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番外:无翎之鸢——伊甸沉沦(2 / 11)
“去集市上买一些插线,我的线快用完了。”凯茜说着,把安东尼推出了起居室。
安东尼无奈地摇摇头,悠闲地走出别墅。然后从马厩中提出一匹矮种马,骑上马向集市赶去。
蓝蔷薇家族在十五年前退出巴黎,隐匿在马蒂格这个小城中。
家族仅剩的几位长老认为蓝蔷薇家族在这座小城中不会掀起什么大波澜,却没想到安东尼的傀儡术竟让蓝蔷薇家族家喻户晓。
因为这件事,长老们很反对安东尼离开庄园,对教他傀儡术的凯茜也很是反感。
但今天长老们都离开了马蒂格,他们似乎是遇到了什么十万火急的要事。安东尼也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这些深居简出的老家伙们全部离开老巢,去巴黎那个鬼地方。
更奇怪的是,长老们带走了安东尼的父亲和母亲,却没有将他一齐带去巴黎。甚至连家中的仆人和管家也都离开了,这座庄园似乎被家族抛弃了,但却将家族唯一的继承人留在了这里。
也许是留在巴黎的那些亲戚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却又不能告诉我。安东尼在马背上仰望着天空,这匹矮种马的速度很慢,不会让他从马背上摔下去。
集市距离这座庄园有很长一段距离,整个庄园都被白桦林包围,那些粗壮的白桦树似乎是仆人们来到马蒂格后才特意种植的。安东尼从前很是不解,还特意问过那些老家伙们为什么要种上这些树,他们说这是为了模仿他祖父在巴黎曾住过的城堡。
“早上好,蓝色蔷薇。”一个过路的牧师对安东尼说。
他并不知道安东尼是蓝蔷薇家族的继承人,“蓝色蔷薇”是他们对蓝蔷薇家族成员的统称。牧师之所以看出安东尼是蓝蔷薇家族的人,是因为看到了他胸前的蓝蔷薇胸针。
安东尼微微颔首,权当回应牧师的问候。他用一根中指轻抚过赤金铸成的蓝蔷薇胸针,那完美的层次感和圆滑的棱角摸上去有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将身体沉入一块巨大的海绵上一样。
再往前走,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这证明他已经离集市越来越近了。
到达集市外部,安东尼将矮种马拴在一根木桩上。他习惯性地将手伸向腰带,发现那里空无一物,他这才想起自己忘了带佩剑。
安东尼轻叹了一口气,从口袋中拿出一粒麦芽糖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向前走去。
这个时间点,正是集市热闹非凡的时候。商贩们都守在自己的摊铺前,张罗着自家的生意。
安东尼将目光从眼下一直扫到视线尽头,五花八门的商品差点让他花了眼。
他首先来到一家卖面包的铺子前面,拿起两片白面包片,扔下钱继续向前。
麦芽糖和白面包混在一起的味道并不差,但嘴里叼着面包片,而且大半片还露在外面,难免会惹人注目。
安东尼对那些好奇和鄙夷的目光丝毫不予理睬,用手将整片面包塞入口中,胡乱咬了几下便咽了下去。
接着,安东尼将目光落到一家卖佩剑的铺子上。他看到那摆在最中央的纯银佩剑,咬了咬嘴唇,努力忍住买走的欲望。
禁止任何银质物品出现在蓝蔷薇家族成员的身上,这是长老会的一条铁的法则。
那群老家伙虽然不能左右安东尼,但安东尼也不能触犯他们的底线,这是二者都心知肚明的。
区区一把佩剑,能带来什么灾难?
