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节(2 / 4)
昭明是在皇权中长大的人,也一直是皇权的受益者。对于凌朝未来的命运,她只觉得担忧和惊惧。面对灵犀这种若无其事的态度,昭明觉得很难理解,只能评价她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蠢孩子。”
灵犀则觉得昭明有些过于少年老成了,年纪又不大,却要把家国天下的命运全攥在手里。她觉得昭明是“女丞相”,一个气势汹汹的家伙。
两个人虽然道不同,当晚却还能睡在一起。后来旁人见昭明公主跟她走得近了,也渐渐地对灵犀热络起来。
过了几日,犬戎族的王子来递交降书,并且按照惯例,犬戎王要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凌朝当质子。
这位倒霉的王子叫做高瑟,是一个白净清瘦,面容冰冷的家伙。一看就不讨人喜欢,怪不得被他父亲送来做人质。
凌帝在金銮殿上见了王子,微笑道:“我听说犬戎族的人披发纹身,形容粗犷,不想竟有王子这般儒雅之人。”
那小白脸王子从容回答:“我听说贵国人民胆小怯懦,形容畏缩,不想也有陛下这般器宇轩昂的人物。”
凌帝讨了个没趣,十分尴尬。随便敷衍了几句就散朝了,又给高瑟指了个住处,乃是在京城西郊的陵墓附近,地广人稀,又靠近监狱,守卫森严,不至于让他跑了。不过犬戎族离京城几千里,这位王子即便是想跑,单枪匹马地也走不出一百里。
“顾庭树”被斩首之后葬入顾家的陵墓,如今那里无人看守,已经和乱坟岗差不多了。这一日正是他下葬后的七七四十九日,按照惯例,灵犀要带上纸钱,以未亡人的身份去祭拜。她长久地闷在宫里,好容易可以出门,一大早就坐在镜子前面精心打扮了一番,又穿上粉红色的襦裙,裙子边缘压着金线,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荷包,头上插着银光闪闪的金钗发卡。珠光宝气地上了马车,快出宫的时候才想起来忘带纸钱了,于是吐吐舌头,红着脸重新折了回去。
京城里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郊外树木金黄,满地落叶。又有两三个儿童欢呼着放风筝。灵犀掀开轿帘只顾往外面看,羡慕极了。马车行到墓地时,丫鬟扶着她下车,又问:“我们陪您一起去吗?”
灵犀摆手说不必,自己提着小竹篮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
顾家的墓地原本是有围墙的,如今人走茶凉,砖头都让附近的村民搬走了,野草长了三尺多高,跟旁边的荒地连成了一片。灵犀站在蓬草中,手搭凉棚:“在哪儿呢?”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会儿,整个人都绕晕了,于是随便找了一个土丘,胡乱把纸钱点着了,嘀咕道:“反正你也没死。唉,你在北方到底怎么样呢?就算不成气候,也要快点来接我啊。”
此时北方烽烟连天,刚拿下了四个都城的顾庭树一身铠甲,披风在夕阳下猎猎作响,他站在营帐面前举目四望,忽然打了几个喷嚏,一个副官抱着一捆长箭匆匆走过来,笑道:“少主,襄阳城的粮食人口兵器都已经登记造册了,这个城富有得很,郡守的军队却连三天都守不住,可见是天要亡凌朝啊。”
顾庭树脸色黝黑阴沉,他现在是叛军的统帅,攻城的胜利并不能让他欣喜,他的目标是都城,这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灵犀把带的纸钱全烧了,为避免火星引发火灾,又亲自动脚把灰烬踩了一遍。然后她莽莽撞撞地走出去。她只记得自己的马车在三棵柳树的旁边,于是就一直朝有柳树的地方走,最后她走上了一条陌生的官道,彻底迷路了。
灵犀手里挎着小竹篮,左停停,又看看,心想:我这么大的人,难道还会迷路吗?她沿着这条路往前走,只觉得前面越来越荒凉,半个小时后,她彻底慌了:我迷路了!
