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74)(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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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里代指哪里,两人心知肚明。
  气氛越发古怪。
  时玉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了,却见许临扯了扯唇,眼中毫无笑意:是吗?在你心里我的形象可真好。
  可你的表情好像并不高兴。
  手腕的冰毛巾仍在摁着伤口,趁现在形势不错,他说道:血族的伤口可以自愈,止不止血都一样。
  所以你就要任由伤口一直流血到自愈?许临抬头看他一眼,将毛巾翻个面,垂眸观察他已经不再流血的伤口,淡淡道:我并没有看出来哪里自愈了。
  因为得用唾液舔啊!
  这我能告诉你吗。
  时玉干笑:是吗,可能还得一会儿吧。
  那就不要等了,男人起身,我带你去看医生。
  时玉:???
  他低头看了眼顶多半根手指长的伤口,再看看严正以待就差叫120来把他抬走的许临。
  不用了,他苍白无力的找补:真的一会儿就好。
  男人站在床头居高临下的与他对视,黑眸沉沉,看不出什么情绪,那我就在这等它好。
  时玉彻底裂开:朗哥还在等你呢!
  没打电话来就是不着急。
  所以你今天就非要研究研究血族的生理构造是吗?
  时玉叹气,硬着头皮道:其实也不是看着就能好?
  男人的声音有些低:那怎么才能好?
  就是得用唾液。
  青年垂着头,床畔的暖橘灯光落在脖颈上,衬得那片雪白细腻的肤肉如上了釉彩的瓷器般诱人。
  他眼睫不安的垂覆,沉沉密密的在眼下落下一层鸦羽般的阴影,宽松干净的浴袍下四肢雪白盈盈,如凝固的牛乳,好像稍微使点力气就能在上面留下一片痕迹。
  也确实如此。
  那片细嫩雪白的肤肉上,曾经确实印满了两个男人留下的痕迹。
  舔吻、啃噬。
  他们尽力取/悦这贪欢享乐的小血族,想让他安心留在他们身边,永不踏出古宅半步。
  到底还是失败了。
  许临喉结滚了滚,重新坐下。
  他坐在沙发上,交叠着双腿,幽黑深邃的眼睛直直盯着眼神飘忽的青年,话语中不带什么别的意味:那你舔给我看。
  时玉一怔,差点以为自己听错了话:什么?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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