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6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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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博文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只是他很快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他是救世主,是有神之力的存在,除非他消亡,否则他的神之力是永远都不会消亡的,永远都会存在的。
  “也许是距离太远了吧。”
  李博文这样的安慰自己了。
  此时此刻的苏蓉蓉已经到达帝都了,她在找秦绵绵,她有秦绵绵的电话,和她也通了电话,才知道李慕已经被带走了。苏蓉蓉立马就将她的情况和秦绵绵说了,说李博文找她挖心,如果没有她的话,李慕还是安全的。
  秦绵绵知道了之后,立马就决定亲自来接苏蓉蓉。两人在机场汇合,直接去了军部,军部目前一般人是进不去的,只有特殊的人才可以进去,秦绵绵他们也是因为李豪帅的特批才可以进去了,因在军部,干扰太多了,这也是李博文无法感应到苏蓉蓉的原因。
  李博文如今一直找不到苏蓉蓉他也是着急了,其实此时此刻最着急的那个人应该是沈铃铛了,沈铃铛要看着李慕,不让他跑出去。原本沈铃铛以为看准一个小孩子是很简单的事情。
  可是看了之后,沈铃铛才知道,想要看住一个孩子,那真的是太难了,真的,非常的难了。李慕好像是不会累的,一会儿跑到这边,一会儿跑到那边,稍不留神就溜得没影了,沈铃铛也没办法啊,只能去找啊。
  她原本以为她是精力充沛的,没想到啊李慕,好像都不会累的,躲起来她就找不到了,偶尔蹦出来一下,还将她给吓一跳,沈铃铛也是醉醉的。
  “大鸟,你为什么不去当鸟啊,为什么当人啊,当人多累啊?”
  李慕发现他还是逃不出去,想着也不能一直这样闹腾下去了,就开始他最擅长的本事了,那就是忽悠了,李慕的嘴巴多厉害啊,不要看他才五岁,脑瓜子灵的很,很多大人都被他带沟里去了。
  他此时就坐在沈铃铛的旁边,靠在她的身边,也不说她丑八怪了。
  “做鸟有什么好的,哪有做人来的舒服啊,做人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沈铃铛后来想了想,她说的好像也不对啊,做人貌似也要遵循社会制度,也不能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做人有什么好啊,又不能飞,做鸟能飞呢。对了,做人还要自己花钱买房子,房子很贵的你知道吧,我听晃晃说他家里,就是因为他爸买不起房子,她妈就和别的男人跑了,离婚了,也不要他了。”
  沈铃铛愣了一下:“那能怪谁,还不是那男人没用,连个房子都买不起了,买不起还娶什么媳妇啊,娶了媳妇还生孩子了,没房子就敢生孩子了,也是心大啊。”
  沈铃铛如今对这个社会的法则也算是了解了,虽说她是恶灵,到底还是女体,对于这个社会上面对女性的不公平,也是看不惯的。这个社会啊,对女人要求真的是太高了。
  说什么女人结婚要房子什么的,搞得好像男人就不住一样,再说在华夏又有几个男人能全款买房子的,好多男人以为自己出了一个房子,就可以当大爷了。也就是说,很多男人也就出了一个房租的钱,他们对女人的要求可高了,生儿育女,还要伺候他们吃喝。华夏某些男人,觉得自己太拽了,这要是在他们鸟族早就被踢出去了。
  如今华夏女的也能赚钱,出去租个房子,还不用伺候臭男人,也不用受生育之苦,想怎么活就怎么活,怪不得现在好多女的不愿意结婚,遇不到好的结婚还不如不结呢。
  “嗯啊,我觉得小姐姐你说的很对啊,我也觉得好多男人不好,但是我不是啊,我是好男人的,我很尊重女孩子的哦。”
  李慕在这个时候果断的推销了一下自己,沈铃铛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了。
  “你们为什么要把我抓起来啊?难道是因为我长得太好看了?你们想要卖了我,还是绑架我?”
  李慕直接切入主题了。
  沈铃铛又扫了他一眼:“都不是。我问你,你觉得刚才那个男人是不是真的喜欢我?”
  沈铃铛不自信了,最近她总是怀疑李博文和陈瑶两个人有染。陈瑶和李博文虽然双双否认了,可是越是这样,沈铃铛就越是怀疑。她觉得李博文应该会喜欢陈瑶那种个性十足的女人。
  “啊,你们是情侣吗?看不出来,你更像他的仆人!”
  这是李慕的真实感受,倒是没有多添加什么感□□彩。
  他这话一说出去,沈铃铛的脸色果然就变了。
  “连你都看出来了,连你也这么的想,是啊,哥哥早就不爱我了。他也许早就知道我的身份了,他开始厌弃我了。我是他的仆人,那我会不会和王婆子的下场一样,他利用完了我,就会将我弄死,我……”
  沈铃铛下意识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她感觉到全身都冰冷起来了。
  沈铃铛是知道王婆子已经不在世的,她也知道王婆子是可以和;李博文一样可以永生的,可以长生不死的。也就是说,在这个世界上能让王婆子去死的那个人,只有李博文了。
  沈铃铛不知道的是,王婆子是自己寻死的,她觉得太孤独了,长生不死有时候不见得是一件好事情,有时候可以死,也是一种选择了,连死都不能,那真的是无尽的悲凉。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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