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赠剑(2 / 3)
李清看着他,眼中浮现出赞赏之色,说道:“那件案子我听说了,你们做的不错。”
李慕不好意思道:“应该的,维护正义,为民伸冤,是我们的职责。”
说完,他将手中的青虹剑递给李清,说道:“这把剑头儿收回去吧,我现在已经有一定的自保之力了,你平日遇到的差事更危险,比我更需要它。”
李慕如今底牌众多,并不需要这件法器防身,倒是李清,她平时要处理的案件,要比李慕他们遇到的危险的多,少了青虹剑,她的实力要大打折扣。
李清接过青虹剑,又道:“你等一下。”
她走进值房,很快又走出来,将另一把和青虹有些相似的剑交给李慕,说道:“这把剑送你,这是我炼魄境所用之剑,正适合现在的你,有了它,若是再遇到寻常怨灵,你可一剑斩之,还有一本剑谱,我放在值房的桌上了,你记得勤加练习。”
“谢谢头儿。”
李慕也没有矫情,他虽然不愿意欠别人什么,但也不会拒绝别人的心意。
与其矫情的推脱,不如坦然接受,然后将这份情谊记在心里,日后找机会慢慢报答,他对柳含烟如此,对李清也是如此。
只不过,论身份,李清比他高,论实力,十个李慕也不是她的对手,短时间内,李慕想不到报答她的机会。
“去巡逻吧。”李清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又回头补充了一句。
“剑名白乙。”
……
虽然李清送的只是自己的旧物,但李慕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白乙剑比青虹剑有所不如,更加适合现在的李慕,和李清相比,他法力低微,发挥不出青虹剑的真正威力。
更何况,法器是需要温养的,决定法器强弱的,往往不是法器本身,而是法器的主人,只要李慕时常用法力盘它,它迟早会变的和青虹剑一样。
第一魄已凝,李慕已经不再需要喜悦之情,巡街的时候,心情也轻松了许多,眼睛不在那些老妇人身上乱瞄。
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李慕回家换了常服,然后重新走出家门。
上次投了《聊斋》的书稿之后,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牵动着心神,一直没有去书铺询问,直到今天才有机会。
之所以换了常服,是因为捕快的身份,实在不符合书生的人设,以写书为生的,都是些落魄的读书人,穿的寒酸一点,比较符合落魄书生的形象。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大周官吏不得经商,写书虽然不算经商,但多少也擦一点边,还是低调些为好。
李慕先来到第一家书铺,走到柜台,说道:“帮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书稿有没有被选用。”
掌柜的斜眼瞥了瞥他,问道:“姓名?”
李慕道:“蒲松龄。”
掌柜在一个厚厚的本子上翻了许久,终于找到一条,摇头道:“你的小说,不符合我们的要求,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被第一家书铺拒稿,并不出李慕的预料。
毕竟,这个世界的志怪类小说浩如烟海,另一个世界脍炙人口的名篇,在这里未必能复制辉煌。
再说,审稿人的眼光,口味,都会影响最终结果。
所以他没有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是同时投了好几个书铺,走出第一间书铺,李慕又走向第二间,第三间,第四间,第五间……
“每一个章回都这么短,才几百个字,你写的是小说吗,有你这么短的小说吗,我才刚开始看,就已经结束了……” ↑返回顶部↑
李慕不好意思道:“应该的,维护正义,为民伸冤,是我们的职责。”
说完,他将手中的青虹剑递给李清,说道:“这把剑头儿收回去吧,我现在已经有一定的自保之力了,你平日遇到的差事更危险,比我更需要它。”
李慕如今底牌众多,并不需要这件法器防身,倒是李清,她平时要处理的案件,要比李慕他们遇到的危险的多,少了青虹剑,她的实力要大打折扣。
李清接过青虹剑,又道:“你等一下。”
她走进值房,很快又走出来,将另一把和青虹有些相似的剑交给李慕,说道:“这把剑送你,这是我炼魄境所用之剑,正适合现在的你,有了它,若是再遇到寻常怨灵,你可一剑斩之,还有一本剑谱,我放在值房的桌上了,你记得勤加练习。”
“谢谢头儿。”
李慕也没有矫情,他虽然不愿意欠别人什么,但也不会拒绝别人的心意。
与其矫情的推脱,不如坦然接受,然后将这份情谊记在心里,日后找机会慢慢报答,他对柳含烟如此,对李清也是如此。
只不过,论身份,李清比他高,论实力,十个李慕也不是她的对手,短时间内,李慕想不到报答她的机会。
“去巡逻吧。”李清并未多说什么,只是在离开的时候,又回头补充了一句。
“剑名白乙。”
……
虽然李清送的只是自己的旧物,但李慕心里还是美滋滋的。
白乙剑比青虹剑有所不如,更加适合现在的李慕,和李清相比,他法力低微,发挥不出青虹剑的真正威力。
更何况,法器是需要温养的,决定法器强弱的,往往不是法器本身,而是法器的主人,只要李慕时常用法力盘它,它迟早会变的和青虹剑一样。
第一魄已凝,李慕已经不再需要喜悦之情,巡街的时候,心情也轻松了许多,眼睛不在那些老妇人身上乱瞄。
巡视一圈,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李慕回家换了常服,然后重新走出家门。
上次投了《聊斋》的书稿之后,他就被林婉的案子牵动着心神,一直没有去书铺询问,直到今天才有机会。
之所以换了常服,是因为捕快的身份,实在不符合书生的人设,以写书为生的,都是些落魄的读书人,穿的寒酸一点,比较符合落魄书生的形象。
当然,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大周官吏不得经商,写书虽然不算经商,但多少也擦一点边,还是低调些为好。
李慕先来到第一家书铺,走到柜台,说道:“帮我查一查我上一次投的书稿有没有被选用。”
掌柜的斜眼瞥了瞥他,问道:“姓名?”
李慕道:“蒲松龄。”
掌柜在一个厚厚的本子上翻了许久,终于找到一条,摇头道:“你的小说,不符合我们的要求,你还是去别家看看吧……”
被第一家书铺拒稿,并不出李慕的预料。
毕竟,这个世界的志怪类小说浩如烟海,另一个世界脍炙人口的名篇,在这里未必能复制辉煌。
再说,审稿人的眼光,口味,都会影响最终结果。
所以他没有将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而是同时投了好几个书铺,走出第一间书铺,李慕又走向第二间,第三间,第四间,第五间……
“每一个章回都这么短,才几百个字,你写的是小说吗,有你这么短的小说吗,我才刚开始看,就已经结束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