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一章 闹婚(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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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这个女人就没在回来过,从那天之后,我们连续在服装店门口待了三天,反倒是店长的脸色一天比一天差。
  众所周知,男人做这种事,年轻力壮的,只要一两天就能完全恢复过来。
  脸色只会变得更加红润,看上去阳刚气很足,怎么可能越变越差呢。
  先不管这些了,什么事都比不上我跟周青的婚礼更重要。
  结婚是人生大事,我作为新郎官,得写请帖,得去拜访一些没见过面的周家亲戚,由我出面来请,人家心里也高兴一些。
  这不,周三就要到了,还差一天。
  周父给订了一家酒店,三星级,准备了四十桌,很气派。
  人生头一回结婚,我的穿着颇为帅气,也不用太忙,都是老两口张罗,我跟周青待在隔壁的包间里,有人给我们化妆。
  有一种做演员的感觉啊。
  “小刀,你爽了,能娶到我,还买一送一得了个宝宝,你是人生赢家啊。”
  周青的小学同学问:“怎么……你的孩子不是金小刀的?”
  “滚你个蛋!你以为我是个浪货啊,当然是他的。”
  “那怎么能说是买一送一呢,傻瓜话。”
  “哈哈哈哈!”
  化妆间里的人都笑了。
  周母推门,露进来一个脑袋:“快点啊,准备准备,你们两个今天要上台的,司仪都准备好了。”
  这场婚礼,可以说是我人生最尴尬的一件事。
  为什么呢?因为司仪闹婚开的玩笑太大了,居然让我跟丈母娘去啃一个樱桃,还得吃光。
  我早就听说城里人闹婚是各种玩法都有,还有让媳妇儿和公公亲嘴的,要多恶心就有多恶心,这种司仪应该被人给打死。
  “各位亲朋好友,他们两个还扭扭捏捏的,大家是不是鼓励一下?”
  场下的人都沸腾起来了,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吃樱桃!吃樱桃!丈母娘女婿一起吃!哈哈哈!”
  周青眼神充满无语:“小刀,算了,你就吃嘛。”
  周父的脸色也难看,只是来了这么多客人,装也要装一下。
  我在人群中看见了师傅,别人还没动筷子呢,他就先吃起来了,一只整的烧鸡拿到自己盘子里,吃的满嘴流油。
  我闭着眼睛,嘴巴朝前一靠——嗯,我想打死这个司仪。
  他把串了线的樱桃给提起来了,我就直接是碰到了丈母娘的嘴巴。
  司仪:“哈哈哈!女婿亲丈母娘,这可是大大的不妙啊,各位,你们大家觉得呢?”
  台下的人都笑的人仰马翻的,脸色一个比一个红。
  “呵呵呵,这小子有水平,当心你老丈人揍你哦。”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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