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精锐之师(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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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萧索的秋意阻挡不了左贤王的意气风发,所谓的强唐在他眼里不过尔尔,重镇云中郡曾经被毗伽可汗视为禁地,一再严令他不准冒犯骚扰,现在,他亲率大军前来,兵锋所过,尽属突厥。
  大唐真的有毗伽可汗所言那么恐怖吗?
  不见得。左贤王哈哈大笑。他有他的独特逻辑。
  没错,大唐是人多,草原上的羊同样也很多,多不胜数,是狼的千万倍,可吃羊的却是狼。所以,大唐并不可怕,可羊之。他正是这么干的,言行一致。
  攻占云中郡后,他率军与唐军神武军在城外大战一场,结果各死伤千人不分胜负,唐军被迫退却。
  唐军的撤退被他当作胜利,并步步相逼,南下百里扎营与之对峙。
  突厥人的大营里,酒香飘,肉香溢,上至主将,下到小兵,一片欢腾。
  “梅录啜好计算!获胜之日,本王准你先入太原城,任取三日!”
  左贤王抹了抹嘴角的油渍,颇有点得意忘形。
  被称为梅录啜之人乃一名老者,鹰钩鼻,三角眼,满脸写着阴险二字。他倒也谦虚,语气平淡,“下臣不过动动嘴皮子,运筹帷幄的还得依靠大汗。”
  “哈哈,好,说得好!赏你美人一名!”
  话毕,左贤王将身边的一名女奴推过去。
  看,人梅录啜的业务水平多高,提前叫一声大汗话即可唤来一名美人,与左贤王成为“战友”。
  有什么了不起?不就是献计伏击大唐皇帝吗?八字还没一瞥呢!帐内的将领们不服气地交流着眼神。
  道不同不相为谋。梅录啜不动声色,心里却相当鄙夷帐内的蛮将。与大唐这样强大的对手交战,对手可以损失数十万人,而突厥却消耗不起,只有一击必杀,击中她的软肋,方可以最小的代价获取最大的战果。
  打蛇打七寸,他就是这么干掉毗伽可汗的,用毒药,轻而易举让这位雄才大略的东突厥可汗含恨离世,是左贤王崛起的关键功臣。
  按照历史的轨迹,毗伽可汗在倒下前,成功复仇,将这位阴人杀死。可是,蝴蝶翅膀已经扇动,随着阿史那承庆的加入,他得以逃过一劫,继续兴风作浪。
  “来来来,我们敬大汗一杯,祝大汗马到功成,破唐立威封狼居婿!”
  新归大将阿史那承庆举杯制造气氛。
  “好!我们先遥祝勃沂将军奇袭得手!”
  左贤王乐得见牙不见眼。梅录啜的建议妙不可言,大军扎营与敌先锋对峙,而后悄悄派出一部深入唐境伏击唐皇所在的中军,准备活捉不可一世的天可汗,一旦功成名就,即使匈奴冒顿单于复活也自叹弗如,掩脸羞走。
  唯一觉得不够稳妥的是,奇兵只有五千,虽然全部精锐,但是兵力略嫌单薄了点。很遗憾,奇兵贵在奇,人多了必然会被发现,同时他们所携带的粮食也不足以支持。
  祝福并没给勃沂带来好运。坏他好事的居然是一头雄鹰。
  建功立业的雄心破灭了,勃沂恼羞成怒,打算将怒气全部发泄在令他功亏一篑的数百唐骑身上,尽管他们占据着地利,提前立于山腰上以逸待劳。
  勃沂相信,兵力上的悬殊差距足以蔑视对手的区区优势。所以,他出击了,因为地势的限制,队形拖得有点长,前锋冲过了河滩,最后的部队尚未进入小镇。
  现实总高于理想,李怀唐的果敢和战机把握能力超乎勃沂的想像。
  或许是见到唐军人少,抢功心态作祟,突厥伏兵冲得很猛,争先恐后,处于最前方的数百骑较为密集。
  突厥前锋刚过河滩,李怀唐已率军飙到不足三十步距离。唐代的三十步相当于现在的五十米左右,对于训练有素的骑士而言,投矛适逢其时。
  受大食军影响,宁远铁骑也配备了短矛,并且列为日常训练科目,三十步内取敌性命易如反掌。
  短矛如导弹,稳健升空,以抛物线的轨迹直扑前方。从高空落下的短矛带着巨大动能,矛尖仿佛装有生物探索制导仪器,精准寻找到各自的目标。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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