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九章 力斩敌酋(1 / 1)
说时迟那时快,李琛催马冲向雷虎,雷虎也同样甩开大步迎向了李琛,两个人瞬间就冲到了近前,雷虎狂吼一声,双手高举起硕长的狼牙大棒,对着李琛连人带马的搂头盖脸的就猛砸了下来。
这一棒挟着雷虎的巨力,挂着风嗡的一声就向着李琛的脑袋砸了下来,力道不下千钧,一旦要是被雷虎砸中的话,哪怕李琛的脑袋是铁打的,这一棒之下,也绝对会被打成烂泥,甚至连人带马都会被雷虎这一狼牙棒给砸死在当场。
可是李琛又岂能让他得逞,只见李琛双手持枪,朝前一探,长枪如同蜻蜓点水一般,点在了雷虎这搂头砸下的狼牙棒上,朝外轻轻一拨,使了个四两拨千斤的手法,长枪一抖便将雷晨的这一棒拨到了一旁。
雷虎用足力气的这一棒砸下来,却没成想被李琛居然如此轻松的拨偏到了一旁,只听嗡的一声咣的一下就砸在了李琛一旁,连李琛一根毫毛都没能伤到。
也就在这一瞬之间,李琛便策马从雷虎身侧猛冲了过去,右手持枪顺着刚才的力道,朝前一划一拖,便跟雷虎交错而过。
当两人交错而过的一瞬间,雷虎只觉得脖子上一疼,李琛的枪锋便从他的脖子划过,他惊愕的感觉到一股热血从他的脖子中溅射而出,他只觉得力气忽然间仿佛被抽空了一般,数十斤重的狼牙棒再也拎不住,咣当一下就脱手跌落在了尘埃之中。
雷虎惊愕的用一只手捂在了脖子上,这才发现脖子从前到侧面,居然被李琛闪电般的一枪轻轻划过,开出了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一股血箭正从他的颈侧喷溅出来,他试图惨叫一声,但是喉咙却已经无法发声,气流直接从脖子的伤口喷了出来,他用力的想要按住伤口,可是一股热血却不停的从他的指缝之中涌出。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脖子上传来了剧痛,两只手惊慌失措的想要捂住脖子上的伤口,但是奈何李琛这一枪划过,直接切断了他的气管、食道还有右侧颈部的大动脉。
动脉被切开岂有捂得住之理?血在极短的时间里,从切开的颈动脉血管中喷涌而出,令雷虎的脑子迅速缺血缺氧。
雷虎只觉得眼前一阵阵的发黑,头一阵阵的眩晕,踉跄着朝前跌跌撞撞的走了几步,忽然间眼彻底黑了下来,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他松开捂着脖子的双手,用沾满自己鲜血的双手在空中虚抓了几下,也不知道他想要抓住什么,最后整个人推金山倒玉柱一般,噗的一声便面朝下扑倒在了地面上,两条腿开始抽搐起来。
李琛一击得手,策马朝前又冲了很短一段距离,然后拨转马头掉头就走,此时他已经冲至了大群野人前面不远处,有两个野人,已经伸出了手中的竹枪,朝着他扎了过来。
李琛轻轻挥枪一荡,便将这两杆刺向他的竹枪打折,狂笑一声拍马便朝着本阵冲了回去。
等他回来的时候,正好和李复等亲随会面,朗声笑道:“雷虎已被我所斩!不用去了!”笑罢之后,李琛便策马奔回了本阵。
李复等人只看到李琛跟雷虎只交手了一招,便闪电般的交错而过,甚至于没能看清楚李琛怎么杀的雷虎,就见到雷虎在和李琛交错而过之后,撒手扔了那根大的吓人的狼牙大棒,踉跄着捂着脖子前行了几步,接着一头就栽倒在地眼看着死于当场。
这把李复等人给佩服的真可谓是五体投地,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于是只能连忙也拨转马头,跟着李琛返回本阵。
