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2章 燕市高歌(1 / 2)
换上青衫洗尽铅华的高渐离恢复了本来的模样,他笑嘻嘻的坐在荆轲对面。想让高渐离的头发整整齐齐的一丝不乱那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荆轲记得在邯郸时高渐离的头顶上好歹还有个发髻,可现在干脆啥都没了。一头黑发就那么随意的披撒下来,披在后背上的还还不碍事,披在胸前和额前的就不好说了。高渐离的发质不错,满头青丝细密柔亮华顺,因此只要他一低头,那一头长发就如同瀑布一样从了脸颊两侧垂撒下来,从荆轲这个角度看去高渐离还真的像一个长发美人儿。
即使多年不见,儿时的好友认识记忆深处那抹不掉的亮色,高渐离已经没了当年的稚气,现在的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豪放不羁又不失风趣幽默的翩翩公子,只是鼻下、颌下多了些胡茬。很显然,高渐离是不喜欢溜须的,只要发现有胡须冒出就早早的剃光。
人总是要长大的,荆轲已经留了短须,若不是他常年四处游荡,嫌弃留长须麻烦,他早就是满脸胡须了。
高渐离抬起头来,他甩了甩头发,终于让他的脸亮了出来,荆轲的那把剑就在高渐离手上。
“都旧了,你也不知道换一把。”
“舍不得,这是你给我的,除非断了或者我死,否则我绝不更换。”
“阿轲,你让我很感动,本来今天说好和阿丹一起来的,没想到燕王把他叫走了。答应了狗屠大哥的事情我没做到,所以才弄了这么一出,就当是我向狗屠大哥赔罪。不过,我真没想到你会来,你怎么想起到这来找我的?”
“到了蓟城,我随便找了个人问你家住处,可是没一个人知道。却都说让我到这来找你,所以,我只好来了。”
高渐离扔下长剑伸手扶住荆轲的双肩说:“那就对啦,狗屠大哥这里就跟我自己的家一样。说实话,我觉得我在家里还不如在这快活。这的就好肉也好,你看看这里是不是感觉说不出的雅致,我就喜欢这个调调。三五知己,把酒言欢,歌之舞之这才是我要的生活。”
荆轲:“渐离,你一点没变。不过你还是坐好吧,你的头发泡进茶杯里了。”
咯咯咯,徐夫人笑嘻嘻的走了过来,她帮着高渐离擦干头发,又把这些头发都顺到高渐离的后背上,然后用一根缎带扎成马尾,一下子就让高渐离变成了一个清爽利索的如玉公子。
高渐离:“多谢嫂子。嫂子,这是我的好兄弟叫做荆轲。荆轲,这是狗屠大哥的娘子,你叫她嫂子就好。”
荆轲:“见过嫂夫人。”
徐夫人:“你是渐离的兄弟也就是我们夫妻的兄弟,这就是你的家。你们兄弟先聊,我去把肉端上来。”
“不用了,我自己就成,味道刚刚好。”
狗屠端着一尊脸盆大小的双耳无足大肚青铜盆走了过来,这个器具叫做簋(gui),原本是用来煮饭的锅,但现在被狗屠用来盛放炖好的肉。这一簋的分量不轻,不算这簋光是连肉带汤就有二十斤左右,再加上簋本身的重量绝对不少于四十斤。若不是桌案都是用上好的紫檀精工打制的还真不一定能经得住这么大的分量,可这么一大锅东西狗屠端着就跟啥也没拿似的轻松。
狗屠放下肉撩起围裙擦着手说:“吃啊,趁热吃。娘子,赶紧上酒哇。”
高渐离:“大哥,今天说好把太子请来的,不想临时出了变故所以来不了了,还望大哥不要介怀。不过荆轲能来我更高兴,他这把剑就是我当年送给他的。”
狗屠搂住高渐离和荆轲的肩膀说到:“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也和你俩一样,我也有不少志同道合的好兄弟。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死的死散的散。唉,不提也罢。看见你们呀我就想起我年轻的时候,趁着现在朋友兄弟就在眼前,要好好珍惜这段情谊啊。太子能来更好,不来还有下次,无妨。大哥不会怎样,但是舞阳兄弟怕是要不高兴了。”
正说着,竹帘一挑走进一个身材魁梧,方脸环眼,眉如扫帚的年青人。此人进门之后就冲狗屠说到:“大哥在说舞阳什么,我为何要不高兴?”
