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家食肆7(2 / 3)
只是表面一点都不光滑,颗颗粒粒的,有些掉渣,和他记忆当中的,没有半分不同。
这样的野菜团子,是最省玉米面的,将野菜团成团子,不经过和面,直接沾在面上,这是缺食少粮的年代,不得已的做法。
还记得几十年前,他们在村里,知青的粮不多,即使是管大队借了粮,可那时候正值壮年,吃得多,很容易饿,那点子粮食,不说是吃饱,吃个半饱都是勉勉强强。
只能想方设法的,弄点顶饿的吃食。
山上的野菜,那可是了不得的好东西了,他们这些下乡的少爷小姐,从前哪里认识这个东西。村里人对他们还不错,也不排斥,可这吃的,却不能让,家家都挨饿呢。姜铸颜当年下乡晚了些,没和别的知青住在一块,被分到一位阿婆家,他和阿婆的儿子住在一屋。
到了季节山上野菜下来了,平时看着老眼昏花的阿婆,这会子简直换了一个人,眼明手快,找野菜挖野菜的速度如行云流水,他们下工回家,阿婆捯饬野菜,做野菜团子,他也帮忙,婆婆丁,山韭菜,蕨菜,曲麻菜......这认识野菜,就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米面金贵,就是粗粮都吃不饱,阿婆只能想方设法的增加分量,野菜团子攥的大大的,有成人的拳头大小,外边是一层薄薄的玉米面,野菜团子最外边的一层玉米面都喇嘴,特别粗,可他那时候吃得无比香甜,一次能吃好几个。
也不知道这小姑娘从哪里学来的,姜铸颜有些没想到。
他咬了一口,口感粗粝,带着玉米的香甜,却没有以前那么喇嗓子。想到这,姜铸颜心中哂笑,这个年代了,想要吃到当年那能差点把嗓子眼喇破的粗粮也不容易。
内陷已经漏出来了,深深的绿,姜铸颜咬了一口,是荠菜,这遍布山野的野菜,清透爽脆,调味之后更显风味。
光吃团子未免有些干噎,姜铸颜抿了一口粥,这是高粱米粥,粥油甚至有些浑,比起爱吃高粱米的人,不爱吃的人到是更多。
粥煮的软烂,但依旧保留了一份高粱米哽硬的口感,到是很考验厨师的手艺。
姜铸颜将视线转移到那碟子咸菜。
是一碟子水灵灵的水萝卜片,些许的汤汁浸润,看着便觉得开胃。
夹了一块筷子,细长的小红萝卜,洗干抹净,被切成不薄不厚的片状。
红色的外皮,白玉般的内肉,浸染汤汁过后,宛如精致的艺术品。
入口脆嫩,酸甜合宜,令人口齿生津,胃口大开。
时下的小红萝卜,水嫩嫩的,含水量极高,便是生吃也是极好的,入口清爽微甜。
粗粮再怎么做,本身有限制,这一碟子萝卜,更能体现厨师调味的功底。
姜铸颜忍不住又夹了一块,他牙口有些不好,但许久没有吃到这般开胃的东西了。
“诶,这粗粮也不难吃啊,小老板做的萝卜好好吃,妈你给我留点啊!”何雨欣正吃着野菜团子,就着粥,感觉很新鲜。
“那是因为小老板手艺好,等回家了以后爸给你做小时候吃的粗粮,你就知道天上地下了,米糠,糊糊......”何安明细数着。
“停停停,爸我错了,明早我们还是过来吃吧。”何雨欣举手投降,她爸那厨艺,本来就惨不忍睹,再做粗粮,简直是要她狗命啊。
姜铸颜听着隔壁桌一家的嘴仗,摇摇头,现在的小孩哪知道什么粗粮啊。
又夹了一块萝卜,这小老板做的咸菜到是不错,也不知道别的手艺怎么样,想了想那菜单上的字迹,学着那一家子叫了声小老板,洛素循声而至,“您有什么事儿?”
“这店是你自己开的?”
“是我自己开的。”
“这菜单的字不错,是你自己写的?”
