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1 叶远道的想法(二更)(1 / 1)
“既然叶远道说了,那么我也同意!”闫奇说道。
要说现在走真正不甘心的人是连公子么?不是,真正不甘心的人是闫奇本人,他策划了这么长时间的计划没想到在第一步刚迈出去的时候就夭折了。所以他是真的不甘心,可是叶远道既然说给他土地一点儿时间,自己当然不会拒绝。自己或许打不过叶远道,可是他认为自己教出来的人绝对能够打得过叶远道的徒弟。
“那大家就等着吧,我希望在此期间不要有人闹事!”南宫麟这个时候站出来说道,在说话的时候他的气息也开始慢慢的展露出来,这股给人压抑的气氛让在场的众多吃瓜群众都没了动静。他们没有忘记,除了闫奇和叶远道之外,南宫麟这个老家伙还在,有他在,还真的很难在这里闹事儿。
看着自己师父回来,陈安很无奈的说道:“老头子,我都这个熊样了怎么跟人打?”
他知道连公子到现在为止可是一招都没有出呢,如果打起来的话自己肯定失去了优势啊。
结果叶远道神秘的看着在一旁的逸龙。给这个大和尚看的心里直发毛。
“你要干什么?”
“听说你们寺庙里面可有恢复战斗力的丹药?”叶远道笑着问道。
“干什么?你可别想打我丹药的主意!”逸龙说道,嘴上拒绝着,逸龙的心里还在嘀咕,自己怎么感觉叶远道这个老小子吃定自己了,因为叶远道的笑容就可以说明他此时内心强大的自信。其实逸龙的身上确实有这类的丹药,如果是古武者的话,可以恢复对方的实力。但是这也是短暂性的,并且还有一些副作用,如果说药没有副作用的话,那也就不会被称之为药了。
不过这个丹药逆天的就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让你重回实力的巅峰。这种丹药逸龙也是非常宝贝的,因为在一定时候它甚至可以救自己的性命。
要说给陈安用,自己还真的需要考虑一下。
叶远道又继续说道:“其实陈安这个小子还缺一个师父,我教的东西也有不全面的,所以……”
之前逸龙这个大和尚就说了好几次自己很看好陈安这个小子,所以叶远道这个时候也拿住了逸龙的把柄。这个大和尚可是一个偏执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真的对陈安很满意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既然说出来就证明他真的很喜欢陈安。
那么叶远道就有很好的办法去制约逸龙了。自己这个师父还是要当的,但是他并不太介意世俗的门规,如果陈安可以拜逸龙为二师父的话,他当然同意了。主要还是因为逸龙可以给陈安带来更多的益处。
逸龙听到叶远道的话之后自己也犹豫了,他确实想要当陈安的师父,不过因为陈安早就是叶远道的徒弟之后,他还真的在心里很惋惜,因为他认为只要不是叶远道这个家伙。自己可以从任何人手里抢走陈安这个徒弟,但是既然陈安早就拜了叶远道为师,那就不太可能了。
可是让他犹豫的就是叶远道现在重新勾起了他收徒的想法。只是让他有点儿介意的是自己居然不是陈安的第一个师父。
“你想想,陈安这个小子可是一个天赋不亚于我的人,在我的教导下已经有了不小的成就,如果你再做他的师父,那么这个小子的未来不可限量啊。再说咱俩这个关系,谁是这个小子的第一个师父有什么关系?”叶远道继续忽悠着逸龙。
而此时的陈安一脸黑线,这个老头子还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就准备给自己找师父了,不过在这一方面他还真的得听老头子的话。
逸龙还在考虑,收徒可是一件大事,自己这么鲁莽可不成,虽然自己感觉他和陈安很对脾气,但是自己当初可是拒绝了寺庙里面五十多个徒弟的候选人,结果到这里来却准备收一个已经拜过师的人当徒弟,这还真的有点儿不妥。不过自己要是真的不收,那还真的有点儿可惜,因为陈安这个小子无论从修为上还是身手这方面,自己看着都很顺眼。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眼看上去就是觉得对方很顺眼,也说不出为什么!
再加上陈安能够这么优秀,百分之九十以上也都是叶远道教导的,要是真的就是陈安摆在自己面前,逸龙或许还看不上呢。
“你要是不考虑的话,那我就找别人了。我看南宫麟就很中意这个小子的。”叶远道继续说道。
此时无论是南宫小雅还是陈安,段澄,都觉得叶远道真的有当销售员的潜质。抓住对方的弱点之后就开始慢慢进攻,虽然这不是真实的物理进攻,可是有的时候语言更是一种有力的武器。很明显叶远道把它用到了极致。这个现象其实在平时生活中也很常见,比如汽车销售员,还有卖楼房的销售员。他们绝大多数都有着好的口才和逻辑思维,这样才能充分的抓住顾客所想的,进而去推销他们的房子。
话题扯远了,不过叶远道和他们的能力还真的差不多。在他这么一吓唬的情况下,逸龙直接抓住了陈安。
“小子,磕头叫师父!”他严肃的说道。
磕头,这个是拜师仪式里面必须的,起码在古武界是这样。拜师仪式其实很复杂,但是现在这个条件逸龙也没办法管那么多了,自己只好一切就简了。而陈安也很快就跪下磕了三个头叫师父。不是他对叶远道没有感情,要说这两个人没有感情那真的不可能,只是陈安知道这就是老头子的意思,既然他不介意,那么自己还矫情什么。
在陈安刚磕完头叫了最后一声师父之后,他就感觉自己的嘴里多了一样东西,随后听到逸龙说道:“吃了它,对你有好处。”
陈安也没客气,刚才老头子和逸龙说的话他也听个差不多,所以自己知道这都是老头子的想法,自己照做就行了。 ↑返回顶部↑
要说现在走真正不甘心的人是连公子么?不是,真正不甘心的人是闫奇本人,他策划了这么长时间的计划没想到在第一步刚迈出去的时候就夭折了。所以他是真的不甘心,可是叶远道既然说给他土地一点儿时间,自己当然不会拒绝。自己或许打不过叶远道,可是他认为自己教出来的人绝对能够打得过叶远道的徒弟。
“那大家就等着吧,我希望在此期间不要有人闹事!”南宫麟这个时候站出来说道,在说话的时候他的气息也开始慢慢的展露出来,这股给人压抑的气氛让在场的众多吃瓜群众都没了动静。他们没有忘记,除了闫奇和叶远道之外,南宫麟这个老家伙还在,有他在,还真的很难在这里闹事儿。
看着自己师父回来,陈安很无奈的说道:“老头子,我都这个熊样了怎么跟人打?”
