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不巧,我喜欢男人。(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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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片场
  花瑶一身帅气的黑皮衣搭配皮裤,脚下是炫酷的黑靴,悠闲地靠着墙上,手里拿着《追风》的剧本。
  试镜顺利,她一举拿下男三号的角色。
  阳光落在她的身上,漂染着紫发透着几分张狂的邪气,黑钻耳钉闪着幽光,再配上那一张化得清俊的脸,眉眼透着一股藏不住的痞气,七分俊三分柔。
  “花花宝贝~”
  方大华狗腿地跑过来,得意地朝花瑶眨眼,上扬的嘴角差点没上天,“化妆师编导摄像导演,我全部都打过招呼,你放心演,没人会欺负你。”
  她第一次拍戏。
  方大华又当爹又当妈,像个陀螺忙上忙下去找熟人,整日不见踪影。
  花瑶将手中的剧本一合,特帅气地撩一下细碎的刘海,笑得有几分揶揄,“你平时不都是怕我欺负别人?”
  方大华剥开一颗草莓味的棒棒糖塞到花瑶的嘴里,“宝贝儿,平日你怎么闹我都成,《追风》是超级大ip,您小祖宗行行好别搞事情,再说,现在咱们是跨界,要保持绝对的低调,知道不?”
  “行,辛苦了。”花瑶咬着糖,对方大华摆手,“化妆间在哪?”
  方大华的手机嗡嗡地震动,一边掏手机,一边叮嘱花瑶,“宝贝儿,化妆间106,我接个电话就来。”
  “呐。”花瑶抬了抬下巴。
  方大华一手将手机按在耳上,另一手虚虚地挡住嘴,恭恭敬敬地说,“墨总好。”
  花瑶扫一眼方大华忙碌的背影后,吊儿郎当地夹着剧本,含糊地哼着小曲儿往化妆间走。
  礼貌性地敲三下门,没有回应。
  花瑶自以为化妆间是个人间,大摇大摆地推开门。
  “咔”一声微响。
  下一秒,尴尬的四目相对。
  花瑶握住门把的手忍不住收紧,两眼发直,肉眼可见地咽了一大口口水,有一股强大的电流直冲脑门,她的脸一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爆红。
  盛谦从试衣间出来,白色衬衣没扣,流畅的线条从性感的喉结,到结实的胸肌,再一路延伸到八块迷人的腹肌,比例匀称,肌理分明。
  男色当前,秀色可餐。
  她忍不住想要伸手捂脸。
  盛谦看到花瑶的脸时,明显愣了一下,快速地转身,边扣纽扣边开口,“进来吧。”
  “哦、哦……好。”
  花瑶眨了眨眼,一秒变乖,规规矩矩地走进来,顺手带上门。
  整理着装后,盛谦伸出手,语气是一如既往地温润,“你好,我是盛谦。”
  “男神好,我是花辰,搞摇滚乐的。”花瑶快速地握一下盛谦的手。
  短暂交握。
  手又白又软又小,盛谦的第一感觉,像小姑娘的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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