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1 / 2)
海风盘旋,浓雾渐渐被炮火涤荡干净。海面清朗起来,郑彩知道自己陷入了绝境,这一场战斗败局已定,他要输在不想输也不该输的人手里了。
轰隆一声巨响,主战舰的一根桅杆折断了。风帆呼啦啦往下扯落,仿佛一首悲歌。
“将军,小心!”一个护卫推开郑彩,以免他被倒下来的桅杆砸中。
郑彩无动于衷,耳朵里听见喊杀声,听见炮声,听见船板断裂的吱吱呀呀的刺耳声,但这些声音似乎非常遥远,也非常虚幻。
“咱们还剩下几艘战船?”他问道。
护卫犹豫一会儿,道:“就只剩下这一艘主战舰了,敌人击沉了十多艘,其余的已经都投降啦……将军,我们输了!”
“都投降啦?”郑彩露出苦涩的笑容,长叹道,“也对,郑森才是郑家的少主人,就连曾德都背叛了我,还有谁不能背叛的呢?可是老子不会输,老子绝对不会输给郑森的!”
护卫看着郑彩逐渐癫狂的神情,轻轻叹息。
就在此时,轰鸣了一个多时辰的炮声停歇了,喊杀声消失了,呜呜咽咽的海风也骤然无声无息。
战斗结束了,郑彩看见自己的坐船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对方几艘战船缓缓靠近,敌人开始跳了过来,一步步逼近。
“郑彩,还不投降吗?”郑森的喊声传来。
郑彩抬眼看向郑森,不由得妒火中烧,不由得怒气冲天,骂道:“呸,老子不投降,你永远无法亲手打败我!”
说着,飞速奔向甲板尽头,举刀在脖子上一抹,鲜血飞溅,人栽进滔天浊浪之中。
“快,把彩哥儿打捞上来!”曾德叫道。
郑森摆摆手,看着郑彩的尸体随浪起伏,海水里氤氲着一片殷红的血水,他淡淡道:“不必了,咱们郑家的人就该葬身海底!”
“彩哥儿,我父亲曾说我们两人都是倔驴,他没有说错,咱们哥俩确实够倔的。你放心吧,我会在郑家祠堂里给你留下一块牌位的。”
亲眼看着郑彩的尸体终于沉入海中,郑森朗声道:“天可怜见,我郑家的船队又合二为一了!兄弟们,从今天起,咱们不许再分裂了,随我回鸡笼屿!”
郑森不费吹灰之力打败了郑彩,收编了郑彩的船队,实力大增。他此时拥有五百多艘船只,数万将士,顿生豪迈之情。
刚回到鸡笼屿,郑森便迫不及待去见施琅,道:“此次能够打败郑彩,重振郑家船队雄风,全凭你的计策。施将军,你功不可没!”
施琅屁股上的伤还没有痊愈,坐姿有些难看,他道:“森哥儿,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郑森道:“我想清楚了,不能在陆地上称霸,就在海洋中称雄。我打算以东番岛为基地,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伟业来。只是要完全占据东番岛,势必与荷兰人有一场不可避免的大战。”
“而明军又虎视眈眈,为了避免出现两面受敌的境地,我希望施将军去守卫金门岛,同时我派曾德领兵在澎湖列岛上驻扎,你们二人拱卫东番岛门户。”
施琅道:“想必此时明军还不知道郑彩离开了金门岛,咱们迅速杀回去,在明军得到消息之前占领了金门岛,为时不晚。好,我愿意领兵前往,不知森哥儿给我多少人马?”
郑森道:“五十艘战船,五千士兵。”
施琅皱起眉头,暗想也太少了些吧,这么一点兵力如何守得住金门岛?
郑森看出了施琅的心思,道:“兵力确实少了一些,希望施将军理解,毕竟我们的重心是与荷兰人争夺东番岛。”
施琅无话可说,默然半晌,道:“明军经营厦门,大军压境,金门岛已经成了前线战场。我领兵驻守在最前线,曾德的部队在澎湖列岛,相当于是后援。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倘若明军攻打金门岛,我能否调动曾德的军队,我们俩到底谁是主将?”
郑森沉思半晌,道:“当然是施将军为主将,曾德为副将!”
