子里都是养着狗的。”
一句话说的几人都笑了。元媛站起身道:“没有经过这些,也未必就会明白。罢了,你们各人的缘法还要各人得,如今说什么,也不过是白瞎罢了。走吧,我还没逛过这园子,趁着今日无风,略逛一逛就回去吧。”
在元府住了两日,元媛算算已在京城住了四天,也该回庄子上了。于是辞别了母亲,带人回到王府,和王妃小聚后便提出回去的请求。
王妃笑道:“你这孩子,倒真是一点儿也不恋着这里,我刚刚接到信,轩儿今日傍晚大概就回来了,你若想见见他,我也可以帮你安排的。”
第二十九章
元媛心中一惊,连忙低下了头掩饰,迅速的在心中想好一番说词,方抬起头,努力做出一副哀戚神色,站起身行了个万福,才跪下道:“我知道娘娘是体恤我,可怜我入了王府三年,却至今还没见过丈夫的面儿。我心里又何尝不想见他,日常总听人说小王爷是神仙般的人物,别说我算是他的人了,就不是,这京城中的姑娘们,还有不想一睹小王爷风采的吗?只是我知道,小王爷因为我爹当初做下的那样无良事,心中一直芥蒂未消。如今让他见了我,倒平白的惹他生气,他如今是皇上面前的红人,每日里政务应酬繁忙,又何苦因为我去惹他生气,对他身子也不好。退一步来说,就算王妃让我见了他,小王爷也不会对我另眼相看,既如此,这一面,我看就还是别见罢,娘娘觉得呢?”
元媛真正的心思,就连浣娘都是不太理解的。更不要提一屋子人都十分惊讶了。王妃原本的确是因为喜欢元媛,冲动之下才说出让她和萧云轩见面的话,说完了便觉有些后悔,没想到元媛竟自己识趣知机到这地步,当下更是在心中称赞不已。
元媛也不想和萧云轩碰面,因此午饭后便向王妃辞行。这一次倒真是走的风风光光,除了怀里揣的那五万两银子,王府又赏赐下无数的金银珠玉宝石。临走时,王妃来拉着手告诉她,说那玉雕只是代她保管,若将来真有什么变故发生,定会还给她。元媛却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她有了现在这些东西,已经很知足了。别人或许会笑话她眼皮子浅,但知足者常乐嘛,元媛一向是很懂得让自己开心快乐的人。
一连的六辆马车驶离王府,眼看快到城门的时候,芳莲忽然道:“姑娘,芳草她们都喜欢吃这云子铺的点心,我下去给她们买两包吧。”
元媛点点头,从怀中拿出一块银子。芳莲连忙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有钱呢,这回来,得了王府那边和三夫人不少赏,我便买些东西带回去给她们,也是应该的。”
元媛道:“虽说如此,但没有你们出钱的道理。你们那钱得的也不容易,都攒着吧,你拿这个去,多买一些,散给各处的媳妇婆子们,也让她们尝尝新鲜。”
芳莲这才接了钱,和芳书跳下车去,不一会儿买了十六包点心,两人高高兴兴的往回走,正要爬进车去,就见不远处走过几匹神骏的白马。芳莲和芳书只回头看了一眼,正为那马上人物的风姿倾倒时,便听见元媛叫她们,只好不甘不愿的爬进马车,车夫扬起鞭子,马车便慢悠悠的出了城门。
那一行骑马的人直走到另一条大街,眼看便到了宫门的时候,忽听下面牵马的一个小厮一声大叫,倒让正说着话的几个人吓了一跳。
“小九儿,你发什么疯呢?当心惊了马,先一蹄子把你踹到天外去。”马上一个人轻轻取笑。而萧云轩则挑了下眉头,沉声问道:“小九儿,你是怎么了?”
“主子,我……我……我想起来了,刚刚看到的那个背影,就是上次在香雪楼里看到的其中一个,啊,我这一路上想了半天,总算是想起来了。”小九儿又蹦又跳,手舞足蹈的大声嚷嚷着。
马上几人起先一头雾水,却见萧云轩已经变了脸色,立刻又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说,你看见上次在香雪楼给我们胭脂方子的姑娘了,是这样吗?”