“正是。”洛素颔首。
老者沉吟一会儿,最终只是说了句字不错,洛素欣然受之,送了碗银耳绿豆羹。 ↑返回顶部↑
这样的野菜团子,是最省玉米面的,将野菜团成团子,不经过和面,直接沾在面上,这是缺食少粮的年代,不得已的做法。
还记得几十年前,他们在村里,知青的粮不多,即使是管大队借了粮,可那时候正值壮年,吃得多,很容易饿,那点子粮食,不说是吃饱,吃个半饱都是勉勉强强。
只能想方设法的,弄点顶饿的吃食。
山上的野菜,那可是了不得的好东西了,他们这些下乡的少爷小姐,从前哪里认识这个东西。村里人对他们还不错,也不排斥,可这吃的,却不能让,家家都挨饿呢。姜铸颜当年下乡晚了些,没和别的知青住在一块,被分到一位阿婆家,他和阿婆的儿子住在一屋。
到了季节山上野菜下来了,平时看着老眼昏花的阿婆,这会子简直换了一个人,眼明手快,找野菜挖野菜的速度如行云流水,他们下工回家,阿婆捯饬野菜,做野菜团子,他也帮忙,婆婆丁,山韭菜,蕨菜,曲麻菜......这认识野菜,就是那个时候学会的。
米面金贵,就是粗粮都吃不饱,阿婆只能想方设法的增加分量,野菜团子攥的大大的,有成人的拳头大小,外边是一层薄薄的玉米面,野菜团子最外边的一层玉米面都喇嘴,特别粗,可他那时候吃得无比香甜,一次能吃好几个。
也不知道这小姑娘从哪里学来的,姜铸颜有些没想到。
他咬了一口,口感粗粝,带着玉米的香甜,却没有以前那么喇嗓子。想到这,姜铸颜心中哂笑,这个年代了,想要吃到当年那能差点把嗓子眼喇破的粗粮也不容易。
内陷已经漏出来了,深深的绿,姜铸颜咬了一口,是荠菜,这遍布山野的野菜,清透爽脆,调味之后更显风味。
光吃团子未免有些干噎,姜铸颜抿了一口粥,这是高粱米粥,粥油甚至有些浑,比起爱吃高粱米的人,不爱吃的人到是更多。
粥煮的软烂,但依旧保留了一份高粱米哽硬的口感,到是很考验厨师的手艺。
姜铸颜将视线转移到那碟子咸菜。
是一碟子水灵灵的水萝卜片,些许的汤汁浸润,看着便觉得开胃。
夹了一块筷子,细长的小红萝卜,洗干抹净,被切成不薄不厚的片状。
红色的外皮,白玉般的内肉,浸染汤汁过后,宛如精致的艺术品。
入口脆嫩,酸甜合宜,令人口齿生津,胃口大开。
时下的小红萝卜,水嫩嫩的,含水量极高,便是生吃也是极好的,入口清爽微甜。
粗粮再怎么做,本身有限制,这一碟子萝卜,更能体现厨师调味的功底。
姜铸颜忍不住又夹了一块,他牙口有些不好,但许久没有吃到这般开胃的东西了。
“诶,这粗粮也不难吃啊,小老板做的萝卜好好吃,妈你给我留点啊!”何雨欣正吃着野菜团子,就着粥,感觉很新鲜。
“那是因为小老板手艺好,等回家了以后爸给你做小时候吃的粗粮,你就知道天上地下了,米糠,糊糊......”何安明细数着。
“停停停,爸我错了,明早我们还是过来吃吧。”何雨欣举手投降,她爸那厨艺,本来就惨不忍睹,再做粗粮,简直是要她狗命啊。
姜铸颜听着隔壁桌一家的嘴仗,摇摇头,现在的小孩哪知道什么粗粮啊。
又夹了一块萝卜,这小老板做的咸菜到是不错,也不知道别的手艺怎么样,想了想那菜单上的字迹,学着那一家子叫了声小老板,洛素循声而至,“您有什么事儿?”
“这店是你自己开的?”
“是我自己开的。”
“这菜单的字不错,是你自己写的?”
“正是。”洛素颔首。
老者沉吟一会儿,最终只是说了句字不错,洛素欣然受之,送了碗银耳绿豆羹。 ↑返回顶部↑