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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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葛城文人商士禹,因醉酒取笑某富豪,被家奴乱棒打死。禹有二子,长子商臣,次子商礼,另有一女商三官,年方十六,本来正要出嫁,因父亲去世,耽误婚期。两位哥哥去官府鸣冤告状,终岁不得结果。女婿家派人上门提亲,商三官不许,说道:“哪有父亲尸骨未寒,女儿跑去嫁人的?难道他没有父母吗?”男方闻言,惭愧退去。
  父亲有冤难伸,举家悲愤。兄弟二人打算保留父亲尸骸,伺机上诉。商三官道:“父亲被杀而衙门不辨是非,世道之黑暗,可想而知,不会再有铁面包公这样的清官。让父亲骸骨暴露,于心何忍。”二兄点头称是,将父亲埋葬。
  料理完丧事,商三官夜遁而去,不知所踪。老母着急担心,唯恐夫婿家知道此事,也不敢告诉族人亲友,只是暗中嘱咐二子寻访女儿下落,找了半年,徒劳无功。
  不久后,富豪做寿,聘请优伶唱戏,戏班头目孙淳带着两名弟子前往表演,一名弟子王成,姿容平等,但唱功一流,人人赞赏。另一名弟子李玉,面貌娟秀有如女子,富豪命其唱曲,李玉推辞说不会,富豪再三强求,李玉无法,轻启歌喉,唱了一首通俗俚曲,曲调中夹杂乡音,惹得满堂大笑,孙淳羞愧无地,求情道:“李玉跟随我日子尚短,学艺不精,请老爷不要责怪。不如让她斟酒,这个她擅长。”
  富豪点点头,当即命李玉倒酒,李玉穿梭人群,察言观色,举止得体,人人大悦。富豪甚喜,酒阑人散,挽留李玉共寝。李玉替他扫榻脱鞋,殷勤服侍。富豪借着酒兴,言语轻薄,李玉也不生气,笑脸相迎,迷得男人晕头转向。
  富豪遣散左右,独留李玉一人在屋,李玉见众人离去,锁好门窗,众仆人并不怀疑,自去别室饮酒。
  过不大会,卧室中格格发出声响,一名仆人近前查看,见屋内漆黑,寂静无声。正准备离去,忽然间响声又起,似有重物悬梁,崩断绳索,大声喝问缘由,屋内并无回应。众仆人大惊,合力踢开房门,见主人身首两断,已然毙命;李玉亦上吊而死,尸体因绳子扯断而掉落地面,颈中现出一道淤痕。
  众人大骇,左右奔告,均是迷惑不解“凶手到底是谁?”将李玉尸体移到庭院,察觉他鞋袜轻盈,空若无足,解开一看,李玉小脚如钩,原来是名女子。众人愈发惊讶,传呼孙淳,厉声诘问,孙淳骇然极矣,不知如何对答,只是反复说道:“李玉上月拜入我门下,主动请求祝寿,我是真的不明其来历。”
  众人见李玉身着丧服,怀疑是商家刺客,暂命二人看守尸体,李玉虽死,容貌栩栩如生,用手抚摸,肢体温暖柔软,二人色心泛滥,意图奸.尸,一人抱起尸体,正准备替她脱衣,忽然间后脑勺如遭重击,血流如注,顷刻间死去。另一人大惊呼叫,众仆人闻讯前来,得知事情经过,纷纷猜测“这是李玉亡魂作祟。”对她敬若神明,一面将凶杀案报官。
  县令召集商臣,商礼兄弟,审讯追问,两人都说:“不知情。我妹妹离家已有半年,至今仍无消息。”县令命二人前去认尸,原来李玉就是商三官。县令暗暗称奇,下定判书:此事到此为止,不予追究。商家兄弟领回妹妹尸体安葬,富豪家属亦不许寻仇报复。
  第一百一十回 于江
  乡民于江,父亲露宿田间,为狼所食,尸骨无存,只剩下一双鞋。于江时年十六,捡起草鞋,悲恨欲死。夜晚母亲入睡,于江手持铁锤,偷偷来到父亲遇害之地,希望能够报仇。过一会,来了一头野狼,对着自己逡巡闻嗅,于江躺着一动不动,野狼用尾巴刮他额头,又低头舔舐大腿,于江仍然不动。野狼欢跃上前,准备咬他脖子,于江一跃而起,铁锤挥舞,击碎狼脑,野狼顿时毙命。俄顷,又跑来一头野狼,于江如法炮制,再次将它击毙。
  他在草丛中等至半夜,四周寂静,再无野狼前来。朦胧入睡,父亲托梦说“杀此二狼,足以泄恨,但它们都不是元凶,害我性命者,是一头白鼻子狼王。”于江一惊而醒,静静等候狼王,等到天明,不见踪迹,想要带着野狼尸体回家,又担心惊吓母亲,于是找到一口枯井,将两头野狼丢入井中。
  这一晚于江又来田间等候,仍然没有收获。如此接连三四夜,终于有一头野狼现身,一口咬住于江大腿,拖拽而去,行不上数步,路旁荆棘刺入肌肉,划破肌肤,于江苦苦忍耐,不叫不动,闭目如死。野狼将他抛掷地面,利爪探出,意图撕裂于江肚腹。于江骤然跃起,铁锤击落,一锤将野狼击倒在地,再一锤,结果性命。月光下细瞧,竟然就是白鼻狼王。于江大喜,扛狼而归,将真相告诉母亲,母亲哭着跟他前往枯井,果然发现两头狼尸。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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