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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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就好,那就好。被陈长卿的突然亲近弄得有些不自在的李凤丽,心里突然也觉得敞亮温暖起来,这就是老话说的缘分吧,就像是突然多了个亲妹子。
  咳,这俩人,认知上似乎差了辈分啊。
  莫名有些害羞的俩人,相视一笑,又互相叮嘱了几句,陈长卿就笑着离开了。李凤丽也笑着看她走远,直到她丈夫走过来问那是谁,才拉下脸来,没好气儿的说,有你什么事儿。说完就甩手走了。
  她有儿子了,钱也都攥在她手里,所以不想再给他,给他家装孙子了。有本事自己挣钱去花花呗,想从老娘手里抠出钱来养小老婆,没门也没窗户。
  陈长卿虽然对于说谎有些愧疚,但也算是善意的谎言吧。其实对于林梓业与她之间的关系,她自己都想不明白,更何况与别人解释?她只是直觉的觉得,林梓业不会害她。噗,何止不会害她,还在努力宠坏她。若不是年纪不对,她都要猜测她是他丢失的亲闺女了。
  嗯,说不定他还真丢过妹妹呢,对她也算是种情感补偿?他没说过他的家事,她也不想知道,那种所谓豪门世家,比起普通家庭的鸡毛蒜皮,可都是升级版的血腥。
  人和人的缘分说起来复杂,其实也简单,不过投缘二字。想再多得失与缘由不过是自寻烦恼罢了。她喜欢胡思乱想的习惯已经够根深蒂固了,不想再添负担。随心随心啊,不再做只追随胡思乱想的脑子的生活了。除了跟着团团乱转,没有任何好处。
  人类的大脑,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自娱自乐的编故事,问题是,最喜欢编的是为你量身定做的恐怖故事。被吓到而追随这个故事,从而追随大脑,就是它的目的了。
  陈长卿看到街边的西瓜车,才停止自己刚刚唾弃过的胡思乱想。嗯,买个西瓜冰起来,明天林老师来了吃嘛,就当补习费了。真是聪明,心情瞬间转好的某人,乐颠颠的去买西瓜了。
  其实,若是有人看得到她胡思乱想的脑内剧场,那忽高忽低、莫名其妙的情绪转换,肯定认为这货不是精神病,也得是个神经质。其实,也不算说错,她前世算是精神病,今生嘛,有所好转,略有些神经质也是可以原谅的嘛。人无完人不是?
  ☆、买房进行中
  回到住处,陈长卿一鼓作气写完林梓业布置的作业,其实也不算多,就是背诵的东东太烦人了。嘛,也没办法,转文科必然如此啊。然后她开始吃冰箱里的西瓜,切开一半,用勺子挖着吃,颜色和味道都不错,应该还没有后世普遍用的打针疗法吧嗯,得多吃点,以后都没得吃了。话说,将来买几亩地,去种田也不错啊,最起码自己吃得放心
  吃完西瓜,肚子有些撑的陈长卿,拽回了在种田路上越走越远的思绪,拿了一张纸开始认真思考起明天的买房计划来。既然林大哥想明天就都定下来,她也省得再纠结了,就看明天给出的店铺价格怎样了。
  李凤丽那里打听的价格商铺是比住宅贵2倍,不过那也是一年前的价格了,参考价值得打点儿折扣。不过,因为地段和数量原因,应该也不会便宜多少。唉,多喜忧?钱到用时方恨少,古人诚不欺我。
  反正店铺得买,住宅也要,公寓可以先放弃了。两套公寓加车库总能换套店铺吧?ok万事大吉,睡觉去也。
  数学老师都要哭了好吗?两套公寓都换不来一套住宅的好吗?店铺?做梦咩?
  第二天,天气有些阴,让人既高兴又心烦。高兴的是,应该很快就下雨了,会凉快些。心烦的是,下雨前更难熬好吗?又热又闷,简直是要喘不上气来的节奏。
  不过,陈长卿的烦闷很快就烟消云散了,眉开眼笑的吃着送上门的煎饼果子和豆腐脑。哎,舒服,这才是北方人该有的早点嘛。吃完饭,林梓业一边吃着西瓜,一边考核某人的知识点,还好,正确率在百分之八十左右,算作过关。陈长卿摸了一把额头的汗,庆幸自己没有偷懒。
  呐,这是我整理的一部分历史资料,剩余的改天给你。你先看着,最好结合课本看。算了,你也没带。先背着这个,回头看书也能加深印象。林梓业拿纸巾擦了擦手上的西瓜汁说道。
  嗯嗯,遵命。sensen,你这字写的不错啊。陈长卿靠在沙发上,一脸羡慕地说。话说,这人还真是招人恨,有没有他不擅长的?生来就是为了打击普罗大众的吗?
  书画不分家,还有好好说话,别学那乱七八糟的日漫。林梓业用本子轻敲某人的额头。
  sen林老师真是学识渊博陈长卿摸着额角翻了个白眼。
  决定好了没?买店铺?林梓业自觉地收拾西瓜皮、打包垃圾,准备一会儿提下去。
  店铺要,住宅也要,一个都不能少!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陈长卿握拳,然后谄媚地冲他一笑,再说,我给他们带一个这么大的客户,怎么好意思不狠狠地优惠点儿啥,人家a市都买楼送店铺的。
  美的你不轻快,即便是在a市那也得是郊区卖不动的楼盘。等会儿,你要这么说,小心让人撵出去。林梓业好笑,这丫头说风就是雨,她那点儿钱想实现两手抓,还真有点儿困难。可问题是,这丫头宁愿贷款也不跟他借钱真是,不知道这家伙固执些什么,贷款利息都能再买一套房了。真是,明明一副小财迷的样子,却傻的把钱往外推。
  虽然是这么想,但他扬起的嘴角却揭示了他的好心情。
  换了一身宝蓝色缎面旗袍,穿上半高跟的皮凉鞋,长发略带俏皮地绾在一侧,插了一只半复古的金步摇。金步摇上的金色小花坠,与旗袍上的散金绣花相得益彰。很有种民国小佳丽的感觉,当然你得忽略她那与一身行头完全不搭调的气势,握着小拳头,一副要上战场的样子。
  当然,在新新妹控,林梓业眼里就是可爱漂亮的小斗鸡一枚,怎么看怎么可爱。
  走吧,大小姐。难得穿得略正式的林梓业,弯了弯手臂,然后感觉对方的小手听话地挽了上来,很是惬意地另一手拎着垃圾准备出门了。
  走!陈长卿自认为很霸气的回道。她的店铺,她的住宅,她的退休金,她的包租婆的梦想。我来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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