但安东尼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离开了卖佩剑的铺子。
“为什么不买一把属于自己的剑呢?”那个剑铺的老板说。
安东尼猛然怔在原地,回过头,用剑一般锋利的目光望着老板。
而那个老板只是报以一笑,拿起那把纯银佩剑,横在自己面前,道:“它是我的得意之作,要知道用银来铸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安东尼走上前去接过那把佩剑,手心顿时感到火辣辣的疼。
“该死!”安东尼叫骂着扔掉佩剑,如果不是老板在它面前,他肯定会再踩上两脚。 ↑返回顶部↑
安东尼无奈地摇摇头,悠闲地走出别墅。然后从马厩中提出一匹矮种马,骑上马向集市赶去。
蓝蔷薇家族在十五年前退出巴黎,隐匿在马蒂格这个小城中。
家族仅剩的几位长老认为蓝蔷薇家族在这座小城中不会掀起什么大波澜,却没想到安东尼的傀儡术竟让蓝蔷薇家族家喻户晓。
因为这件事,长老们很反对安东尼离开庄园,对教他傀儡术的凯茜也很是反感。
但今天长老们都离开了马蒂格,他们似乎是遇到了什么十万火急的要事。安东尼也很是好奇,到底是什么事情能让这些深居简出的老家伙们全部离开老巢,去巴黎那个鬼地方。
更奇怪的是,长老们带走了安东尼的父亲和母亲,却没有将他一齐带去巴黎。甚至连家中的仆人和管家也都离开了,这座庄园似乎被家族抛弃了,但却将家族唯一的继承人留在了这里。
也许是留在巴黎的那些亲戚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却又不能告诉我。安东尼在马背上仰望着天空,这匹矮种马的速度很慢,不会让他从马背上摔下去。
集市距离这座庄园有很长一段距离,整个庄园都被白桦林包围,那些粗壮的白桦树似乎是仆人们来到马蒂格后才特意种植的。安东尼从前很是不解,还特意问过那些老家伙们为什么要种上这些树,他们说这是为了模仿他祖父在巴黎曾住过的城堡。
“早上好,蓝色蔷薇。”一个过路的牧师对安东尼说。
他并不知道安东尼是蓝蔷薇家族的继承人,“蓝色蔷薇”是他们对蓝蔷薇家族成员的统称。牧师之所以看出安东尼是蓝蔷薇家族的人,是因为看到了他胸前的蓝蔷薇胸针。
安东尼微微颔首,权当回应牧师的问候。他用一根中指轻抚过赤金铸成的蓝蔷薇胸针,那完美的层次感和圆滑的棱角摸上去有种很舒服的感觉,就像将身体沉入一块巨大的海绵上一样。
再往前走,行人渐渐多了起来,这证明他已经离集市越来越近了。
到达集市外部,安东尼将矮种马拴在一根木桩上。他习惯性地将手伸向腰带,发现那里空无一物,他这才想起自己忘了带佩剑。
安东尼轻叹了一口气,从口袋中拿出一粒麦芽糖塞进嘴里,一边咀嚼一边向前走去。
这个时间点,正是集市热闹非凡的时候。商贩们都守在自己的摊铺前,张罗着自家的生意。
安东尼将目光从眼下一直扫到视线尽头,五花八门的商品差点让他花了眼。
他首先来到一家卖面包的铺子前面,拿起两片白面包片,扔下钱继续向前。
麦芽糖和白面包混在一起的味道并不差,但嘴里叼着面包片,而且大半片还露在外面,难免会惹人注目。
安东尼对那些好奇和鄙夷的目光丝毫不予理睬,用手将整片面包塞入口中,胡乱咬了几下便咽了下去。
接着,安东尼将目光落到一家卖佩剑的铺子上。他看到那摆在最中央的纯银佩剑,咬了咬嘴唇,努力忍住买走的欲望。
禁止任何银质物品出现在蓝蔷薇家族成员的身上,这是长老会的一条铁的法则。
那群老家伙虽然不能左右安东尼,但安东尼也不能触犯他们的底线,这是二者都心知肚明的。
区区一把佩剑,能带来什么灾难?
但安东尼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离开了卖佩剑的铺子。
“为什么不买一把属于自己的剑呢?”那个剑铺的老板说。
安东尼猛然怔在原地,回过头,用剑一般锋利的目光望着老板。
而那个老板只是报以一笑,拿起那把纯银佩剑,横在自己面前,道:“它是我的得意之作,要知道用银来铸剑可不是那么容易的。”
安东尼走上前去接过那把佩剑,手心顿时感到火辣辣的疼。
“该死!”安东尼叫骂着扔掉佩剑,如果不是老板在它面前,他肯定会再踩上两脚。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