狗屠一把攥住这位年青人的手把他拉到高渐离和荆轲面前。
“舞阳,这位就是你一直想见高渐离,而这位就更加有名了,最近江湖上名声鹊起的三剑断魂你知道吧?”
这个年青人一听这话立即后退几步上下打量荆轲。
“你就是三剑断魂?”
荆轲微微一笑说:“不才正是在下。”
年青人一听立即单膝跪地拱手参拜:“秦舞阳拜见大侠。”
荆轲连忙起身扶起秦舞阳,狗屠哈哈大笑说:“阿轲,这小子叫秦舞阳,他的祖父是燕国名将秦开。舞阳少年时就以勇武著称,十二岁那年,当街诛杀恶人,那恶人的帮手都不敢正视舞阳。舞阳堪称咱们燕国的勇士啊。渐离,本来我想让太子见见舞阳,这样的勇士埋没市井实在可惜了。”
高渐离:“无妨,改天我带着舞阳面见太子就是了。今天,阿轲回来了,又认识了舞阳咱们一一定要喝个痛快,嫂子,拿酒来!”
说实话高渐离对这些勇士啥的并不在意,他更愿意和剑客游侠打交道,因为高渐离特别欣赏剑客游侠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也特别想像剑客游侠那样云游四海,看遍山河壮丽,阅尽四季美景。至于秦舞阳这样的在高渐离看来其实就是个死士或者说是个莽夫,所以,高渐离对秦舞阳并不太热情,只是碍于狗屠的面子才对云舞阳高看一眼的。
不过秦舞阳到没在意这个,也许是因为勇武之人大多心思单纯的缘故,或者是因为见到了心中的偶像,所以秦舞阳的双眼死死盯着荆轲,大有拜荆轲为师的意思。 ↑返回顶部↑
即使多年不见,儿时的好友认识记忆深处那抹不掉的亮色,高渐离已经没了当年的稚气,现在的他是一位风度翩翩豪放不羁又不失风趣幽默的翩翩公子,只是鼻下、颌下多了些胡茬。很显然,高渐离是不喜欢溜须的,只要发现有胡须冒出就早早的剃光。
人总是要长大的,荆轲已经留了短须,若不是他常年四处游荡,嫌弃留长须麻烦,他早就是满脸胡须了。
高渐离抬起头来,他甩了甩头发,终于让他的脸亮了出来,荆轲的那把剑就在高渐离手上。
“都旧了,你也不知道换一把。”
“舍不得,这是你给我的,除非断了或者我死,否则我绝不更换。”
“阿轲,你让我很感动,本来今天说好和阿丹一起来的,没想到燕王把他叫走了。答应了狗屠大哥的事情我没做到,所以才弄了这么一出,就当是我向狗屠大哥赔罪。不过,我真没想到你会来,你怎么想起到这来找我的?”
