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不了初一 第12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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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吴无语,想生气,生不起来,而且她信守承诺,在到家之前确实没有再开口说一句话。
  等到了地方,冯初一下车,施吴付好车费也跟了下来,冯初一不解,她又不懂了,但还是往自己家中走去。等到家门口掏出钥匙开了门,她才试着问:“要不要进来?”
  施吴两手插兜,闲闲地看了眼冯初一家的门,反问她:“你一直住这里?”
  “几年前搬来的,以前……一直在外面。”
  “哦。”施吴说,“我回去了。”
  “那好吧,你到家告诉我一声。”
  冯初一对着施吴的背影恋恋不舍,施吴则一去不回头,也没有回应她。冯初一进门后跑到自己房间拉开窗帘,贴着窗户往外看,没一会儿就看见施吴出现在楼下。她马上去拿拍立得对着楼下拍了一张照片,但是只照出一个小小的人影,光线又暗,根本看不出什么,但她还是很宝贝地夹到墙上的绳子上,这是这么多年来第一张有他的照片。
  让冯初一没有想到的是,二十分钟后她的手机收到施吴的短信,只有两个字——到了。除此之外,她还收到一条微信加好友申请,来自“施”。
  18. 十八变
  这么简洁扼要的微信名,是施吴的风格。冯初一有些得意地接受好友申请,心说施吴这个人真是大写的口嫌体正直,嘴巴上老拒绝她,还总找些奇怪的理由,连名字都拿来做文章,可事实上呢,又是送她回家又是发短信汇报的,还主动加微信,这回任他怎么口头拒绝都赖不掉了。
  不过,她先前确实太着急了点。冯初一决定改变策略,在迅速看一遍施吴干净的朋友圈后,没抓着他倾诉衷情,只矜持地发了一个“晚安”。事实证明效果非常好,对方回她一个“安”字。“安”什么意思啊,an,爱你,这可是赤/裸裸的情话。
  冯初一激动一晚上,到半夜好不容易睡过去了,大脑和身体还活跃着,做了个活色生香的梦,总算如愿以偿把心爱的施医生吃干抹净。早上自然是睡眠不足,眼睛周围一圈明显的暗色,周一鸣绕着她转了好几圈,怀疑地问:“师父,昨晚做贼去了?”
  “对,你回家看看丢东西没。”冯初一看见周一鸣就气不打一处来,想也知道昨天他去医院想干什么,幸亏施吴昨天休息让他扑了个空。她怀疑周一鸣前世不是她爹就是她妈,专门来干涉她的感情生活的,这么几年下来都不知被他赶跑了多少男人,不过,那些人她也不稀罕就是了。但施吴不行,他要敢闹施吴,她非卸了他的腿不可。
  为了防止周一鸣捣乱,这一整天冯初一对他紧迫盯人,连剪头的时候也把他抓来安在自己身边看着,周一鸣叫苦连连,主动申请去练习室准备马上要举行的美发大赛。
  “等等。”冯初一从镜台上拿来手机,打开照相机递给周一鸣,“给我拍个照,拍好看点啊。”她给周一鸣一个漂亮的侧脸,微微低头,手持剪刀摆出认真工作的样子。
  咔嚓,摆拍完成。冯初一看过照片后满意地把周一鸣放走,叫了个小徒弟盯着他,然后对客人笑道:“宣传用的,老板不好做,很多琐事,不像纯粹的设计师,只专心提升技艺,服务好客人就行。”
  这客人是个小老板,正忙得头疼呢,好不容易抽出空来剪个头,冯初一的话说到他心坎里,他连声赞同:“是是,做了老板才知道多辛苦,别人光知道你赚钱,看不见背后那些辛酸。”
  冯初一陪着叨叨到结束,总算得空掏手机将照片调出来,加个好看的滤镜,光滑一下皮肤,发到朋友圈上,配词:“工作超忙的,赚钱不容易。”言外之意,我不是光会泡男人,也做正经事的,而且很努力,施医生你瞧瞧我,多棒呀。
  周一鸣看见了,评论两个字“呵呵”,冯初一当没看见。
  施吴也看见了,当场笑出来,这明显的摆拍,浓浓的故作正经求夸奖味道,他好心地点了一个赞。
  事实上,冯初一接下去的一个多星期确实很忙,她给周一鸣报的那个美发比赛,虽说规模不大,但也是有名头的,若赢了,至少履历会好看些,今后也可以有更大的舞台。周一鸣这人虽吊儿郎当,但学东西还是认真的,她毕竟不是他父母,不能照顾他一辈子,只能靠他自己努力,她在旁边多给些机会罢了。因此在比赛之前,冯初一尽心帮他准备,监督他练习基本功,帮他参考参赛发型风格、颜色等。闭门十几天,冯初一挥泪忍住找男人的冲动,专心帮助徒弟,不禁十分感动于自己的奉献,总算迎来比赛的到来。
  霸吾娃美发大赛放在体育馆举行,篮球场上摆放排排桌椅,观众坐看台,冯初一早早来到现场,看着场上模特穿梭,教习头横行,工作人员忙忙碌碌准备赛前事宜,一派繁忙景象。她用手机拍下几张现场照片,再花上十分钟自拍,选出最好看的修图,一齐发在朋友圈上。
  几分钟内,发的状态就有了评论,施吴是第一个发的,他表示头发颜色不错,句子后面跟了个微笑的表情。虽然这种表情跟“呵呵”一样,已然延伸出不一样的意思,但冯初一还是很开心地给他回复“么么哒”并配上飞吻,然后想象看到回复的施医生嘟起嘴做出回吻的姿势,抑制不住地笑成了傻子。
  而跟在后面发了类似评论的冉立华则没有那么好的待遇。“颜色不错。马上回来,准备接驾。”冯初一直接回:“滚!”
  比赛快开始,周一鸣在内场对看台的冯初一挥手,冯初一也举起手朝他挥舞,挥了两下却突然停在半空中,笑容一下子僵在脸上。
  周一鸣身后站着的那个穿浅蓝色西装的男人,她认识。那人五十来岁,身材保持的很好,他的视线扫过看台,移开,并未发现什么。冯初一摸着自己化的精致的脸,稍稍放心。
  中途,她去了一趟洗手间,好巧不巧,洗手的时候正碰上那男人。冯初一低着头专心洗手,余光中能感觉到旁边的男人看了她几眼。就在她转身准备离去的时候,他不太确定地叫住她:“依依?”
  冯初一心跳如雷,顿了好几秒才调整好面部肌肉,扬起笑脸打算否认,但对方似乎是看到她的笑容以为她默认了,先行说道:“真是你啊,要不是看到你脖子上的项链,我还不敢认。”
  冯初一低头一看,暗叫糟糕,大意了。这项链是她妈妈自己设计定做送给她的生日礼物,独一无二。几年前在国外,她和妈妈一起逛街,正好碰上这位叔叔和他的太太,当时他太太特别注意到她的项链,表示非常好看,因此大家围绕项链聊了好一会儿。
  冯初一迅速判断自己被认出来的后果。一,他不是本地人,应是为大赛过来的,估计停留几天就会走;二,他是妈妈的朋友,与她的交际圈没有太多的联系;三是最关键的,他知道的并不多。所以初步判断,问题不大。于是冯初一露出灿烂的笑容,与他打招呼:“是楼叔啊,穿这么帅气我都没认出来。”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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