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钱龛世 第29节(3 / 4)
薛闲用爪子挠了挠龙头,绷着声音用尽量威严的语气道:“没穿衣服。”
玄悯:“……”
他似乎颇为无言,目光从这小细龙身上粗粗扫过,不咸不淡地将薛闲之前堵他的话原封不动地怼了回去:“哪本书上教的你赤身往旁人手腕上缠?”
薛闲张嘴便咬了他一口。
这孽障的牙尖利得很,一咬便是一道印。
玄悯神色淡淡地撩开袖摆,露出清瘦修长的手指,略微曲起食中二指,呈在薛闲眼前。
就见那两根指头上,前前后后起码有六道牙印,全是这孽障咬的。
薛闲扭头不认,装聋作哑道:“别秀你这手了,不比鸡爪子美到哪里去,还硌人得很,中看不中用,盘起来半点儿不舒服。劳驾动动腿,给我搞件衣裳去。”
江世宁一进屋便听见这孽障撒泼,颇为不忍看,扭头就缩回暗不见光的灶间角落去了。
玄悯摇着头,起身出了门。
这一趟本只是为了给薛闲弄件能穿的衣服,结果居然有了些意外收获。
第32章 锁头印(四)
落梅街是卧龙县最繁华的一条大街,因得街道两旁屋舍小楼间多栽有红梅树,一到冬天,尤其是雪天,红梅殷红的花瓣落在白雪地上,星星点点地缀了整条街,算是卧龙县的一景,煞是好看,故而名曰落梅街。
这里有客栈、当铺、食肆、酒楼,自然也少不了其他商铺。单单是绸布店就有三五家,夹在一些脂粉首饰铺子当中。
薛闲是个难伺候的,他盘在玄悯腕间,既不愿意被路经的人瞧见,也不愿意被袖摆兜头罩脸地盖全了,非要让玄悯理一理宽袖,刚好让他能露出一双眼睛。然后没多久自己又抻头竖尾地把袖摆弄乱了,还总让玄悯给他重新撩。
好好地走在路上,总撩袖子是个什么毛病?
起先玄悯还理他两句,后来他越发不消停,玄悯便垂目瞥了他一眼,干脆袖摆一抖,将他整个儿蒙住了。任他在腕间如何撒泼也没再将他放出来。
薛闲面无表情地在黑暗中挺了会儿尸,一声不吭地给他每个指头都留了一个牙印,从拇指咬到小指,最后干脆就这么叼着不松口了。
玄悯小指动了两下,见没什么作用,也就干脆随他去了,好像被咬的不是他似的。
其实要说薛闲真有多气,那倒不至于。他确实脾气不好,是个动不动就要上天的,嚣张惯了,所以做什么事情都直来直去无甚顾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碰到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都真的会肝火直窜。
他之所以这么闹,单纯就是想给玄悯找点儿茬。
最初是因为被玄悯收了他,让他觉得威风扫地颇有些不忿。闹着闹着便成了习惯,好像不给玄悯找点事,就浑身不舒坦似的。哪怕几番险境共历过来,最初的不忿早就烟消云散了,他依然忍不住时不时来这么一出。
大约摸是玄悯太过淡漠平静了,和薛闲以往碰见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大一样,以至于他总想激一激玄悯,想看看这秃驴不平静、不淡漠时会是什么模样。
兴许就是百无聊赖,想在这秃驴身上找点儿乐子……薛闲这么想着。
事实上,即便是这样偶尔蜻蜓点水意思意思式的反省,对这祖宗来说也是破天荒的,一般来说,要么是吃饱了撑的,要么是饿狠了。
薛闲自我感觉是饿的,于是他懒懒地垂着脑袋,看着自己随着玄悯的步子而微微摇晃的尾巴尖,道:“秃驴,你还欠了我一顿饭。”
玄悯没有在大街上自言自语地怪癖,便没搭理他。
谁知这孽障松了咬着他小指的牙口,动了动爪子,顺着他的手腕朝上爬了几步,大有要顺着他的手臂一路爬到领口的架势,边爬还边道:“听不见?那我对着你的耳朵眼说。”
玄悯:“……”
薛闲的爪子尖跟他的鳞片一样软化了不少,勾爬在玄悯手上半点儿不疼,倒是有些痒。不动的时候还好,一动起来……总之,闹人得很。 ↑返回顶部↑
玄悯:“……”
他似乎颇为无言,目光从这小细龙身上粗粗扫过,不咸不淡地将薛闲之前堵他的话原封不动地怼了回去:“哪本书上教的你赤身往旁人手腕上缠?”