“嗯嗯嗯。”小九儿拼命点头,又道:“上次我在外面候着,只见过那三个姑娘的背影,刚刚进城的时候,有两个姑娘上了一辆马车,我就觉得那背影眼熟,只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这每天里看过的背影也太多了,直走到这里,方想起来。”
马上的两人立刻黑了脸,其中一个大吼道:“臭小子,在城门看到的你现在才说,就算追过去,也早走没影了。”说完就要拍马去追。
萧云轩伸手拦住他们,摇头苦笑道:“就像你说的,现在追上去,人也已经走没了。更何况我看公主这些日子倒淡了下去,不似那么热衷了,大不了你再被她骂几句就是。”
“哦,难道公主中意的胭脂花粉,就是你们从某个姑娘的手里弄来的吗?”白马上另一个英俊的男子忽然悠闲问道。但七殿下很显然不太喜欢他,狠狠瞪了一眼,不答话。
另一匹马上的文斌却道:“是啊,公主生日,七殿下常听公主说用的胭脂不好,便拽上我和云轩,想去挑一盒好的胭脂送她。便遇上了那位姑娘,她在香雪楼说那里的胭脂不好,我们才向她请教的,没想到她的胭脂这么好用,公主只用一次便赞不绝口,立逼着我们再去找那姑娘,说她一定还有其他方子。可我们找遍了京城也没找着。”
又有一个人疑惑道:“难道去外省也没买到吗?她的胭脂既然如此好,肯定会做生意的啊。”
七殿下嘟囔道:“可不是每个省都派人去找了嘛,结果带回了几麻袋的胭脂,最后还不是全倒了,真是气死我了,什么时候我们想找个人还这样难,哼,这次就算了,下次……下次看见她,再不能放过去。”
萧云轩笑道:“人家又没杀人放火,我们又算是有求于人家,何苦说这种话。好了,五殿下,七殿下,我还要回王府给母亲请安,这就告退了。”
五殿下与七殿下答应了。另一边的文斌也忙道:“等等我云轩,我也和你一起走,正好再去你家蹭点点心,上次吃的那个叫油角的东西,哎呀可太好吃了。”说完赶上前去。
却见另一个身穿薄荷色长袍,系着黑色狐裘披风的少年也打马走过来,轻笑道:“左右无事,我也和你们一起吧。是了云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康源郊外的那个庄子,是你的小妾住在那里吧?”
萧云轩眉头一皱,淡淡“嗯”了一声便没再做声。文斌早绕到他另一边,避开那少年老远。
“云轩,我父王对那块地可是势在必得。你回去给你那小妾捎个信儿,让她仔细应对吧。嗯,或者你也不用捎信,回家看看哪处的庄子合适,直接让她搬过去就是了,哈哈哈……”少年说完,也不理萧云轩,笑哈哈的打马而去。
“我最看不惯他,狂的什么似的。你们父亲同是亲王,你还是小郡王呢,他却连个封衔都没有,每日里这样放肆,着实惹人生厌。”文斌气呼呼的道。
萧云轩盯着那少年消失的背影,肃容道:“文斌,别以为他这样狂妄,就以为他不足惧。能得五殿下器重的人,有可能是草包吗?民间有一句话,扮猪吃老虎。你若是被他的表象给蒙蔽了,到时候会被他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返回顶部↑
一句话说的几人都笑了。元媛站起身道:“没有经过这些,也未必就会明白。罢了,你们各人的缘法还要各人得,如今说什么,也不过是白瞎罢了。走吧,我还没逛过这园子,趁着今日无风,略逛一逛就回去吧。”
在元府住了两日,元媛算算已在京城住了四天,也该回庄子上了。于是辞别了母亲,带人回到王府,和王妃小聚后便提出回去的请求。
王妃笑道:“你这孩子,倒真是一点儿也不恋着这里,我刚刚接到信,轩儿今日傍晚大概就回来了,你若想见见他,我也可以帮你安排的。”
第二十九章
元媛心中一惊,连忙低下了头掩饰,迅速的在心中想好一番说词,方抬起头,努力做出一副哀戚神色,站起身行了个万福,才跪下道:“我知道娘娘是体恤我,可怜我入了王府三年,却至今还没见过丈夫的面儿。我心里又何尝不想见他,日常总听人说小王爷是神仙般的人物,别说我算是他的人了,就不是,这京城中的姑娘们,还有不想一睹小王爷风采的吗?只是我知道,小王爷因为我爹当初做下的那样无良事,心中一直芥蒂未消。如今让他见了我,倒平白的惹他生气,他如今是皇上面前的红人,每日里政务应酬繁忙,又何苦因为我去惹他生气,对他身子也不好。退一步来说,就算王妃让我见了他,小王爷也不会对我另眼相看,既如此,这一面,我看就还是别见罢,娘娘觉得呢?”
