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2章 血战甬道(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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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拉伯的狮军团久经战阵,每一个兵卒都是从其他兵团里表现出色的老兵调拨过来的,没有一个是新兵蛋子。
  战场之上一个老兵的存在,比十个新兵蛋子更加有用。
  一支精挑细选从尸山血海里爬出来的兵卒自然有着可怕的力量,几乎不用多余的指挥,前锋骑兵的兵士已经知道如何破阵。
  他们在西方纵横无敌,不只一次遇到以步战骑的局面。面对长枪阵,也自有心得。
  阿拉伯骑兵战马都装有前胸护甲,他们一个个以战马的前胸护甲撞向了唐军的长枪,同时将手中的骑枪脱手射了出去,先一步远距离,射乱敌阵。
  趁着前方枪阵兵士倒下的瞬间,凶狠的撞击了上去。
  结果阿拉伯骑兵居然立损五百骑……
  莫斯雷马萨心底有些绞痛,他不是不清楚舍弃战马带来的天然机动性,以骑军正面破开步阵,绝不讨巧,开路骑卒必然要死于撞阵途中:只是裴旻选择的位置太过鲜明,易守不易攻。在狭长的甬道里,骑兵无法迂回绕后。单纯的以步卒冲阵,确实可以避免这种损耗。但是步卒的冲击力,哪里比得上骑兵?
  唐军有三路军随时可能赶来支援,用步卒跟裴旻在这甬道里打消耗战更加愚蠢。
  到了这一步,莫斯雷马萨也豁出去了,下了血本,直接以骑兵正面冲击长枪阵,用骑兵的血肉冲击甬道。
  可他怎么样也想不到损失的居然是这般惨重,裴旻布下的步阵防御是如此惊人。
  五百余骑兵,不是折损在长枪阵后的强弓硬弩之手,而是硬生生的在撞击枪阵中,瞬间毙命。在加上弓弩的伤害,这一瞬之间,他们居然折损了近乎千人。
  饶是莫斯雷马萨身经百战,亲手造就无数血腥场面,看到这一幕也心底发怵。
  冲在最先头的骑兵几乎人人心知冲锋九死一生。可退是不能退的,冲慢了唐军的强弓硬弩也会毫不留情的要他们的命,以最快最强的速度冲阵,才是真正的点滴活路。
  他们在弓弩射程边缘地带便开始加速前冲,这个时间段的骑兵气势最盛,冲速最足,一骑撞阵,凭借战马狂奔带来的惯性,那股巨大冲力的恐怖,不言而喻。
  结果人与马全部死在了唐军的长枪之下。
  五百余骑兵直接被长枪洞穿身躯……
  最不可思议的是长枪洞穿了人马的身躯,展露出了恐怖的韧性,长枪面对骑兵可怕的冲击力,居然弯而不断,长枪硬生生的抵挡住了冲击。
  凭借这一优势,阿拉伯的骑兵全然未能撼动唐军的长枪阵。
  “这怎么可能?”
  莫斯雷马萨一脸的不可思议。
  他却不知,裴旻手中的这支长枪兵手中所持拿的长枪是用上等桑柘木制成的。
  桑柘木木质细密坚韧,称为“贞柘”。虞世南《琵琶赋》就有赞美语句:“木瓜贞柘,盘根错节,或锦散而花开,或丝萦而绮结。”
  一般而言,桑柘木是用来制作上等弓箭与马槊的。
  裴旻在军备上向来舍得花钱,为了提高枪阵的威力,他特地用自己乔峰的身份私自掏腰包,从荆南购买了一大批桑柘木,以捐赠的方式送给了陇右都督府。
  裴旻将这批桑柘木运往长安,申请让兵部给自己造一批长枪。
  裴旻将其中三成送给兵部,又送了李隆基龟兹古曲,上下打点。
  兵部以钢铸枪头,桑柘木为杆,以制造马槊的工艺,制成了这批长枪。
  不论穿透力还是柔韧性,都是长枪里的精品。
  步枪如林,攒箭如雨。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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