“那我再无问题了,事不宜迟,这就启程吧。”施琅站了起来。
“等一下,施将军到了金门岛之后,倘若崇祯派人来劝降,请你把这一句诗转告给崇祯,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你就这么说,我郑森的态度就在这一句诗里,崇祯会明白的。” ↑返回顶部↑
轰隆一声巨响,主战舰的一根桅杆折断了。风帆呼啦啦往下扯落,仿佛一首悲歌。
“将军,小心!”一个护卫推开郑彩,以免他被倒下来的桅杆砸中。
郑彩无动于衷,耳朵里听见喊杀声,听见炮声,听见船板断裂的吱吱呀呀的刺耳声,但这些声音似乎非常遥远,也非常虚幻。
“咱们还剩下几艘战船?”他问道。
护卫犹豫一会儿,道:“就只剩下这一艘主战舰了,敌人击沉了十多艘,其余的已经都投降啦……将军,我们输了!”
“都投降啦?”郑彩露出苦涩的笑容,长叹道,“也对,郑森才是郑家的少主人,就连曾德都背叛了我,还有谁不能背叛的呢?可是老子不会输,老子绝对不会输给郑森的!”
护卫看着郑彩逐渐癫狂的神情,轻轻叹息。
就在此时,轰鸣了一个多时辰的炮声停歇了,喊杀声消失了,呜呜咽咽的海风也骤然无声无息。
战斗结束了,郑彩看见自己的坐船陷入了重重包围之中,对方几艘战船缓缓靠近,敌人开始跳了过来,一步步逼近。
“郑彩,还不投降吗?”郑森的喊声传来。
郑彩抬眼看向郑森,不由得妒火中烧,不由得怒气冲天,骂道:“呸,老子不投降,你永远无法亲手打败我!”
说着,飞速奔向甲板尽头,举刀在脖子上一抹,鲜血飞溅,人栽进滔天浊浪之中。
“快,把彩哥儿打捞上来!”曾德叫道。
郑森摆摆手,看着郑彩的尸体随浪起伏,海水里氤氲着一片殷红的血水,他淡淡道:“不必了,咱们郑家的人就该葬身海底!”
“彩哥儿,我父亲曾说我们两人都是倔驴,他没有说错,咱们哥俩确实够倔的。你放心吧,我会在郑家祠堂里给你留下一块牌位的。”
亲眼看着郑彩的尸体终于沉入海中,郑森朗声道:“天可怜见,我郑家的船队又合二为一了!兄弟们,从今天起,咱们不许再分裂了,随我回鸡笼屿!”
郑森不费吹灰之力打败了郑彩,收编了郑彩的船队,实力大增。他此时拥有五百多艘船只,数万将士,顿生豪迈之情。
刚回到鸡笼屿,郑森便迫不及待去见施琅,道:“此次能够打败郑彩,重振郑家船队雄风,全凭你的计策。施将军,你功不可没!”
施琅屁股上的伤还没有痊愈,坐姿有些难看,他道:“森哥儿,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郑森道:“我想清楚了,不能在陆地上称霸,就在海洋中称雄。我打算以东番岛为基地,干出一番轰轰烈烈的伟业来。只是要完全占据东番岛,势必与荷兰人有一场不可避免的大战。”
“而明军又虎视眈眈,为了避免出现两面受敌的境地,我希望施将军去守卫金门岛,同时我派曾德领兵在澎湖列岛上驻扎,你们二人拱卫东番岛门户。”
施琅道:“想必此时明军还不知道郑彩离开了金门岛,咱们迅速杀回去,在明军得到消息之前占领了金门岛,为时不晚。好,我愿意领兵前往,不知森哥儿给我多少人马?”
郑森道:“五十艘战船,五千士兵。”
施琅皱起眉头,暗想也太少了些吧,这么一点兵力如何守得住金门岛?
郑森看出了施琅的心思,道:“兵力确实少了一些,希望施将军理解,毕竟我们的重心是与荷兰人争夺东番岛。”
施琅无话可说,默然半晌,道:“明军经营厦门,大军压境,金门岛已经成了前线战场。我领兵驻守在最前线,曾德的部队在澎湖列岛,相当于是后援。我想冒昧地问一句,倘若明军攻打金门岛,我能否调动曾德的军队,我们俩到底谁是主将?”
郑森沉思半晌,道:“当然是施将军为主将,曾德为副将!”
“那我再无问题了,事不宜迟,这就启程吧。”施琅站了起来。
“等一下,施将军到了金门岛之后,倘若崇祯派人来劝降,请你把这一句诗转告给崇祯,鲜衣怒马少年时,不负韶华行且知。你就这么说,我郑森的态度就在这一句诗里,崇祯会明白的。”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