元媛真正的心思,就连浣娘都是不太理解的。更不要提一屋子人都十分惊讶了。王妃原本的确是因为喜欢元媛,冲动之下才说出让她和萧云轩见面的话,说完了便觉有些后悔,没想到元媛竟自己识趣知机到这地步,当下更是在心中称赞不已。
元媛也不想和萧云轩碰面,因此午饭后便向王妃辞行。这一次倒真是走的风风光光,除了怀里揣的那五万两银子,王府又赏赐下无数的金银珠玉宝石。临走时,王妃来拉着手告诉她,说那玉雕只是代她保管,若将来真有什么变故发生,定会还给她。元媛却没把这话放在心上,她有了现在这些东西,已经很知足了。别人或许会笑话她眼皮子浅,但知足者常乐嘛,元媛一向是很懂得让自己开心快乐的人。
一连的六辆马车驶离王府,眼看快到城门的时候,芳莲忽然道:“姑娘,芳草她们都喜欢吃这云子铺的点心,我下去给她们买两包吧。”
元媛点点头,从怀中拿出一块银子。芳莲连忙道:“不用不用,我自己有钱呢,这回来,得了王府那边和三夫人不少赏,我便买些东西带回去给她们,也是应该的。”
元媛道:“虽说如此,但没有你们出钱的道理。你们那钱得的也不容易,都攒着吧,你拿这个去,多买一些,散给各处的媳妇婆子们,也让她们尝尝新鲜。”
芳莲这才接了钱,和芳书跳下车去,不一会儿买了十六包点心,两人高高兴兴的往回走,正要爬进车去,就见不远处走过几匹神骏的白马。芳莲和芳书只回头看了一眼,正为那马上人物的风姿倾倒时,便听见元媛叫她们,只好不甘不愿的爬进马车,车夫扬起鞭子,马车便慢悠悠的出了城门。
那一行骑马的人直走到另一条大街,眼看便到了宫门的时候,忽听下面牵马的一个小厮一声大叫,倒让正说着话的几个人吓了一跳。
“小九儿,你发什么疯呢?当心惊了马,先一蹄子把你踹到天外去。”马上一个人轻轻取笑。而萧云轩则挑了下眉头,沉声问道:“小九儿,你是怎么了?”
“主子,我……我……我想起来了,刚刚看到的那个背影,就是上次在香雪楼里看到的其中一个,啊,我这一路上想了半天,总算是想起来了。”小九儿又蹦又跳,手舞足蹈的大声嚷嚷着。
马上几人起先一头雾水,却见萧云轩已经变了脸色,立刻又问了一句:“你的意思是说,你看见上次在香雪楼给我们胭脂方子的姑娘了,是这样吗?”
“嗯嗯嗯。”小九儿拼命点头,又道:“上次我在外面候着,只见过那三个姑娘的背影,刚刚进城的时候,有两个姑娘上了一辆马车,我就觉得那背影眼熟,只是一时间也想不起来,这每天里看过的背影也太多了,直走到这里,方想起来。”
马上的两人立刻黑了脸,其中一个大吼道:“臭小子,在城门看到的你现在才说,就算追过去,也早走没影了。”说完就要拍马去追。
萧云轩伸手拦住他们,摇头苦笑道:“就像你说的,现在追上去,人也已经走没了。更何况我看公主这些日子倒淡了下去,不似那么热衷了,大不了你再被她骂几句就是。”
“哦,难道公主中意的胭脂花粉,就是你们从某个姑娘的手里弄来的吗?”白马上另一个英俊的男子忽然悠闲问道。但七殿下很显然不太喜欢他,狠狠瞪了一眼,不答话。
另一匹马上的文斌却道:“是啊,公主生日,七殿下常听公主说用的胭脂不好,便拽上我和云轩,想去挑一盒好的胭脂送她。便遇上了那位姑娘,她在香雪楼说那里的胭脂不好,我们才向她请教的,没想到她的胭脂这么好用,公主只用一次便赞不绝口,立逼着我们再去找那姑娘,说她一定还有其他方子。可我们找遍了京城也没找着。”
又有一个人疑惑道:“难道去外省也没买到吗?她的胭脂既然如此好,肯定会做生意的啊。”
七殿下嘟囔道:“可不是每个省都派人去找了嘛,结果带回了几麻袋的胭脂,最后还不是全倒了,真是气死我了,什么时候我们想找个人还这样难,哼,这次就算了,下次……下次看见她,再不能放过去。”
萧云轩笑道:“人家又没杀人放火,我们又算是有求于人家,何苦说这种话。好了,五殿下,七殿下,我还要回王府给母亲请安,这就告退了。”
五殿下与七殿下答应了。另一边的文斌也忙道:“等等我云轩,我也和你一起走,正好再去你家蹭点点心,上次吃的那个叫油角的东西,哎呀可太好吃了。”说完赶上前去。
却见另一个身穿薄荷色长袍,系着黑色狐裘披风的少年也打马走过来,轻笑道:“左右无事,我也和你们一起吧。是了云轩,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们康源郊外的那个庄子,是你的小妾住在那里吧?”
萧云轩眉头一皱,淡淡“嗯”了一声便没再做声。文斌早绕到他另一边,避开那少年老远。
“云轩,我父王对那块地可是势在必得。你回去给你那小妾捎个信儿,让她仔细应对吧。嗯,或者你也不用捎信,回家看看哪处的庄子合适,直接让她搬过去就是了,哈哈哈……”少年说完,也不理萧云轩,笑哈哈的打马而去。
“我最看不惯他,狂的什么似的。你们父亲同是亲王,你还是小郡王呢,他却连个封衔都没有,每日里这样放肆,着实惹人生厌。”文斌气呼呼的道。
萧云轩盯着那少年消失的背影,肃容道:“文斌,别以为他这样狂妄,就以为他不足惧。能得五殿下器重的人,有可能是草包吗?民间有一句话,扮猪吃老虎。你若是被他的表象给蒙蔽了,到时候会被他吃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