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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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粥一直温在锅里,温度适中,入嘴不烫,滑入胃里,却又热腾腾的,暖得喉管都很舒服。粥里的大米已经熬得稀烂,带着些许浓稠,入口绵柔,杏仁的苦味也尝不到,倒是有股植物淡淡的清香,混着米油味,闻起来很有食欲。
  也许是谢朝太饿了,昨晚七点到今天中午十一点都没吃过东西,还消耗了堪比马拉松长跑的体力,这会儿一口气喝了两大碗,还把一罐头他在超市里买到的最嫌弃的白萝卜配菜吃光了。
  安格斯欲言又止,白萝卜可能有点辣,不适合谢朝现在吃。但是辣味也不是很重,他想想还是算了,谢朝要喝一天的粥,应该没事的。
  谢朝抹抹嘴,摸着肚皮:“这粥做得不错。”他砸吧砸吧,想起来安格斯的承诺,他可是要点一辈子菜的人,“可惜就是太淡了,晚上来个油焖大虾。”
  安格斯皱眉:“太油腻了,吃着肠胃会难受。”
  谢朝重重地敲了敲饭桌:“说好的随便点菜呢?”
  “等过了这几天,随便点。”安格斯软下声音,这是他的错,做人要克制,才能长长久久。
  谢朝哼唧一声:“那你说,今晚吃什么?”
  “滑鸡粥吧,里面有鸡肉的。”
  谢朝猛咳一声,差点听错,这菜名怪怪的。他瞅瞅安格斯正经的表情,“那好吧。”
  安格斯转过头,问:“上次那个照片呢?”
  谢朝茫然:“什么照片?”
  安格斯明里暗里地催他:“就是在逃婚小镇里拍的那张。”
  前阵子去的格特纳林小镇有另一个好听的名字:逃婚小镇,坐落在苏格兰边陲,以前真的用来逃婚,不过现在用来结婚了。春末夏初经常聚集很多对新婚情侣,他们去的不是时候,不热闹。
  谢朝上次和安格斯在那里拍了唯一一张照片,是在那个红棕色雕塑前拍的。
  那是个标志性的雕塑,平底里突出两只手臂,两只手绕了一圈,虚虚地握着。
  谢朝拉着安格斯学着他们的样子拍了一张,骨节分明的两只手交叉,手上的戒指在灰蓝色的天空下闪着细碎的亮光。
  当时他还开玩笑说:“要是哪天公开了,就发这张图,多有意义啊。”
  谢朝在相册里翻到这张照片,无意识地舔了舔嘴唇:“你想公开么?”
  安格斯立马回:“想。”
  谢朝下颚的线条崩紧:“那要不要公开?”
  “我听你的。”安格斯垂下眼帘,深邃的湖蓝色眼睛将近被遮住了一半。
  谢朝握紧拳头,又松开,脸上带着些怔忪:“我们要结婚了,对吧?”
  “对。”安格斯低低地应了声。
  “那就公开吧。”
  一锤定音。
  谢朝侧头望向安格斯,恰好他也正抬头看他,目光交错、重叠、胶住。
  安格斯盯紧他,眸光闪耀,仿佛深海里的星星,什么也挡不住那光辉。里头又藏着很多东西,情绪如潮水般翻滚搅动,最后统一归纳为欣喜。
  双目对视。
  谢朝率先撑不住,笑了:“意外?”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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