“到了蓟城,我随便找了个人问你家住处,可是没一个人知道。却都说让我到这来找你,所以,我只好来了。”
高渐离扔下长剑伸手扶住荆轲的双肩说:“那就对啦,狗屠大哥这里就跟我自己的家一样。说实话,我觉得我在家里还不如在这快活。这的就好肉也好,你看看这里是不是感觉说不出的雅致,我就喜欢这个调调。三五知己,把酒言欢,歌之舞之这才是我要的生活。”
荆轲:“渐离,你一点没变。不过你还是坐好吧,你的头发泡进茶杯里了。”
咯咯咯,徐夫人笑嘻嘻的走了过来,她帮着高渐离擦干头发,又把这些头发都顺到高渐离的后背上,然后用一根缎带扎成马尾,一下子就让高渐离变成了一个清爽利索的如玉公子。
高渐离:“多谢嫂子。嫂子,这是我的好兄弟叫做荆轲。荆轲,这是狗屠大哥的娘子,你叫她嫂子就好。”
荆轲:“见过嫂夫人。”
徐夫人:“你是渐离的兄弟也就是我们夫妻的兄弟,这就是你的家。你们兄弟先聊,我去把肉端上来。”
“不用了,我自己就成,味道刚刚好。”
狗屠端着一尊脸盆大小的双耳无足大肚青铜盆走了过来,这个器具叫做簋(gui),原本是用来煮饭的锅,但现在被狗屠用来盛放炖好的肉。这一簋的分量不轻,不算这簋光是连肉带汤就有二十斤左右,再加上簋本身的重量绝对不少于四十斤。若不是桌案都是用上好的紫檀精工打制的还真不一定能经得住这么大的分量,可这么一大锅东西狗屠端着就跟啥也没拿似的轻松。
狗屠放下肉撩起围裙擦着手说:“吃啊,趁热吃。娘子,赶紧上酒哇。”
高渐离:“大哥,今天说好把太子请来的,不想临时出了变故所以来不了了,还望大哥不要介怀。不过荆轲能来我更高兴,他这把剑就是我当年送给他的。”
狗屠搂住高渐离和荆轲的肩膀说到:“当年我年轻的时候也和你俩一样,我也有不少志同道合的好兄弟。可惜,这么多年过去了,死的死散的散。唉,不提也罢。看见你们呀我就想起我年轻的时候,趁着现在朋友兄弟就在眼前,要好好珍惜这段情谊啊。太子能来更好,不来还有下次,无妨。大哥不会怎样,但是舞阳兄弟怕是要不高兴了。”
正说着,竹帘一挑走进一个身材魁梧,方脸环眼,眉如扫帚的年青人。此人进门之后就冲狗屠说到:“大哥在说舞阳什么,我为何要不高兴?”
狗屠一把攥住这位年青人的手把他拉到高渐离和荆轲面前。
“舞阳,这位就是你一直想见高渐离,而这位就更加有名了,最近江湖上名声鹊起的三剑断魂你知道吧?”
这个年青人一听这话立即后退几步上下打量荆轲。
“你就是三剑断魂?”
荆轲微微一笑说:“不才正是在下。”
年青人一听立即单膝跪地拱手参拜:“秦舞阳拜见大侠。”
荆轲连忙起身扶起秦舞阳,狗屠哈哈大笑说:“阿轲,这小子叫秦舞阳,他的祖父是燕国名将秦开。舞阳少年时就以勇武著称,十二岁那年,当街诛杀恶人,那恶人的帮手都不敢正视舞阳。舞阳堪称咱们燕国的勇士啊。渐离,本来我想让太子见见舞阳,这样的勇士埋没市井实在可惜了。”
高渐离:“无妨,改天我带着舞阳面见太子就是了。今天,阿轲回来了,又认识了舞阳咱们一一定要喝个痛快,嫂子,拿酒来!”
说实话高渐离对这些勇士啥的并不在意,他更愿意和剑客游侠打交道,因为高渐离特别欣赏剑客游侠那种无拘无束的日子,也特别想像剑客游侠那样云游四海,看遍山河壮丽,阅尽四季美景。至于秦舞阳这样的在高渐离看来其实就是个死士或者说是个莽夫,所以,高渐离对秦舞阳并不太热情,只是碍于狗屠的面子才对云舞阳高看一眼的。
不过秦舞阳到没在意这个,也许是因为勇武之人大多心思单纯的缘故,或者是因为见到了心中的偶像,所以秦舞阳的双眼死死盯着荆轲,大有拜荆轲为师的意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