薛闲张嘴便咬了他一口。
这孽障的牙尖利得很,一咬便是一道印。
玄悯神色淡淡地撩开袖摆,露出清瘦修长的手指,略微曲起食中二指,呈在薛闲眼前。
就见那两根指头上,前前后后起码有六道牙印,全是这孽障咬的。
薛闲扭头不认,装聋作哑道:“别秀你这手了,不比鸡爪子美到哪里去,还硌人得很,中看不中用,盘起来半点儿不舒服。劳驾动动腿,给我搞件衣裳去。”
江世宁一进屋便听见这孽障撒泼,颇为不忍看,扭头就缩回暗不见光的灶间角落去了。
玄悯摇着头,起身出了门。
这一趟本只是为了给薛闲弄件能穿的衣服,结果居然有了些意外收获。
第32章 锁头印(四)
落梅街是卧龙县最繁华的一条大街,因得街道两旁屋舍小楼间多栽有红梅树,一到冬天,尤其是雪天,红梅殷红的花瓣落在白雪地上,星星点点地缀了整条街,算是卧龙县的一景,煞是好看,故而名曰落梅街。
这里有客栈、当铺、食肆、酒楼,自然也少不了其他商铺。单单是绸布店就有三五家,夹在一些脂粉首饰铺子当中。
薛闲是个难伺候的,他盘在玄悯腕间,既不愿意被路经的人瞧见,也不愿意被袖摆兜头罩脸地盖全了,非要让玄悯理一理宽袖,刚好让他能露出一双眼睛。然后没多久自己又抻头竖尾地把袖摆弄乱了,还总让玄悯给他重新撩。
好好地走在路上,总撩袖子是个什么毛病?
起先玄悯还理他两句,后来他越发不消停,玄悯便垂目瞥了他一眼,干脆袖摆一抖,将他整个儿蒙住了。任他在腕间如何撒泼也没再将他放出来。
薛闲面无表情地在黑暗中挺了会儿尸,一声不吭地给他每个指头都留了一个牙印,从拇指咬到小指,最后干脆就这么叼着不松口了。
玄悯小指动了两下,见没什么作用,也就干脆随他去了,好像被咬的不是他似的。
其实要说薛闲真有多气,那倒不至于。他确实脾气不好,是个动不动就要上天的,嚣张惯了,所以做什么事情都直来直去无甚顾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碰到一点儿鸡毛蒜皮的小事都真的会肝火直窜。
他之所以这么闹,单纯就是想给玄悯找点儿茬。
最初是因为被玄悯收了他,让他觉得威风扫地颇有些不忿。闹着闹着便成了习惯,好像不给玄悯找点事,就浑身不舒坦似的。哪怕几番险境共历过来,最初的不忿早就烟消云散了,他依然忍不住时不时来这么一出。
大约摸是玄悯太过淡漠平静了,和薛闲以往碰见的任何一个人都不大一样,以至于他总想激一激玄悯,想看看这秃驴不平静、不淡漠时会是什么模样。
兴许就是百无聊赖,想在这秃驴身上找点儿乐子……薛闲这么想着。
事实上,即便是这样偶尔蜻蜓点水意思意思式的反省,对这祖宗来说也是破天荒的,一般来说,要么是吃饱了撑的,要么是饿狠了。
薛闲自我感觉是饿的,于是他懒懒地垂着脑袋,看着自己随着玄悯的步子而微微摇晃的尾巴尖,道:“秃驴,你还欠了我一顿饭。”
玄悯没有在大街上自言自语地怪癖,便没搭理他。
谁知这孽障松了咬着他小指的牙口,动了动爪子,顺着他的手腕朝上爬了几步,大有要顺着他的手臂一路爬到领口的架势,边爬还边道:“听不见?那我对着你的耳朵眼说。”
玄悯:“……”
薛闲的爪子尖跟他的鳞片一样软化了不少,勾爬在玄悯手上半点儿不疼,倒是有些痒。不动的时候还好,一动起来……总之,闹人得很。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