而那些正跟着雷虎朝官兵狂冲的野人们这时候前面的不少人也看到了这一幕,但是他们和李复等人一样,也仅仅只是看到李琛和雷虎只交手了一招,接着就交错而过,再接着就看到了雷虎踉跄着一头栽倒在地,脖子上的血喷的到处都是。
这一下可把这些野人给彻底惊到了,雷虎乃是山中野人之中公认的第一猛士,据说他有生裂虎豹的力气,曾经在山中,徒手跟虎豹相搏,最终却徒手硬是生撕了虎豹,虽然不曾亲眼所见,但是却都亲眼见过雷虎身上跟虎豹相搏时候留下的伤痕,也有人见过雷虎将一头花斑豹扛出林子。
雷虎腰间围的那块脏的看不出颜色的皮子,其实就是一张豹皮,据说就是被他徒手格杀的。
所以山中野人皆知雷虎乃是一个猛士,故此在山中不管雷虎走到哪里,都被野人们奉为上宾,山中有事,各个聚落的野人,都愿意听他之命。
可以说雷虎就是他们的主心骨,这一次之所以这么多野人出山行掠,也可以说都是雷虎招来的。
在这些野人眼中,只要跟着雷虎,就没什么好怕的,这世上没什么人能是雷虎的对手。
可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们眼中的这位无所不能的猛士,今日在阵前,却只在那狗官李琛的马前走了一个回合都不到,便被那狗官给一枪斩杀。
于是这些野人心中的信仰顿时就轰然崩塌了下去,有些野人不由自主的便停下了脚步,嘴巴一咧,就嚎啕大哭了起来。
可是这儿是什么地方?这可是战场!哪儿容得下他们在这儿嚎哭一通!他们看到了雷虎之死,可是后面被遮挡住视线的野人却没看到。
这时候后面的野人还正在如同暴走的野兽一般,朝前冲锋,前面的人刚停下脚步,便被后面涌来的人一下撞翻在地。
不等前面的几个人嚎哭两嗓子,就被撞翻在地,并且身上被踩了几脚,嚎哭声也立时变成了惨叫,可是惨叫也没能持续多久,被撞翻在地的家伙,便被无数双赤脚活活的踩死在了地上。
这时候野人已经彻底乱了,前面的野人看到雷虎被杀,士气大丧,纷纷停住了脚步,可是后面的野人却没看到雷虎被杀,依旧还在嗷嗷怪叫着,高举着他们手中的各式武器,继续朝前你推我搡的发动冲锋。 ↑返回顶部↑
这一棒挟着雷虎的巨力,挂着风嗡的一声就向着李琛的脑袋砸了下来,力道不下千钧,一旦要是被雷虎砸中的话,哪怕李琛的脑袋是铁打的,这一棒之下,也绝对会被打成烂泥,甚至连人带马都会被雷虎这一狼牙棒给砸死在当场。
可是李琛又岂能让他得逞,只见李琛双手持枪,朝前一探,长枪如同蜻蜓点水一般,点在了雷虎这搂头砸下的狼牙棒上,朝外轻轻一拨,使了个四两拨千斤的手法,长枪一抖便将雷晨的这一棒拨到了一旁。
雷虎用足力气的这一棒砸下来,却没成想被李琛居然如此轻松的拨偏到了一旁,只听嗡的一声咣的一下就砸在了李琛一旁,连李琛一根毫毛都没能伤到。
也就在这一瞬之间,李琛便策马从雷虎身侧猛冲了过去,右手持枪顺着刚才的力道,朝前一划一拖,便跟雷虎交错而过。
当两人交错而过的一瞬间,雷虎只觉得脖子上一疼,李琛的枪锋便从他的脖子划过,他惊愕的感觉到一股热血从他的脖子中溅射而出,他只觉得力气忽然间仿佛被抽空了一般,数十斤重的狼牙棒再也拎不住,咣当一下就脱手跌落在了尘埃之中。
雷虎惊愕的用一只手捂在了脖子上,这才发现脖子从前到侧面,居然被李琛闪电般的一枪轻轻划过,开出了一条深可见骨的伤口,
一股血箭正从他的颈侧喷溅出来,他试图惨叫一声,但是喉咙却已经无法发声,气流直接从脖子的伤口喷了出来,他用力的想要按住伤口,可是一股热血却不停的从他的指缝之中涌出。
直到这个时候,他才感觉到脖子上传来了剧痛,两只手惊慌失措的想要捂住脖子上的伤口,但是奈何李琛这一枪划过,直接切断了他的气管、食道还有右侧颈部的大动脉。
