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4节(1 / 4)
凌芸也激动起来,所起裙子往武夫人奔去,官令宸却箭步上前扯着她的手臂,嘴里道:“别跑,小心身子。”
凌芸打了他一下,挣开他的手,嗔道:“我身子可壮着呢。”
这时候,武夫人已奔了过来,“总算回来了,自从上回收到你的来信,我可是见天的盼着你回来。”
凌芸也是又哭又笑的:“让娘担忧了,是女儿的不是。娘,您还是和以前一样呢。”
武夫人笑得见眉不见眼,“老了老了。”上上下下打量女儿,只见凌芸身披大红色狐狸面发烧毛披风,穿着遍地金绣花大红对襟褙子,绿紫色绣凤纹面的小竖领中衣,下身是紫色绣折枝花卉长裙,头戴白色昭君套,飞仙髻上簪了支珠嵌青金石猫眼石红宝石的大凤钗,富贵夺目,金桔红镶白珍珠的娟花别在鬓边,别具一格。
女儿与三年前似乎没什么变化,唯一的变化只是越发成熟了,比以前胖了些。不过气色不错,眉宇间自是明艳色彩。
女儿应该过得不错的。
加上刚才女婿对女儿的维护,武夫人也是看在眼里,低头盯着凌芸的肚子,笑问:“可是又有了?”
凌芸微微低头,轻轻摸着小腹,轻声道:“今早才发现的”
徐璐又惊又喜:“恭喜姐姐,恭喜姐夫了。”
武夫人又是高兴又是心疼,“老天,那你还急着赶路做甚?天气冷,路途又远,可别出什么差错才好。”
“还有,既然有了身子,还过来干嘛?直接派人过来说一声就是了。怎的还大老远过来呢,也不怕伤着我外孙。”
徐璐在一旁笑着说:“夫人,大姐,外头冷,是不是先进屋去再说?”
武夫人回过神来,又说了自责的话来,一行人进入屋子里。
晚香堂的厅子里早已烧了地龙,炕上也烧得热乎乎的,凌芸首先就瞧到正在炕上翻滚的团哥儿,惊为天人,奔了过去,对团哥儿又揉又亲的,团哥儿用尾巴抽她也毫不在意,连声叫道:“这就是峰弟和弟妹的孩子?老天,长得可真好看,真调皮,真机灵。弟妹,你可是咱们凌家的大功臣呀。”
徐璐笑道:“姐姐说笑了,什么功臣不功臣的,只要姐姐不嫌弃团哥儿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在山东也听说了团哥儿的事,刚开始可真真是担心死了。谁会想到弟妹会生出这么一个孩子来?还刚开始可吓死我了。不过后来一想,虽说团哥儿不同于常人,可到底是我凌家的骨肉呢。加上太清真人说他是蛇童下凡,我还将信将凝呢,不过后来听说连圣上都不以为意了,团哥儿又生得壮实可爱,还机灵,想必将来长大后,应该会恢复人样,这我就放心了。”凌芸自然知道事情的真相,不过这事儿太过惊世骇俗,所以连最亲密的枕边人都是不曾透露过半句的。刚才这番话,也只是说给官令宸等人听罢了。
官令宸果然就说:“也是舅母有福气。能让蛇童下凡投胎,一般人可是没这般福气的。”
徐璐面露笑容:“承姐夫吉言。我想我们家团哥儿将来应该是有福气的。”
凌芸的几个孩子更是好奇地围在炕前,对着团哥儿好奇地左瞧右瞧。其中凌芸的幼子一脸好奇地问:“这就是咱们的小表弟?他怎么有条尾巴呢?”
凌芸解释说:“因为你小表弟在投胎之前,没有把尾巴藏好,所以就带了出来。不过默哥儿不必惊慌,你小表弟再长大些,就能恢复双腿了。”
官诺看着炕上的团哥儿,对徐璐说:“舅母,我可以抱抱表弟吗?”
徐璐面露鼓励笑容:“当然可以的,只是你可得小心他的尾巴,这小子尾巴可有劲了,抽在身上,还真有些疼的。”
官诺伸手去抱团哥儿,果然挨了记抽,不过这点儿疼痛并不被放在心上,他抱起团哥儿,打量团哥儿精致圆滚的肥脸,笑着说:“表弟这模样好可爱,比斌哥儿小时候还要可爱,就是有些调皮。”
武夫人总算从女儿归来的喜悦中静下心来,她望着诺哥儿,眼睛忽然就湿润了,她笑道:“小孩子哪有不调皮的,你小时候你舅舅抱着你去玩,没一会儿就把后花园弄得乱七八糟。你舅舅那时候也是个大小孩,你们甥舅俩,可没少祸害咱们家的后花园。”
众人大笑。
武夫人再接再厉地抖出诺哥儿小时候的淘气事迹,凌芸在嫁官令宸之前,一直住在凌家,诺哥儿就是凌宽夫妇的手中宝。凌峰怜惜这个外甥,也经常亲自带在身边的。只是那时候凌峰年纪甚轻,如何会带孩子?与其说是带孩子,还不是和诺哥儿一起疯玩,一起闯祸,无法无天的很。
武夫人说起诺哥儿小时候的趣事,简直是一桩接着一桩,十来年前的事儿,似乎就发生在昨日,诺哥儿脸上也浮现出不好意思的笑容。
但武夫人越说越带劲,后来还说到诺哥儿三岁多的时候,在凌峰的外书房时,小厮们正在整理凌峰的笔架,诺哥儿就喊了声“舅舅,你看。”然后在凌峰的注视下,把放着才洗得干干净净的毛笔的笔筒丢在地上。
可以想像,当时诺哥儿调皮捣蛋的程度,想像着当时凌峰那时气急败坏又哭笑不得的模样,徐璐大笑。 ↑返回顶部↑
凌芸打了他一下,挣开他的手,嗔道:“我身子可壮着呢。”
这时候,武夫人已奔了过来,“总算回来了,自从上回收到你的来信,我可是见天的盼着你回来。”
凌芸也是又哭又笑的:“让娘担忧了,是女儿的不是。娘,您还是和以前一样呢。”
武夫人笑得见眉不见眼,“老了老了。”上上下下打量女儿,只见凌芸身披大红色狐狸面发烧毛披风,穿着遍地金绣花大红对襟褙子,绿紫色绣凤纹面的小竖领中衣,下身是紫色绣折枝花卉长裙,头戴白色昭君套,飞仙髻上簪了支珠嵌青金石猫眼石红宝石的大凤钗,富贵夺目,金桔红镶白珍珠的娟花别在鬓边,别具一格。
女儿与三年前似乎没什么变化,唯一的变化只是越发成熟了,比以前胖了些。不过气色不错,眉宇间自是明艳色彩。
女儿应该过得不错的。
加上刚才女婿对女儿的维护,武夫人也是看在眼里,低头盯着凌芸的肚子,笑问:“可是又有了?”
