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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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知道,李立人是没有办法了。不然以李立人的性格,他第一个不会同意带他来这种地方。
  哪怕知道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但总归还是得试试。
  毕竟这可能是他们最后的路子了。
  李立人帮莫殷打开车门,见他走出来之后,突然笑了笑。
  李立人帮莫殷整理了一下他刚才因为换装换得匆忙而有些凌乱的衣服,道:“你不喜欢,我们下次就不来了。”
  “要是这次真还不行……我们索性就一起去跑龙套吧,也能养活自己。”
  身边的一弦见状也道:“嗯,我有两年跑龙套的经验,可丰富了。”
  莫殷看着他们,眼神里终于是露出了些笑意。
  他道:“嗯。”
  第104章 姝秀代言
  这天在帝豪里举行的是一个“文化经济研讨会”。
  说是什么什么研讨会, 其实就是那些有钱的富商小开们找个由头举行个聚会,在一起聊聊天、沟通沟通感情, 顺便交流交流最近生意方面的情报。
  说白了,就是一个找项目投钱的聚会。
  由于聚会的性质, 每回参加这个聚会的成员除了那些手头有闲钱的有钱人, 最多的就是一些在娱乐圈里混的明星艺人之类。
  毕竟要说近来年投资什么行业最流行, 那一定是娱乐行业。
  不说别的,就说这“洗钱”一事上, 娱乐行业就有着近乎得天独厚的优势。
  所以很多艺人都乐意来参加这种聚会, 在这地方能接到大成本制作的可能性最高。甭管质量之类,就说片酬,绝对是高出其他地方一截的。
  莫殷之前在车里说“在这种地方找不到正经的代言”其实是不对的, 并不是所有投资人投钱的时候都一定要让演员付出些什么。
  但那仅限于那些本身最近势头够好的、或者地位够高的明星。
  如果你要得到一些超过你本身身价的东西,那势必是要格外付出一些东西的。
  有钱人又不是慈善家, 同样的钱财他们可以找更高一等级的明星, 凭什么要找你?
  自然就是盯着这“额外的福利”了。
  互利互惠, 生意场上向来如此。
  不过无论是好处也好、潜规则也罢,都不是莫殷同意来参加这个酒会的原因。
  他真正同意来此的原因其实是……
  莫殷走进举办酒会的大厅的时候,酒会已经进入了高潮。
  这是一场自助酒宴式的酒会, 在大厅的四周摆着长长的桌子,上铺精致餐布, 其上摆放着各种精致吃食。
  都是些方便取用的、不会让人吃相难看的吃食。
  莫殷从餐桌上取了些吃食, 一边站在一旁端着吃, 一边不动声色地打量着四周。
  因着酒会表面上的名头, 酒会上的多数人还是很风度翩翩、文质彬彬的,并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做出多不堪入目的事情。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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