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拘留》06(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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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脑海里一团乱,想到了经理说的抖音里脑残放炮仗炸警察局的故事。
  “没什么好说的其实,我买了春雷扔到了警察局里面。”我说道。
  “就这样?”长发男不解的说道。
  “说好的大义灭亲呢?”大叔疑惑的说道。
  “扔进警察局后我就跑出来了,跑回家和老婆一说。结果老婆就报警了,这算不算大义灭亲?”我说道。
  三位小哥此刻反应过来我说我干的事情,开始陆续笑的前仰后合。
  一位缓过劲来说道:“大哥,你牛人。你扔的是啥?炮仗、二踢脚、春雷还是爆竹。”
  “普通的炮仗。”我说道。
  “你都搞到警察头上了,你这不进来坐坐不可能的。这是满十五天了吧?”小工说道。
  我摇着脑袋说道:“就判了五天。”
  “不会吧?那么厉害才五天?小哥你分析分析?”小工中一位看向了瘦弱的小哥。
  “五天?你这个我不知道怎么判的,一般来说妨害(百科确认了三遍,是妨害不是妨碍。)警察执行公务的,依照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妨害公务致警察重伤以上后果的,按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你既然来了这里就代表只按拘留判的,那么显然应该没有按照妨害来判。”瘦弱小哥说道。
  “不是吧?搞警察要三年?还好我都是客客气气的,这要是不小心打了警察一下不就傻了吗。”大叔调侃的说道。
  “我明白了但也不太对劲,你应该是犯了燃放爆竹的罪。限放区域内的禁放时段,在易燃易爆单位、防火重点单位、车站等周边燃放烟花爆竹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你碰巧只判了五天,这也不太能说得过去。”瘦弱小哥说道。
  “会不会是自首有减免呀。”我尴尬的说道,思考着根本就是性质不一样的案件所以判的量也完全不一样。
  “有可能吧?你这如果算起来能定到恶性事件上去。算袭警的话可大可小,你算是小判了。”瘦弱小哥说道。
  众人点着脑袋,我也将事情圆了过去。
  大家都开始谈天说地起来,说真的看不出这里是拘留所的感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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