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捉奸(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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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朝农十分热情的把王济世跟王济世新鲜出炉的小徒弟让到了家里。
  又是倒水,又是让端水果。
  忙乎了一通之后,才坐下来想要跟王济世寒暄一下,毕竟人家是上门帮忙的,他也不能装着没那么回事不是。
  哪里知道李正根本就不按照常理出牌,或者该说,李正根本就不管什么人情世故的。
  李正现在一心都想赶快将杨朝农女儿杨依依身上的病治好。
  唯有如此,他才能另辟新径,在新福镇开自己的营养餐店铺。
  李正内心也是紧张的,不过他相信自己身上的青铜鼎,更相信《河神谕》。
  不是他有多么自负,只是自从他得到了《河神谕》之后发生的事情,都足以证明,他现在身上真的是开了别人羡慕不来,难以想象的大挂。
  也许以后他会为了自己现在身上拥有的《河神谕》,还有青铜鼎,付出代价。
  但是那绝对不是现在。
  当下,这些都是能够帮助自己的。
  明知道是对自己有益处的,自己为什么不用?
  李正并不羡慕杨朝农家里的大房子,也不羡慕杨朝农这样奢侈的生活。
  他想要的很简单,就是让自己母亲王桂兰可以不要那么辛苦。
  不要一年到头,为了过年能让自己吃上一顿带肉的饺子,都要拼命的去在农闲的时候,给村子里的人,或者镇子里的人打散工。
  就算如此,还经常被自己烂好人的父亲,拿着她辛辛苦苦攒的那点钱,去借给村子的人。
  至今为止村子里的人几乎十家里,有八家都跟他家借过钱。
  不管多少,这钱是借出去了,家里也没有个欠条,就只有自己母亲王桂兰不知道在哪里捡的破本子上,记的谁家谁借了多钱。
  从小到大都是这样,跟自己父亲借了钱的,从来没有一个人还给父亲过。
  这也是为什么家里的环境总是刚好一点,就更加雪上加霜的真正原因。
  别人家都是钱越挣越多,可自家的钱,却是怎么都不够用。
  家里的要用钱,父亲还要把钱借给别人,东西给别人家。
  李正从小就看着这些,他心中对自己的父亲不是没有恨,也不是没有怨,就只是他不知道要怎么去表达罢了。
  他在后来那么努力的去大城市里上学,就是想逃开这样的生活。
  不想去面对自己家多少年来从来都没有变过的恶性循环。
  他无数次的都想要问问自己的父亲,你是怎么想的。
  为什么要这样做。
  在你的心里,是不是从来都没有去想过他不是一个人生活,而是还有妻子儿子。
  记忆里小时候的母亲也不是这样动不动就会跟父亲吵闹,咒骂的。
  可是自从父亲将母亲差点打死之后,母亲整个人都变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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