动脉被切开岂有捂得住之理?血在极短的时间里,从切开的颈动脉血管中喷涌而出,令雷虎的脑子迅速缺血缺氧。
雷虎只觉得眼前一阵阵的发黑,头一阵阵的眩晕,踉跄着朝前跌跌撞撞的走了几步,忽然间眼彻底黑了下来,双膝一软噗通一声跪在了地上。
他松开捂着脖子的双手,用沾满自己鲜血的双手在空中虚抓了几下,也不知道他想要抓住什么,最后整个人推金山倒玉柱一般,噗的一声便面朝下扑倒在了地面上,两条腿开始抽搐起来。
李琛一击得手,策马朝前又冲了很短一段距离,然后拨转马头掉头就走,此时他已经冲至了大群野人前面不远处,有两个野人,已经伸出了手中的竹枪,朝着他扎了过来。
李琛轻轻挥枪一荡,便将这两杆刺向他的竹枪打折,狂笑一声拍马便朝着本阵冲了回去。
等他回来的时候,正好和李复等亲随会面,朗声笑道:“雷虎已被我所斩!不用去了!”笑罢之后,李琛便策马奔回了本阵。
李复等人只看到李琛跟雷虎只交手了一招,便闪电般的交错而过,甚至于没能看清楚李琛怎么杀的雷虎,就见到雷虎在和李琛交错而过之后,撒手扔了那根大的吓人的狼牙大棒,踉跄着捂着脖子前行了几步,接着一头就栽倒在地眼看着死于当场。
这把李复等人给佩服的真可谓是五体投地,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于是只能连忙也拨转马头,跟着李琛返回本阵。
而那些正跟着雷虎朝官兵狂冲的野人们这时候前面的不少人也看到了这一幕,但是他们和李复等人一样,也仅仅只是看到李琛和雷虎只交手了一招,接着就交错而过,再接着就看到了雷虎踉跄着一头栽倒在地,脖子上的血喷的到处都是。
这一下可把这些野人给彻底惊到了,雷虎乃是山中野人之中公认的第一猛士,据说他有生裂虎豹的力气,曾经在山中,徒手跟虎豹相搏,最终却徒手硬是生撕了虎豹,虽然不曾亲眼所见,但是却都亲眼见过雷虎身上跟虎豹相搏时候留下的伤痕,也有人见过雷虎将一头花斑豹扛出林子。
雷虎腰间围的那块脏的看不出颜色的皮子,其实就是一张豹皮,据说就是被他徒手格杀的。
所以山中野人皆知雷虎乃是一个猛士,故此在山中不管雷虎走到哪里,都被野人们奉为上宾,山中有事,各个聚落的野人,都愿意听他之命。
可以说雷虎就是他们的主心骨,这一次之所以这么多野人出山行掠,也可以说都是雷虎招来的。
在这些野人眼中,只要跟着雷虎,就没什么好怕的,这世上没什么人能是雷虎的对手。
可是他们怎么也没想到的是,他们眼中的这位无所不能的猛士,今日在阵前,却只在那狗官李琛的马前走了一个回合都不到,便被那狗官给一枪斩杀。
于是这些野人心中的信仰顿时就轰然崩塌了下去,有些野人不由自主的便停下了脚步,嘴巴一咧,就嚎啕大哭了起来。
可是这儿是什么地方?这可是战场!哪儿容得下他们在这儿嚎哭一通!他们看到了雷虎之死,可是后面被遮挡住视线的野人却没看到。
这时候后面的野人还正在如同暴走的野兽一般,朝前冲锋,前面的人刚停下脚步,便被后面涌来的人一下撞翻在地。
不等前面的几个人嚎哭两嗓子,就被撞翻在地,并且身上被踩了几脚,嚎哭声也立时变成了惨叫,可是惨叫也没能持续多久,被撞翻在地的家伙,便被无数双赤脚活活的踩死在了地上。
这时候野人已经彻底乱了,前面的野人看到雷虎被杀,士气大丧,纷纷停住了脚步,可是后面的野人却没看到雷虎被杀,依旧还在嗷嗷怪叫着,高举着他们手中的各式武器,继续朝前你推我搡的发动冲锋。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