现在是黄昏,官道上来去的行人不多,那些路过的人都转着脸,饶有兴致地打量灵犀。灵犀只觉得很尴尬,只好背转过身。后来好容易瞧见一辆看起来很阔绰的马车,灵犀伸手拦住了,又客客气气地问:“这位好心的老爷,可以把我送到京城吗?”
“你去京城哪里啊?”马车里的人不耐烦地问。
灵犀犹豫了一下,说了一个离宫门很近的地方:“……正阳门。”
“不去。”车夫甩着鞭子就走了。
灵犀躲避着扬起的黄沙,有些郁闷地往回走。
“我路过正阳门,上来吧。”
灵犀一愣,转过身看见一张面无表情的年轻男人的脸。
这男人掀着马车的帘子,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情。他乘坐的是一辆黑色的马车,车夫端坐在车辕上,也是一言不发。
灵犀哦了一声,动作利索地爬上马车,掀开帘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车内整洁干净,暗处散发着青草的芬芳。车轮咕噜噜的,安安静静的行驶。
灵犀低垂着头,慢慢回过神来,只觉得心惊肉跳:我怎么就上车了!这要是个坏人怎么办!她目光胡乱移动,只看见对面男人穿着鹿皮靴子,带卍字图案的黑色褂子,地毯上放着一个崭新的风筝,上面是一个绿色蝴蝶的图案。灵犀觉得有些心安,一个傍晚在郊外放风筝的男人,应该不会很坏。
车帘在颠簸中微微晃动,灵犀眼珠子乱飞,隐约看见马车驶入了京城内,终于放下心来。她觉得总低着头不说话也不礼貌,于是嘤嘤嗡嗡地开口:“这位老爷,您也是来京城呀。”
高瑟咳嗽了一声,谨慎地回答:“是。”他听说中原的闺秀高贵内敛,从来不与外姓男子交谈,如今看来,并不是那样,至少眼前这位不是。他倒是很愿意与异邦的女子交谈。
“这位夫人,您是去祭拜亡人吗?”他看见了灵犀手里的小竹篮。
灵犀点点头:“是呀,我丈夫。” ↑返回顶部↑
灵犀则觉得昭明有些过于少年老成了,年纪又不大,却要把家国天下的命运全攥在手里。她觉得昭明是“女丞相”,一个气势汹汹的家伙。
两个人虽然道不同,当晚却还能睡在一起。后来旁人见昭明公主跟她走得近了,也渐渐地对灵犀热络起来。
过了几日,犬戎族的王子来递交降书,并且按照惯例,犬戎王要把自己的儿子送到凌朝当质子。
这位倒霉的王子叫做高瑟,是一个白净清瘦,面容冰冷的家伙。一看就不讨人喜欢,怪不得被他父亲送来做人质。
凌帝在金銮殿上见了王子,微笑道:“我听说犬戎族的人披发纹身,形容粗犷,不想竟有王子这般儒雅之人。”
那小白脸王子从容回答:“我听说贵国人民胆小怯懦,形容畏缩,不想也有陛下这般器宇轩昂的人物。”
凌帝讨了个没趣,十分尴尬。随便敷衍了几句就散朝了,又给高瑟指了个住处,乃是在京城西郊的陵墓附近,地广人稀,又靠近监狱,守卫森严,不至于让他跑了。不过犬戎族离京城几千里,这位王子即便是想跑,单枪匹马地也走不出一百里。
“顾庭树”被斩首之后葬入顾家的陵墓,如今那里无人看守,已经和乱坟岗差不多了。这一日正是他下葬后的七七四十九日,按照惯例,灵犀要带上纸钱,以未亡人的身份去祭拜。她长久地闷在宫里,好容易可以出门,一大早就坐在镜子前面精心打扮了一番,又穿上粉红色的襦裙,裙子边缘压着金线,腰上系着明黄色的荷包,头上插着银光闪闪的金钗发卡。珠光宝气地上了马车,快出宫的时候才想起来忘带纸钱了,于是吐吐舌头,红着脸重新折了回去。
京城里是秋高气爽的好天气,郊外树木金黄,满地落叶。又有两三个儿童欢呼着放风筝。灵犀掀开轿帘只顾往外面看,羡慕极了。马车行到墓地时,丫鬟扶着她下车,又问:“我们陪您一起去吗?”
