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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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样。”
  一时无言。
  “不过如果你真的需要……”艾伯特忽然说。
  他深深地看着她,仿佛凝视舞台上纵情歌舞的奥菲利亚,眼睫颤了颤,蓦地避开她的眼神。
  “你可以留下后门?那不会破坏规则吗?”钟梓星好奇地扬了扬眉。
  “这个世界都是你的。”艾伯特说。
  “那么,”他不等钟梓星理解这句话的深意,右手按在胸前,“愿您的旅程直到宇宙尽头。”
  钟梓星不知道这是来自哪里的礼节,还是只是艾伯特临时发挥,不过她还是右手按胸,学着他的姿势回礼。
  “愿您的旅程直到宇宙尽头。”
  幻梦渐渐消散,夕阳的光辉重新洒落肩头,钟梓星睁开眼,硝烟散去,初春的傍晚微风清凉,被它拂过的城市华灯初上。
  直到这一刻,她才终于和过去告别。
  钟梓星撑着腮,面对晚霞发呆。
  不久后,在她身边小憩的少年慢慢清醒,揉着眼睛坐起身,嘴里念叨着:“到二十分钟了吗?god,肯定超过了。”
  “超了两分钟……这种细节就别在意了!”钟梓星心虚地咳了声。
  她顿了顿,忽然转过脸,微微歪着头:“愿意听我讲一个无聊的故事吗?”
  虽然钟梓星的语气和平时没什么不同,但彼得瞬间敏感地察觉到了某些细微的变化。
  他看着钟梓星,点点头:“嗯。”
  从哪里说起好呢。钟梓星想。
  很久以前她就知道,世界上不存在性格完全相同的人,阅历,过往,心情……所以无论怎样阐述,感受永远是一种私人化的东西,那些对你来说刻骨铭心的怨念,对他人来说只是无法理解的神经过敏,所以她从来,从来不告诉任何人她的心情。
  但……偶尔,她也想她能够说给谁听。
  “我高中的时候……班级里的男生背后对我的称呼是女神。不过感觉上不是那种仰慕意味的称呼,不是称赞。”
  “大概因为我不和他们说话。”
  “我的记忆力应该算不错,花名册一眼扫过去能模糊记住大半,但我……很难把名字和人对号,基本要一两年才能准确地认出同学。但这不是记忆力的问题。”
  她顿了顿,“我只是不想记住。”
  无论朋友还是泛泛之交,无论是母校还是故乡,一旦她确认自己离开,她就会自然地把他们都从自己脑海里删除,如果本身印象就不深,删除工作就能完成得更快点。
  就算偶尔回忆起细节会忍不住会心一笑……但她依旧不想记住。
  “当时……他们喜欢玩一个游戏,把一个人推到我面前,问我他是谁,如果我认出来他们就会大笑,嘻嘻哈哈地把对方推走……不过不会和我多说什么,”钟梓星边想边露出有些困惑的表情,“可能是觉得我不会和他们说话?”
  “所以……你生气吗?”彼得问。
  钟梓星沉默良久,弯了弯眼睛:“不。”
  彼得问了一句就不说话了,钟梓星等了会,耸耸肩,继续说:“我小时候家在北京,妈妈是……唔,你可以把她想象成州长的孙女,爸爸大概算是个……来纽约闯荡的穷小子?所以你能想象的到,他们相爱这件事对于……来说有多荒唐。总之,罗密欧与朱丽叶效应,他们私奔了,结婚后一起跑遍大江南北。直到怀上了我,祖父祖母终于接受了她的婚事,同意他们回家,享受他们的胜利。”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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