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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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是真的能替他生的话,云雾山肯定漫山遍野都是狼崽子乱跑了。
  ……
  一回去,闻溪就把楚澜那条傻傻的毛绒围巾摘了下来,藏在自己的箱子底下,不准他再戴。
  虽然现在整只兔子都归他了,但楚澜还是有些舍不得,好歹闻溪送他的第一件礼物,而且是他努力织了整整两夜才织好的……
  哐当一下闻溪把箱子盖上,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柜子锁了,钥匙往手心里一藏,转过身笑眯眯地看向楚澜。
  楚澜皱着眉握住他的右手,闻溪以为他想找钥匙,便笑嘻嘻地把右手一摊,掌心空空,丝毫不见钥匙的影子
  不料楚澜捏着他的右手看了一会儿,看清没有受伤的痕迹后,才放心道:“下次关箱子小心些,差点砸到手。”
  闻溪眉眼含笑,把手缩回来背在身后:“说再多花言巧语,也不会给你了。”
  楚澜叹了口气,无奈道:“我只是想留个念想。”
  闻溪十分怕他高岭之花的老攻再次在外面崩人设,板起脸:“我就在这儿,你念什么想什么?”
  楚澜揉了揉他的脸:“你就算在我面前,我还是会很想你。”
  闻溪最是抵挡不住他的糖衣炮弹,即使有心暗示,想让两人坦诚相见,被他一句话甜得心里像吃了蜜糖,便再也说不出那些话了。
  既然他还不想说狼族的血脉问题,那就自己先想想办法。
  楚澜心中有些担心昨天的事,他从来没有在自己未知的情况下突然变成狼过,内心隐隐担忧。
  只是两人刚刚表明心意……正是如胶似漆的时候,腻乎地同他待在一块儿,他怎么也不舍得离开。
  平日里闻溪一个人在屋子里待着,缩成小兔子的模样,懒懒地躺在竹筐里晒太阳,除了系统偶尔愿意带他打游戏看剧,一般他都是眯一上午就过去了。
  系统曾经一边打游戏一边吐槽他是史上最懒的宿主,一点也不勤奋好学。
  通常这个时候闻溪只是懒懒地打个哈欠,慢吞吞地吃点小零食,继续犯懒。
  经历了这么世界,他早就没有当初那种“我要变强”的傻白甜想法了,全身所有的劲儿使三分之一去做任务,剩下三分之二都用来谈恋爱,不知道是不是系统的缘故,他所降临的每个世界都安逸得不像话,仿佛他不是孤身一人来做任务,而是来度假的。
  往常闻溪都是虚度光阴,而现在楚澜在,他却不好意思躺着荒废时间了,好像因为楚澜在他身边,每分每秒都变得珍贵起来,他小心翼翼地花着这些时间,一丝丝也不敢浪费。
  闻溪瞥了眼楚澜,他站如松柏,抛却他晚上织毛衣喜欢撸兔毛这些奇怪的爱好,也算是君子端方,如圭如玉,自己这种咸鱼躺简直配不上他。
  闻溪思索片刻,拉着楚澜去了隔间的书房,决定和他练字作画。
  书房的布置十分雅致,进门处的木架上搁着两个甜白番莲碗,里面洒了些庭中桂树的桂花,每日更换,因而今日的桂花还是新鲜的,一簇簇小花漾在水纹中,整个室内都浮动着清浅桂香。
  可惜闻溪自来这儿之后,一直犯懒,鲜少动笔墨,那书桌一看便知不多使用,闻溪尴尬了一下,挽起袖子研磨。
  其实楚澜对书房没什么兴趣,比起写字作画,他更喜欢埋进软绵绵的兔毛里,如果能抱着小兔子一起躺着歇会儿就更好了,如若以后小兔子不害怕他了,他就变回狼形让兔兔睡在他背上,两人一同躺在院子里晒太阳。
  不过只要和小兔子待在一起就很好了,楚澜笑着看闻溪兴致勃勃地摆弄那些纸墨笔砚,问道:“会写字吗?”
  当然会啊,闻溪腹诽道。
  不过……他眼珠子一转,嘴角勾起,笑道:“不会。”
  说着便捏着毛笔在白纸上颤巍巍地写出一个歪歪扭扭的“楚”字。
  “握笔的姿势错了,应该是这样。”楚澜好笑地叹了口气,覆盖住他握笔的右手,捏着他的指腹纠正姿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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