灵犀摆手说不必,自己提着小竹篮深一脚浅一脚地走了。
顾家的墓地原本是有围墙的,如今人走茶凉,砖头都让附近的村民搬走了,野草长了三尺多高,跟旁边的荒地连成了一片。灵犀站在蓬草中,手搭凉棚:“在哪儿呢?”跌跌撞撞地走了一会儿,整个人都绕晕了,于是随便找了一个土丘,胡乱把纸钱点着了,嘀咕道:“反正你也没死。唉,你在北方到底怎么样呢?就算不成气候,也要快点来接我啊。”
此时北方烽烟连天,刚拿下了四个都城的顾庭树一身铠甲,披风在夕阳下猎猎作响,他站在营帐面前举目四望,忽然打了几个喷嚏,一个副官抱着一捆长箭匆匆走过来,笑道:“少主,襄阳城的粮食人口兵器都已经登记造册了,这个城富有得很,郡守的军队却连三天都守不住,可见是天要亡凌朝啊。”
顾庭树脸色黝黑阴沉,他现在是叛军的统帅,攻城的胜利并不能让他欣喜,他的目标是都城,这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灵犀把带的纸钱全烧了,为避免火星引发火灾,又亲自动脚把灰烬踩了一遍。然后她莽莽撞撞地走出去。她只记得自己的马车在三棵柳树的旁边,于是就一直朝有柳树的地方走,最后她走上了一条陌生的官道,彻底迷路了。
灵犀手里挎着小竹篮,左停停,又看看,心想:我这么大的人,难道还会迷路吗?她沿着这条路往前走,只觉得前面越来越荒凉,半个小时后,她彻底慌了:我迷路了!
现在是黄昏,官道上来去的行人不多,那些路过的人都转着脸,饶有兴致地打量灵犀。灵犀只觉得很尴尬,只好背转过身。后来好容易瞧见一辆看起来很阔绰的马车,灵犀伸手拦住了,又客客气气地问:“这位好心的老爷,可以把我送到京城吗?”
“你去京城哪里啊?”马车里的人不耐烦地问。
灵犀犹豫了一下,说了一个离宫门很近的地方:“……正阳门。”
“不去。”车夫甩着鞭子就走了。
灵犀躲避着扬起的黄沙,有些郁闷地往回走。
“我路过正阳门,上来吧。”
灵犀一愣,转过身看见一张面无表情的年轻男人的脸。
这男人掀着马车的帘子,脸上露出不耐烦的神情。他乘坐的是一辆黑色的马车,车夫端坐在车辕上,也是一言不发。
灵犀哦了一声,动作利索地爬上马车,掀开帘子,找了个舒服的位置。车内整洁干净,暗处散发着青草的芬芳。车轮咕噜噜的,安安静静的行驶。
灵犀低垂着头,慢慢回过神来,只觉得心惊肉跳:我怎么就上车了!这要是个坏人怎么办!她目光胡乱移动,只看见对面男人穿着鹿皮靴子,带卍字图案的黑色褂子,地毯上放着一个崭新的风筝,上面是一个绿色蝴蝶的图案。灵犀觉得有些心安,一个傍晚在郊外放风筝的男人,应该不会很坏。
车帘在颠簸中微微晃动,灵犀眼珠子乱飞,隐约看见马车驶入了京城内,终于放下心来。她觉得总低着头不说话也不礼貌,于是嘤嘤嗡嗡地开口:“这位老爷,您也是来京城呀。”
高瑟咳嗽了一声,谨慎地回答:“是。”他听说中原的闺秀高贵内敛,从来不与外姓男子交谈,如今看来,并不是那样,至少眼前这位不是。他倒是很愿意与异邦的女子交谈。
“这位夫人,您是去祭拜亡人吗?”他看见了灵犀手里的小竹篮。
灵犀点点头:“是呀,我丈夫。”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