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徐爱芬(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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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久,產婆把包得紧紧的小婴儿抱在怀里,我连他的脸都没瞧见。她准备带婴儿离去。我慌忙地挡住她的去路,一把抓着她的手腕,阻止她说:「你要把我弟弟去哪儿,不准你带走他。」


  產婆:「你别拉着我,你弟弟一生下来就死了,我这是要去把他埋了。」


  「你骗人!我刚刚明明听到他哭的好大声,怎么会突然死掉,不然你让我看看,看一眼就好了。」


  產婆将我的手推开:「你弟弟真的死掉了,不信,你去问你妈妈,她就站在那里。」


  她见我年幼可欺,不知道刚生產完的產妇根本不可能立刻下床还走出门。在我分神的片刻,產婆一溜烟和位陌生妇人一起坐着三轮车走了。儘管我在后面拼命喊着:「不准带走我弟弟! 」三轮车夫根本不理我。就这样我连弟弟的一面都没见着,就永远的失去了他。


  我后来从邻居那听说,男婴是被男方带走,是被带回去抚养,还是接回去好好埋葬,就不得而知了。到底是谁安排阿母改嫁,为何不久后她又回家,则始终是个谜。阿母也坚持不谈这件事。


  原本阿爸留下了不少财富,日子还过得去。阿母一向耳根子软,又没有主见。亲戚说钱摆着会变薄,得用钱生钱才行,于是听人建议跟了几个会,说是可以赚利息。我不清楚到底有哪些人跟会,只知道她经常被倒会。不然,就是借钱给人周转,想藉此赚比银行存款利率还要高出许多的利息,最后常常落得赚了一点利息钱,却赔了本金的下场。


  跟会(互助会)这种行为,是民间一种小额信用贷款的型态,具有赚取利息与筹措资金的功能。发起人俗称为会头,其馀参加互助会的人则为称会脚。


  得标的会员,必须持续支付起会时约定的每期会款数额。倒会的情况发生,通常是标到会的人捲款逃跑,或是其他因素停止支付每期的会款。以前的人没有什么完善的法律观念,遇到倒会这种事通常就是摸摸鼻子,自认倒楣。跟会的人都是亲戚或是熟人,大家也不想去提告,多半是私了。那些人看准我家孤儿寡母无人撑腰,厚着脸皮说没钱还,阿母也无可奈何。


  放款的钱更是有去无回。那些敢做私人放款的金主,手下得有本事追帐的兄弟才行,否则钱进了别人的口袋,就似肥肉进了饿狗的嘴,哪有又再吐出来的道理?阿母仅是一个没靠山的寡妇,别人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阿爸留下的财富,就这样被阿母这一点,那一点的渐渐挖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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