凌芸微微低头,轻轻摸着小腹,轻声道:“今早才发现的”
徐璐又惊又喜:“恭喜姐姐,恭喜姐夫了。”
武夫人又是高兴又是心疼,“老天,那你还急着赶路做甚?天气冷,路途又远,可别出什么差错才好。”
“还有,既然有了身子,还过来干嘛?直接派人过来说一声就是了。怎的还大老远过来呢,也不怕伤着我外孙。”
徐璐在一旁笑着说:“夫人,大姐,外头冷,是不是先进屋去再说?”
武夫人回过神来,又说了自责的话来,一行人进入屋子里。
晚香堂的厅子里早已烧了地龙,炕上也烧得热乎乎的,凌芸首先就瞧到正在炕上翻滚的团哥儿,惊为天人,奔了过去,对团哥儿又揉又亲的,团哥儿用尾巴抽她也毫不在意,连声叫道:“这就是峰弟和弟妹的孩子?老天,长得可真好看,真调皮,真机灵。弟妹,你可是咱们凌家的大功臣呀。”
徐璐笑道:“姐姐说笑了,什么功臣不功臣的,只要姐姐不嫌弃团哥儿我就心满意足了。”
“我在山东也听说了团哥儿的事,刚开始可真真是担心死了。谁会想到弟妹会生出这么一个孩子来?还刚开始可吓死我了。不过后来一想,虽说团哥儿不同于常人,可到底是我凌家的骨肉呢。加上太清真人说他是蛇童下凡,我还将信将凝呢,不过后来听说连圣上都不以为意了,团哥儿又生得壮实可爱,还机灵,想必将来长大后,应该会恢复人样,这我就放心了。”凌芸自然知道事情的真相,不过这事儿太过惊世骇俗,所以连最亲密的枕边人都是不曾透露过半句的。刚才这番话,也只是说给官令宸等人听罢了。
官令宸果然就说:“也是舅母有福气。能让蛇童下凡投胎,一般人可是没这般福气的。”
徐璐面露笑容:“承姐夫吉言。我想我们家团哥儿将来应该是有福气的。”
凌芸的几个孩子更是好奇地围在炕前,对着团哥儿好奇地左瞧右瞧。其中凌芸的幼子一脸好奇地问:“这就是咱们的小表弟?他怎么有条尾巴呢?”
凌芸解释说:“因为你小表弟在投胎之前,没有把尾巴藏好,所以就带了出来。不过默哥儿不必惊慌,你小表弟再长大些,就能恢复双腿了。”
官诺看着炕上的团哥儿,对徐璐说:“舅母,我可以抱抱表弟吗?”
徐璐面露鼓励笑容:“当然可以的,只是你可得小心他的尾巴,这小子尾巴可有劲了,抽在身上,还真有些疼的。”
官诺伸手去抱团哥儿,果然挨了记抽,不过这点儿疼痛并不被放在心上,他抱起团哥儿,打量团哥儿精致圆滚的肥脸,笑着说:“表弟这模样好可爱,比斌哥儿小时候还要可爱,就是有些调皮。”
武夫人总算从女儿归来的喜悦中静下心来,她望着诺哥儿,眼睛忽然就湿润了,她笑道:“小孩子哪有不调皮的,你小时候你舅舅抱着你去玩,没一会儿就把后花园弄得乱七八糟。你舅舅那时候也是个大小孩,你们甥舅俩,可没少祸害咱们家的后花园。”
众人大笑。
武夫人再接再厉地抖出诺哥儿小时候的淘气事迹,凌芸在嫁官令宸之前,一直住在凌家,诺哥儿就是凌宽夫妇的手中宝。凌峰怜惜这个外甥,也经常亲自带在身边的。只是那时候凌峰年纪甚轻,如何会带孩子?与其说是带孩子,还不是和诺哥儿一起疯玩,一起闯祸,无法无天的很。
武夫人说起诺哥儿小时候的趣事,简直是一桩接着一桩,十来年前的事儿,似乎就发生在昨日,诺哥儿脸上也浮现出不好意思的笑容。
但武夫人越说越带劲,后来还说到诺哥儿三岁多的时候,在凌峰的外书房时,小厮们正在整理凌峰的笔架,诺哥儿就喊了声“舅舅,你看。”然后在凌峰的注视下,把放着才洗得干干净净的毛笔的笔筒丢在地上。
可以想像,当时诺哥儿调皮捣蛋的程度,想像着当时凌峰那时气急败坏又哭笑不得的模样,徐璐大笑。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