他知道连公子到现在为止可是一招都没有出呢,如果打起来的话自己肯定失去了优势啊。
结果叶远道神秘的看着在一旁的逸龙。给这个大和尚看的心里直发毛。
“你要干什么?”
“听说你们寺庙里面可有恢复战斗力的丹药?”叶远道笑着问道。
“干什么?你可别想打我丹药的主意!”逸龙说道,嘴上拒绝着,逸龙的心里还在嘀咕,自己怎么感觉叶远道这个老小子吃定自己了,因为叶远道的笑容就可以说明他此时内心强大的自信。其实逸龙的身上确实有这类的丹药,如果是古武者的话,可以恢复对方的实力。但是这也是短暂性的,并且还有一些副作用,如果说药没有副作用的话,那也就不会被称之为药了。
不过这个丹药逆天的就是可以在一定时间内让你重回实力的巅峰。这种丹药逸龙也是非常宝贝的,因为在一定时候它甚至可以救自己的性命。
要说给陈安用,自己还真的需要考虑一下。
叶远道又继续说道:“其实陈安这个小子还缺一个师父,我教的东西也有不全面的,所以……”
之前逸龙这个大和尚就说了好几次自己很看好陈安这个小子,所以叶远道这个时候也拿住了逸龙的把柄。这个大和尚可是一个偏执的人,如果不是因为他真的对陈安很满意的话,他是绝对不会说出来的,既然说出来就证明他真的很喜欢陈安。
那么叶远道就有很好的办法去制约逸龙了。自己这个师父还是要当的,但是他并不太介意世俗的门规,如果陈安可以拜逸龙为二师父的话,他当然同意了。主要还是因为逸龙可以给陈安带来更多的益处。
逸龙听到叶远道的话之后自己也犹豫了,他确实想要当陈安的师父,不过因为陈安早就是叶远道的徒弟之后,他还真的在心里很惋惜,因为他认为只要不是叶远道这个家伙。自己可以从任何人手里抢走陈安这个徒弟,但是既然陈安早就拜了叶远道为师,那就不太可能了。
可是让他犹豫的就是叶远道现在重新勾起了他收徒的想法。只是让他有点儿介意的是自己居然不是陈安的第一个师父。
“你想想,陈安这个小子可是一个天赋不亚于我的人,在我的教导下已经有了不小的成就,如果你再做他的师父,那么这个小子的未来不可限量啊。再说咱俩这个关系,谁是这个小子的第一个师父有什么关系?”叶远道继续忽悠着逸龙。
而此时的陈安一脸黑线,这个老头子还没有经过自己的同意就准备给自己找师父了,不过在这一方面他还真的得听老头子的话。
逸龙还在考虑,收徒可是一件大事,自己这么鲁莽可不成,虽然自己感觉他和陈安很对脾气,但是自己当初可是拒绝了寺庙里面五十多个徒弟的候选人,结果到这里来却准备收一个已经拜过师的人当徒弟,这还真的有点儿不妥。不过自己要是真的不收,那还真的有点儿可惜,因为陈安这个小子无论从修为上还是身手这方面,自己看着都很顺眼。有的时候就是这样,一眼看上去就是觉得对方很顺眼,也说不出为什么!
再加上陈安能够这么优秀,百分之九十以上也都是叶远道教导的,要是真的就是陈安摆在自己面前,逸龙或许还看不上呢。
“你要是不考虑的话,那我就找别人了。我看南宫麟就很中意这个小子的。”叶远道继续说道。
此时无论是南宫小雅还是陈安,段澄,都觉得叶远道真的有当销售员的潜质。抓住对方的弱点之后就开始慢慢进攻,虽然这不是真实的物理进攻,可是有的时候语言更是一种有力的武器。很明显叶远道把它用到了极致。这个现象其实在平时生活中也很常见,比如汽车销售员,还有卖楼房的销售员。他们绝大多数都有着好的口才和逻辑思维,这样才能充分的抓住顾客所想的,进而去推销他们的房子。
话题扯远了,不过叶远道和他们的能力还真的差不多。在他这么一吓唬的情况下,逸龙直接抓住了陈安。
“小子,磕头叫师父!”他严肃的说道。
磕头,这个是拜师仪式里面必须的,起码在古武界是这样。拜师仪式其实很复杂,但是现在这个条件逸龙也没办法管那么多了,自己只好一切就简了。而陈安也很快就跪下磕了三个头叫师父。不是他对叶远道没有感情,要说这两个人没有感情那真的不可能,只是陈安知道这就是老头子的意思,既然他不介意,那么自己还矫情什么。
在陈安刚磕完头叫了最后一声师父之后,他就感觉自己的嘴里多了一样东西,随后听到逸龙说道:“吃了它,对你有好处。”
陈安也没客气,刚才老头子和逸龙说的话他也听个差不多,所以自己知道这都是老头子的想法,自己照做就行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